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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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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迁 《知识产权》2008,18(1):65-71
著作权意义上的“发行”与日常口语中的“发行”在含义上存在较大区别。著作权意义上的“发行”不限于“第一次发行”或“总发行”,但它必须以转移作品有形载体所有权的方式进行。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却以日常口语中的“发行”代替著作权意义上的“发行”,将“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错误地“视为”《刑法》第217条中的“复制发行”,同时错误地将“复制发行”解释为“复制或发行”,不仅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还导致了《刑法》第217条与第218条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2.
焦和平 《法律科学》2014,(4):119-126
在现行《著作权法》中,异体复制是否属于"复制"规定不明,理论与实务也均存在分歧。基于解释论的立场,通过对《著作权》第10条第5项依循文义、体系和目的三种解释进路,可以得出异体复制属于"复制"的结论。基于立法论的立场,有必要将复制权的定义修改为"以任何方式或者采用任何形式将作品固定在有形载体上的权利",以使其涵盖异体复制行为,并达到国际公约的要求,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政府行为和商业运作移植到计算机上来完成,这一行为使得犯罪行为从传统的只要集中于有形财产的犯罪也相应的转移到网络空间了。本文指出有形犯罪发展到无形犯罪对整个社会产生了严重的冲击,不论从社会的角度还是从经济的角度来说,解决网络犯罪问题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4.
陆雅婷 《法制与社会》2013,(11):285-286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在为人们分享智慧成果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导致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大量涌现。网络著作权的特殊性给现有的法律规定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我国《刑法》第217条中"复制发行"的理解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尤其是在新的网络环境中。如何理解和认定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中的"复制发行"行为,是我们在数字时代背景下保护好著作权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在网络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复制发行的认定、未经许可的认定和涉案数额的认定是三个难点问题.复制发行的认定可以通过委托鉴定的方式,证明被告人客观上实施了复制发行的行为,并为提取侵权作品提供合法性依据.未经许可的证明可以采取"三步审查"的证明方式,在"排除合理怀疑"的前提下,灵活、综合地研判证据.这类案件中的网站运营费用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数额,在选择量刑标准时,须兼顾量刑标准竞合问题.  相似文献   

6.
正一种新型的技术社会形态——信息社会,已向我们走来。信息时代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为人们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对出版业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对出版权的保护变得更为严峻。一、出版权的内容《世界版权公约》第6条规定:"本公约所用‘出版’一词,系指以有形形式复制,并向公众发行的能够阅读或可看到的作品复制品。"对于"发行",《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第1条(丁)规定:"‘公开发行’指将录音制品的复制品直  相似文献   

7.
论著作权法中的公开传播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公开传播权区别于复制、演绎权和发行、出租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以不转移作品有形载体所有权或占有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使公众得以欣赏或者使用作品内容的权利。公开传播权控制的是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仅提供网络地址的设链行为不属于公开传播行为。公开传播权区别于发行权,因此不存在权利用尽问题。公开传播权中的公开是指向不特定公众传播作品,应以一份作品复制件而非作品本身作为是否面向公众作为公开传播的判断标准。以公众是否需要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聚集,公开传播权可分为"在公众传播权"、"向公众传播权"。现行《著作权法》中应引入公开传播权的定义,将"在公众传播权"统一为公开表演权,以避免该类权利过于分散,同时还应扩大"向公众传播权"的控制范围,使其与国际条约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侵犯著作权罪中将信息网络传播与复制发行并列,经此修订,对“复制”行为的认定,应当坚持在物质载体上固定作品的要求,对“发行”的认定则应坚持以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且“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包容,从而协调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间的关系,消解司法实践中民事裁判和刑事裁判的冲突,维护法治体系统一。  相似文献   

9.
发行权用尽原则是著作权法中限制著作权人权利的重要原则之一,在传统二手市场交易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网络的发展,数字作品日益增多,数字二手市场也逐渐兴起,但数字二手市场是否侵权的重要因素在于发行权用尽原则能否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中。欧盟和美国两案有关此问题意见不一,我国立法与实践对此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发行权的核心在于所有权的移转,无论是有形或无形载体,复制或许可都不构成根本法律障碍,只须技术发展使得数字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与用户之间的利益达到平衡。  相似文献   

10.
论网络环境中的"首次销售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迁 《法学杂志》2006,27(3):117-121
"首次销售原则"是为了澄清"发行权"与"所有权"之间的界限.通过网络传输作品复制件并不涉及有形载体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在网络环境中适用"首次销售原则"的物质基础并不存在.是否需要创设所谓的"数字首次销售原则"取决于在线转让作品的商业模式对版权人经济利益的影响,而与传统"首次销售原则"的适用无关.  相似文献   

