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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正>东府办[2015]9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有关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44号)等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2.
<正>甬政办发[2019] 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  相似文献   

3.
<正>鲁政办发[2015]3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8月20日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相似文献   

4.
<正>京政办发[2015]5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  相似文献   

5.
<正>陕政办发[2015]8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精神,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  相似文献   

6.
<正>焦政文[2015]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效率,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  相似文献   

7.
正川财规[2018]18号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为规范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强化全省PPP项目推进实施的技术支撑,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相关规定,参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财金[2016]  相似文献   

8.
<正>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要求,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丁雄军(省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张平(省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晏婉萍(省财政厅副厅长)龚雁(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相似文献   

9.
<正>甬政办发[2015]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5]11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宁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吉林政报》2014,(6):31-37
<正>吉政办发[2014]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性"十一五"以来,我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显著增加,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逐步多样化,全省公共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水平明显改善。但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仍存在一定差距,财政投入不足、发展不平衡、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服务规模和质量尚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动员社会  相似文献   

11.
<正>温政发〔2015〕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有关精神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相似文献   

12.
<正>鲁财预[2015]45号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省直有关部门,各市财政局:为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促进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根据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基金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相似文献   

13.
正青政办[2016]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投资,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成立青海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  相似文献   

14.
<正>黔府办函[2015]16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精神,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实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  相似文献   

15.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穗府办规[201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推进我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  相似文献   

16.
正(2016年8月29日)沪府办发[2016]3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本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  相似文献   

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8.
<正>绍政办发〔2015〕5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深入推进我市投融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激活和释放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有关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  相似文献   

19.
<正>济政办发[2014]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性1.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  相似文献   

20.
正穗府办规[2018]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推进我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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