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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当前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面临的理论困境是:"理性人"假设背离了少年刑法的立论基础;报应主义刑法理念违背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其面临的实践困境主要包括主体困境,即少年定罪主体并不独立,以及法律依据上的困境,即少年犯罪与普通犯罪适用同一种犯罪构成。构建独立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的逻辑起点应为少年犯罪人。围绕少年犯罪人人格建立的少年犯罪定罪机制具有构建少年刑法的理论价值和预防少年犯罪的实践价值。独立少年犯罪定罪机制的方案设计可以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少年法的犯罪构成,建立一套少年实体法意义上的犯罪构成理论,以"犯罪事实"和"保护性"为要件。"犯罪事实+保护性"的构成要件与普通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相互独立,相互衔接。  相似文献   

2.
在台湾,少年(指12岁以上不满18岁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普通刑法的规定应当科处刑罚时,一般适用《少年事件处理法》(以下简称《少年法》),无明文规定的,适用普通刑法·《少年法》的刑事处分制度与普通刑法的刑事处分制度相比,有较明显的差异·现将台湾《少年法》中的刑事处分制度的主要特色阐述如下。 一、少年刑罚的先决条件 1.基于“教刑并重”的责任原则。 首先,少年刑法的立法思想,应为教育刑思想,这已是世界各国少年刑事立法的一大趋势。然而,综合台湾《少年法》的立法经过及其框架,可评断出其尚非“教育刑法”,仅属“教刑并重”之刑法。台湾少年法草案,着手于1954年7月29日,于1962年1月31日公布。公布后经两次修改,始于1971年7月1日施行。1976年1月20日再度修正。少年法难产及多次修改之主要原因在于,对于“以教代刑”之思想原则有争议。依照原来少年法草案的设计,少年犯罪除所犯者是最重本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犯罪时年满16岁者外,不受刑事处分,一律受教育处分,台湾行政院认为,此种规定过宽,无异鼓励少年犯罪。公布9年半以后,台行政院提出折衷方案为“教”与“刑”双轨并行。这就形成了台湾少年刑法“教刑并重”立法思想的特色。其次,立法上未能揭示出“教”与“刑”的区分标准。  相似文献   

3.
<正>少年司法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核心部分之一,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先进理念、原则或者制度往往是从少年司法制度开始发展的。因此,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而言,其特别注重将"少年司法"打造成品牌栏目,从而使之成为我国少年司法理论研究的一块重要阵地。在本刊的"少年司法"栏目中,其最为根本的原则是秉持"少年最佳利益原则",这是本栏目最为深刻的价值理念基础,其他一切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或原则都是以此为核心展开的。在具体内容上,"少年司法"栏目不仅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  相似文献   

4.
"真正的社会主义"是19世纪40年代在德国出现的一种社会思潮,德国落后的社会经济制度是其现实基础,德国"哲学"是其思想外壳。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分析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支柱,揭示其德国"哲学"前提;同时还剖析其小资产阶级的阶级实质,进而指出其症结及本质所在。马克思、恩格斯分析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理论进路对于当今国内外关于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相关讨论有着重要的理论启示与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5.
随着香港回归祖国日期日近,研究香港和大陆青少年刑法之异同,加强大陆与香港,特别是香港地区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的合作显得越来越重要.香港与大陆两种社会制度不同及两地法律所属关系的不同决定了两地少年刑法的差异.一、两地对青少年犯罪立法体例及少年刑法法律渊源比较我国有统一的刑法及刑诉法典,但少年刑法没有单行条例,其立法体系为在刑法,刑诉法中有关章节条款中规定,另外有些分散于其他法规及司法解释中.香港的少年刑法对青少年犯罪规定,除了在许多分散条例规定如《刑事罪条例》、《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公安条例》等数以十计的刑事法例,尚有专门的《少年犯条例》,其中,既有实体规范,又有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6.
我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国家现代化建设。各个行业都在关心自己所在行业的现代化问题。我国刑法的现代化理所当然的是我国刑法学和刑法学者们关心的话题,其实,中国刑法现代化的建设,就应当从中国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开始。因为,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就是现代的少年司法制度。这种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而且,可以全面促进我国刑事法治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7.
在刑法现代学派理念浸淫下,德国立法机构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逐步创立与发展了独立的青少年构罪制度体系。基于该体系视角,青少年犯罪被视为由教育缺陷引发的社会现象,因此"教育优先于刑罚"成为青少年构罪标准的主旨。在制度构成层面,行为构成要件、过错性标准、有责性标准组成德国青少年构罪标准三大支柱。德国法学界与实务界借鉴青少年生理学、心理学等科学研究成果,细化与解析了三大支柱的内容。在青少年构罪标准厘定罪与非罪界限的前提下,构罪司法规制机制为规制青少年犯罪行为明晰规定了独特司法机关与多元应对方式,从而为矫正与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提供程序性保障。  相似文献   

