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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软件开发商法律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P2P软件的广泛应用,在方便网络用户获取信息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用户在使用P2P软件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利用软件功能侵害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由于软件用户较为分散且数量较大,知识产权人直接追究用户侵权责任比较困难,转而要求软件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引发了一系列P2P软件的侵权诉讼。究竟P2P软件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侵权责任的性质及构成要件。从法律上厘清这些问题并加以解决,对P2P软件及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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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人还没弄明白安防软件的确切含义之时,中国安防软件市场正逐渐成长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在历届安防盛事——安博会上却少见其身影,此举愈发昭显其神秘。那么,何谓安防软件?它是否能健康生存并真正推动国内安防信息化的发展?目前该行业究竟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一切无疑都需要人们冷静思考并寻求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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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件的电子化管理是指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机关在开发电子信息软件的基础上,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信息输入电子软件,行政执法部门借助电脑通过互联网报送执法人员各种信息,上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审批执法人员资格,并将执法人员信息在网上公布的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的电子化管理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及其证件管理的创新,是电子政务向行政执法证件管理领域的延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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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交软件的广泛使用,给使用者带来了丰富的社交沟通体验,也伴生了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社交软件在其中起到了查找被害人信息和与被害人沟通的作用,但这些犯罪的便利因素不过是信息社会负面效应的投影。一物成为犯罪工具而应受法律之否定,应当具备本身恶之因素,而社交软件之负面效应,本质乃是犯罪人之恶,而非社交软件之恶,但为保障使用者之安全,运营商在运营社交软件时,应尽到自己必要的提醒和辅助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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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就被诉侵权软件与其软件构成相似负举证责任。通常情况下应把软件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等表达对比作为判断软件相似的基本方法。权利人客观上无法取得被诉侵权软件的源程序及目标程序时,举证证明软件在运行界面、运行结果、数据结构等相似,或者存在相同的软件名、目录、文件名、权利管理信息、设计特征、缺陷等,视为完成软件相似的举证责任。被诉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或目标程序的,推定双方软件构成相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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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QQ是一种具有即时通讯功能的计算机软件,和软件复制产品、电磁记录一样都属于计算机信息。盗窃腾讯QQ号码的实质是盗窃腾讯QQ软件复制品。计算机软件是著作权法的客体,而作为无体物的软件复制品和电磁记录却不能构成物权法的客体,只能视为动产给予保护。我国应该借鉴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的立法经验,加紧制定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以规范计算机信息交易,填补相关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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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非法软件预装检查和正版预装宣传行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的执法人员对广州百脑汇电脑城、颐高数码广场、天河电脑城等几处规模较大的电脑市场进行电脑软件非法预装的执法检查;北京市文化执法大队对位于中关村的太平洋、海龙、鼎好和科贸四大电脑城进行了执法检查和宣传活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户存在不同程度的软件非法预装情况,其中对微软公司的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公司的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的非法预装情况较为严重。执法人员对这些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当场删除非法预装的软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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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12):44-48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行为,是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上述规定体现了对恶意技术规避的限制,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人可以依法采取保护其软件著作权的技术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为人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上述技术措施的,构成对软件著作权的侵犯,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上述法律规定不能被滥用。上述规定主要限制的是针对受保护的软件著作权实施的恶意技术规避行为。著作权人为输出的数据设定特定文件格式,并对该文件格式采取加密措施,限制其他品牌的机器读取以该文件格式保存的数据,从而保证捆绑自己计算机软件的机器的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不属于上述规定所指的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技术措施的行为。著作权人以他人研发软件读取其设定的特定文件格式构成对其软件著作权的侵犯,主张他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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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础软件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对国产基础软件的发展非常重视,旨在通过国产基础软件的突破发展和产业化应用,解决信息产品和信息化建设中"自主、安全、可靠、可控"的问题.基于开源软件开发平台发展国产基础软件,是我国的主要发展思路之一.因应这一发展思路,结合我国与软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现状和以GPL协议为代表的开源软件许可证规则的变化,重点分析我国在基础软件发展过程中必须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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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检察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检察干警在日常办公、办案中需要使用大量的系统软件,在使用这些软件过程中需要录入大量相同的数据,由于很多软件在设计过程中没有遵循《检察信息应用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所以这些软件无法共享相同的数据。在今后的软件研发过程中,我们要严格规范研发企业,统一数据库类型、数据字段等核心内容,给软件留有扩展接口,真正让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干警的工作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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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摄影已逐渐成为刑事摄影的主流。然而,在电脑上使用Photoshop软件放大处理用数码相机拍摄的较小物证或者局部放大数码图片时就会出现影像放的越大清晰度越下降的情况,放大一定程度以后就会出现马赛克现象。这是因为数码信息处理技术原理的原因:利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以及扫描仪扫描获得的图片都属于电脑图像中的点阵图,点阵图的影像是由若干个点(像素)以矩阵排列组成,一幅数码图片会完整的记述整幅图片的每个像素的信息。图片在放大后,整个图片像素量就会比原有图片像素增多,新图像上的每个像素是通过对原有图像对应像素按照某种数值运算方法进行插值得到的。而运用的计算方法不同,图片拉大后的效果也不同。现在,专业放大图片软件Photozoom软件提供了最近逼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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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金盾工程一期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软件或硬件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为公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持和信息保障。但是,在信息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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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至11月初,我国两个大型网络企业腾讯和360爆发了激烈的冲突,至少有6亿QQ注册用户和2亿360安全软件用户被卷入事件当中。冲突最终以工业与信息化部的介入并强制叫停而终结,然而引发我国网民对隐私权的维权思潮和对我国软件用户隐私权的民事立法的迫切需求。本文通过对此次事件的独特角度的切入,对我国软件用户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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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iPhone用户的“越狱”涉及到软件最终用户的合法权利问题,合法的软件最终用户应该享有必要的权利,软件权利人不应做出不合理的限制。软件权利人采取的技术措施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在平衡软件权利人和软件用户之间的利益时,应该赋予软件用户更大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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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 《电子知识产权》2006,(2):35-35
在中央提出的“十一五”规划中,特别强调了信息产业,要根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总体趋势, 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软件等核心产业,重点培育数字化音视频、新一代移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信息产业群,加强信息智能开发和共享,推进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软件企业,其所处的行业——软件信息产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依赖程度非常高,金山软件公司如何应对这个规划,吸引了不少业内人士的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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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打车软件管理规定终于落地。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的《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打车软件逐步纳入统一召车平台管理,但其自主调度不受影响;通过打车软件发出的召车信息只推送至空车;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车调度站的场所,出租车不得通过打车软件揽客等。各方认为,此前遭到质疑的征求意见稿经过修改,较好地兼顾了效率与公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