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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997年10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黄伟如(正厅级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共计人民币68600元、港币3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  相似文献   

2.
灰色档案     
《先锋队》2005,(2)
姓名:邓军生性别:男职务: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晋中分局党委书记主要问题:2000年,邓军生任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副局长分管装备工作期间,与江西某科技公司签订“掌上稽查通”技术开发合同,收受其经理送来的5万元人民币;2003年,其下属一征费所工作人员高某为调动工作,送给邓军生人民币3万元。邓军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另外,邓军生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157万余元,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理结果:法院对邓军生案作出一审判决,邓军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相似文献   

3.
杜浩 《党的建设》2010,(5):45-45
陈少勇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1月1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陈少勇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案发后,陈少勇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叶树养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1月20日,涉嫌贪腐数千万元巨款的叶树养案在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叶树养涉嫌构成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嫌受贿人民币936万元、港币880万元,此外还有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相似文献   

4.
祝连勇 《党建》2009,(9):49-50
背景资料: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5月19日对吉林市委原常委、副市长于国华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月至2007年10月,于国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62万余元、港币34万元、美元25.5万元、欧元5.7万元,  相似文献   

5.
2005年4月12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连云港市教育局原局长杨善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物,价值人民币146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万元,非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6.
吴贻伙 《党建》2004,(1):35-36
背景资料:王汉卿自1992年11月至1996年8月,任安徽省阜阳市(县级)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1996年2月起任地级阜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0年6月任淮北市副市长。2003年11月5日,王汉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至2000年,王汉卿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31万余元,港币2000元,并对巨额财产人民币50万余元、美元1.6万余元、港币12万多元及价值人民币8.7万多元的物品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通过一天半对我的开庭审理,我注意到法庭完全是依法、依程序进行的,是对我认真负责的,我也从中受…  相似文献   

7.
惩腐     
《先锋队》2011,(12):60
南京市鼓楼区原区长徐苏宁一审被判十一年不久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鼓楼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徐苏宁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徐苏宁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0年,徐苏宁利用职务之便,在城建拆迁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6万余元,美元、金条、金鹰购物卡若干,小轿车一辆,合计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案发后,徐苏宁如实供述受贿事实,其家人积极退赃,现涉案财物已全部追缴。法院认为,徐苏宁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收受的贿赂财物均已退缴且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相似文献   

8.
近闻三亚市一局长郑某,囚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法院经审理查明,郑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277万元,另对177万元人民币和6万元港币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让人颇感意外的是,郑某将这些不义之财全藏在两个铁箱里,一分都没有花。  相似文献   

9.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6月29日对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方仁无期徒刑,没收赃款人民币661万元、美元1.99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5年3月至2002年2月,刘方仁在担任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儿媳易阳(另案处理),先后22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661万元、美元1.99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977万余元。案发后,上述款项已全部追缴。法院认为,刘方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似文献   

10.
正2013年12月11日,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虔涉嫌受贿、行贿一案,在盐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检方指控,1999年至2002年期间,叶虔为获升迁机会,向时任深圳市南山区区委书记梁道行(另案处理)行贿港币68万元。检方还指控,1999年至2012年,叶虔利用担任深圳市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及主任、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局局长、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款人民币209万元、港币29万元。  相似文献   

11.
江苏省淮阴市中级法院对涟水县原县委书记陈广礼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及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53,979元。1994年初至1996年底,陈广礼在担任涟水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务调整过程中,先后34次收受他人贿赂,总值人民币十五万余元,其中在25名科级、副处级干部提拔使用过程中受贿31次,113,325元。在帮助企业推销产品、协调资金过程中受贿26,0…  相似文献   

12.
金哲 《党史文苑》2004,(9):40-41
背景资料:姜和平,江西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逮捕前为南昌市经贸委调研员.法院审理查明,姜和平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389万余元,另有48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鉴于其有立功表现,2月2月,法院遂一审从轻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相似文献   

13.
河源,广东省的一个贫困地区。2004年河源固定资产的投入、税收等八项指标,其中五项是广东省倒数第一。就是在这样一个贫穷的地方,却出了一个百万巨贪,他就是河源市原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卢建中。1991年至2003年,卢建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52.4万元、港币9万元、美金1000元,折合人民币170余万元。  相似文献   

14.
《先锋队》2000,(9)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最近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夫妇涉嫌巨额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 ,肖作新、周继美夫妇涉嫌共同受贿人民币116 4万余元、港币5万元。肖作新个人涉嫌受贿2000美元、人民币2 3万余元。周继美涉嫌贪污人民币431 2万余元 ,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 ,获利103 9万余元。肖作新、周继美还涉嫌122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994年6月 ,时任阜阳地委副书记的肖作新率团到美国考察 ,其间违反外事纪律 ,涉嫌受贿 ,安徽省纪委于1999年8月对其立案调查。在省纪委调查肖作…  相似文献   

15.
在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走上被告席之前,全国已经有七个交通厅厅长(副厅长)被判处死刑、死缓或无期徒刑.2006年7月11日,王兴尧因受贿人民币13.53万元,另有人民币83万余元、港币12466.71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法庭上,王兴尧大呼冤枉:"我不认为自己是腐败分子,我要想贪的话,机会太多了……"  相似文献   

16.
柯智 《廉政瞭望》2004,(12):20-20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可源市原分管党群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在任职期间,涉嫌收受他人钱物人民币200多万元、港币10万元、劳力士手表2块(价值港币4万元),其中涉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50多万元、港币9万元。  相似文献   

17.
原国家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乐毅在担任海关总署副署长期间,存在以下违纪事实: 一、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3万余元。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王乐毅先后收受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改清(因涉嫌犯罪已被捕)送给的5万元人民币、4万元港币、1000美元和价值2.5万元人民币的物品。1997年上半年,杨改清送给其长子17万元港币。应杨改清的要求,1997年3月,王乐毅给九龙海关打电话,明令对杨购买罚没汽车给予大力支持,之后杨改清买到54辆整车及一批汽车主要配件。1998年3月,在王乐毅的干预下,杨改清公司被福州海关查扣的涉嫌走私的货船被放行。另外,自1994年以来,王乐毅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办理免税审批手续、建保税仓、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等,王本人和在他知情下其妻子、儿子收受现金和贵重物品共计约23万元。  相似文献   

18.
廖凯 《共产党人》2004,(15):48-50
2004年5月17日上午,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因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其犯罪所得人民币704万余元、经法院审理查明,林福久在任期间,利用职务和权力之便,先后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33万余元,其中,索贿数额竟达569万余元。同时.他还贪污公款和财物折合人民币71.2万余元一此外,林福久还长期与一女子同居,并生育一子,构成重婚罪。  相似文献   

19.
蒋艳萍,原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在位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5次收受个人和单位贿赂人民币187万余元,侵吞公款72万元,并有493万元的财产来历不明。2003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蒋艳萍受贿、贪污,介绍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蒋艳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相似文献   

20.
蔡玉高  梁娟  方列 《求贤》2010,(6):51-51
近几年.一些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开始参与甚至主导某些腐败犯罪.一种新的腐败群体正在滋生。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另一被告人吴军共同收受他人人民币155.4万元、美圆1.56万元、港币18万元、澳元8000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91.55万元。而吴军就是杨秀善的司机,他收受人民币36.8万元.并为杨秀善窝藏赃款1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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