8.
作为大陆法系的重要代表,德国早在1923年就出台了以教育思想为特征的适应青少年生理与心理特点的少年法院法(简称少年刑法),并且在此基础上各州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了青少年法庭。经过多年不断的修改与发展,德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已经相当完善。本文将就德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与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有关方而作一些比较,希望能够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9.
日本少年犯罪的现状和预防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日本的少年犯罪现状以及预防对策是众多中国学者关心的领域;本文就2003年度的日本少年犯罪、近几年少年犯罪的变化特征以及代表性形式作了详细的论述;对其原因以及前兆作了独特的探讨;另外说明了少年犯罪前在家庭、学校、社区的“暗示”性表现,最后提出地区性的少年犯罪预防对策和21世纪日本整个国家应然的预防少年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刘畅 《法制博览》2013,(10):290
平面的社会群体关系学说是德国刑法中作为义务的代表性法理依据,其来源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学说植根于人际关系,具备横向特征,所以被冠以"平面"之谓,值得我国刑法学说与实物界借鉴,为我所用。  相似文献   

11.
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赵琛所著《少年犯罪之刑事政策》(1939年),是我国第一部少年犯罪研究专著。该书的产生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犯罪学受到重视,法律院校开设犯罪学、少年犯罪学课程,国际社会对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视及国民党政府内忧外患等历史背景密切有关。该书对于推动中国犯罪学、刑法学的发展,推动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产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其所提出的"少年犯罪综合治理思想"等,也都均具有较高的理论、实践与历史价值。  相似文献   

12.
<正>一、"新论"将少年司法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未成年人构罪论》,我认之为"新论",是研究少年犯罪的特殊性、特殊构成、特殊处置、特殊救治、特殊预防,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的理论,是少年司法理论和制度的基石,其内容占有核心地位,不仅有确立少年司法制度存在的客观性、科学性价值,对今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我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不知深浅地提出并关注这个课题,也在教学和研究中有所探究。但限于个人的学识、水平、时间,难有深化。时间过去,情心牵挂难忘,遗憾无功无存。  相似文献   

13.
嫖宿幼女是一种对儿童少年进行商业性剥削的犯罪行为。然而,囿于智识和视野的局限,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嫖宿幼女罪的存废问题上,只是就事论事,而不是从儿童少年遭受商业性剥削的视角全面整合现有立法,进而建立完整的保护儿童少年免受性剥削的法律制度,故此修正后的立法存在的诸多漏洞和缺憾仍然显见,这不能不令人痛心疾首。为国家长远发展计,宜早日制定《防制儿童遭受性剥削法》,以符国人之望。在这一方面我国台湾地区的"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可提供许多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4.
19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恩格斯通过对工业化以来德国经济、社会、工人运动等领域发生的深刻变化及政治制度的特点的考察和分析,形成了关于德国工人运动的思想,即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和环境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德国工人运动开创的新的斗争形式——议会斗争取得了巨大成就,并为国际工人运动树立了榜样;但是,这种斗争形式是暂时的策略,不能使德国建立起共和国,更不能使德国"长入"社会主义;德国无产阶级不能放弃革命,不能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在新的条件和环境下,德国无产阶级革命应该会最先发生在军队.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工人运动和德国历史发展的进程验证了恩格斯关于德国工人运动的论断.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学术界围绕所谓恩格斯政治遗嘱展开的对恩格斯的国际工人运动理论乃至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误解或歪曲.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作为未成年人犯罪领域的基本刑事政策具有合理性。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决定了刑法对其应当予以特别对待,教育刑论正是契合了这一点而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刑法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藩篱",在刑法视阈下解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可以对"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之"教育"与"惩罚"作规范的理解。刑罚的本质在于惩罚,因此,教育刑观念下的"教育"并不必然导向出罪或轻刑,应当在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国家"轻轻重重"刑事政策的经验,该轻则轻,该重则重。报应刑具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惩罚为辅"表明刑罚报应观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是必要的,但不可被过分强调。  相似文献   