11.
网络空间中著作权犯罪定罪标准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著作权产品的数字化及其网络传播侵蚀了以复制权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传统著作权法体系,给侵犯著作权罪的定罪标准的网络适用造成了诸多障碍。为此,刑法司法解释将信息网络传播权纳入到复制发行权中,并引入点击量标准,借此重构复制权的纽带地位。点击量标准的实质是承认"临时复制"是复制权的一种,具有创新意义,但是在具体认定上存在若干不足。  相似文献   

12.
"文字作品"的专利法保护 计算机程序文本的可专利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计算机程序的专利保护范围在各国逐步趋于一致:单纯的计算机程序文本只能依据版权法获得保护,计算机程序只有和传统的硬件或者工艺流程结合在一起才能够获得专利法保护。中国专利局目前还坚持着美国过去的做法。90年代中后期以来,美国联邦法院不再强调程序要与应用背景从整体上构成所谓的工业系统或者工业流程,只要程序系统运行后能够得到有所谓的"有形的、具  相似文献   

13.
根据各国著作权立法中“发行”行为的构成,以及“网络传播权”这一新型著作权“专有权利”的成因,可以认定在所有规定了“网络传播权”的国家中,“发行”与“网络传播”行为必然是互不包容的两类行为,双方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作品有形载体的所有权或占有。香港屯门地方法院在“全球首宗BT刑事犯罪案”中的判决混淆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在适用法律方面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14.
计算机网络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著作权法领域,对于如何将原有的完全规范有形的著作物的著作权法适用于新的网络上传输的无体著作内容的现况,各国甚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都在积极寻求对策。本文拟对网络著作权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探讨:一、网络上作品的认定;二、暂时复制等随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复制形式的性质;三、网络传输权的设立;四、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5.
我国网络信息的政府治理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球范围内的网络信息政府治理模式可大致归纳为网络自由主义、网络现实主义、网络管制主义和网络威权主义四种类型。我国网络信息的政府治理,宜采取介于宽、严截然不同两级间的"中间型"模式,一方面承认政府治理网络信息的正当性,另一方面也强调政府之干预应恪守严格边界。为此,应从四个方面转变治理理念、创新网络信息政府治理的既有模式:从政府主导到网络企业与行业组织主导;从技术控制到德性善治;从直接强制、堵塞控制到间接威慑、合作疏导;从零散分治到综合协同。还需辅之构建与完善网络信息内容分级制度、实名制制度、行政正当程序制度与主体制度等"一揽子"具体支撑制度。  相似文献   

16.
元宇宙时代数字藏品交易涌现,借助新技术,数字藏品以无载体提供模式进行交易。销售数字藏品是否属于发行行为,能否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成为讨论的焦点。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发行”限于“有形载体”,认定无载体提供数字藏品构成“发行行为”难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相区分,数字藏品交易不属于发行行为的控制范围。数字传播中发行权用尽原则的适用前提欠缺,所有权理论、报酬理论、交易安全理论均不足以支撑在数字传播中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  相似文献   

17.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弊端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是在2006年"新老划断"后开始实施的,对新股发行及定价走向市场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对于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不均衡,一二级市场差异导致影响金融秩序等诸多的缺陷和不足。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从发行定价到申购方法等一些列的变革,促使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更加趋向于公平。  相似文献   

18.
本文详细阐述了物之所在地法适用范围从传统到新近的一系列变化,通过介绍并改良屈服条款,分情形总结出有形财产关系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应有的适用范围,即主张能屈能伸。即在某些特定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属地法占有主导地位,属人法相对屈服,而在另一些特定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属地法相对屈服,属人法代之占领主导地位。同时,本文还定义出有形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大统一主义"这一全新概念。  相似文献   

19.
作品的数字化与作品的类型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如何看待网络上的作品 ,以及传统形式作品的数字化上网过程。这是个概念性的问题 ,也是谈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前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 ,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从这个概念中可以看出 ,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 ;第二具有独创性 ;第三是能以某种形式复制。在此 ,数字化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是关…  相似文献   

20.
证据由信息依附于存储载体而形成,是内容(信息)和形式(载体)的结合体,即信息发生转移与留存所得的产物。证据的生成是待证事实留下的事实信息被固定、承载到一定载体之上,从而得到证据的过程。从信息与载体的关系来看,证据的生成方式或信息的固定方式决定证据的存在形式。以信息的存储载体为标准,证据的生成方式可分为以人为信宿的生成方式和以物为信宿的生成方式。相应地,便形成了人证和物证两种证据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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