16.
浅谈21世纪中德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世纪是一个短暂的世纪,它在1914年才刚刚开始,而到1989年就已结束了。这是德国艾伯特基金会驻北京办事处负责人雷迪斯(Reddies)先生1999年3月16日来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访问时说的一句话。他是从国际关系角度来论世纪之短长的,1914年以前国际关系还是沿袭19世纪的格局,而1989/90年以后,世界已经进入历史发展新纪元。此种看法有无道理,这里不作讨论,有一点可以肯定:德国是20世纪对世界发展起过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国家之一。  相似文献   

17.
提起阿登战役,大家对巴斯托尼苦斗和巴顿的装甲铁流津津乐道,但德军在大规模进攻前发起的那场别开生面的特种战,特别是指挥这场作战的指挥官却并非人人耳熟能详,他就是有二战中"欧洲最危险的男人"之称的德国特种战之王--奥托·斯科尔兹内(OttoSkorzeny)。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少年审判制度的历史发展19世纪后半期,特别是二次大战以后,青少年犯罪急剧上升,引起各国的普遍关注。当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少年审判制度从新的高度和角度进行审势,也开展了大规模的少年审判改革运动。我国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起步较晚,笔者认为,新中国以后,少年审判制度的发展可以概括为六个阶段:  相似文献   

19.
少年犯罪实体法适用中的犯罪构成特殊性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在探索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中,以程序法探索先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特色,取得了卓著成效。随着刑法、刑诉法的修改与少年司法制度探索的深入,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所反映出来的矛盾和问题愈来愈复杂、具体。现有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不可能作出非常具体、明确的操作性规定,因而给办案工作增加了许多难度。我们预见,今后一段时间,将会有更多的人关注和研究实体法适用问题,并在这方面有所建树。 尽管少年犯罪案件类型众多,但有几类案件属于“常见罪”、“多发罪”,其中,少年盗窃案件又是最主要的一种类型。刑法修订后,如何对少年盗窃案件更好地适用实体法,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此十分关心,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于1997年9月18日联合召开了“少年盗窃案件实体法适用理论研讨会”,会上,许多同志就如何理解、适用少年盗窃案件的刑法规定,特别是如何完善司法解释,各抒己见,谈了许多颇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现择其要点予以刊用。  相似文献   

20.
鱼雷的早期发展1868年,英国人罗伯特·怀特黑德与奥地利人鲁比斯在奥匈帝国发明了一种新式武器。这种武器外型与专爱攻击水中大型生物的电鳗(拉丁文为Torpedinidae)相似,故被称为鱼雷(Torpedo)。世界海战史上的革命性新式武器——白头鱼雷就此诞生。鱼雷的出现给了小型舰只一线曙光,他们也有可能成为海战的胜利者了!到20世纪初叶,各种大型战舰上都装备了防雷网来减少威力巨大的鱼雷的伤害。19世纪的海上霸主英国在鱼雷发明之初就认识到它的重要意义,并于1871年开始在伍尔维奇军械厂按许可证生产白头鱼雷。法国、德国紧迫其后分别于1872、187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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