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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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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璐 《法制与社会》2013,(9):272-273
在网络走进千家万户的信息时代,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开发了新型的犯罪方式。网络犯罪侵害的领域愈来愈多,危害性极大。这种犯罪已经成为刑法所打击的一种典型犯罪。因此,对于网络犯罪进行研究是很有必要的。本文对网络犯罪的概念、特征以及它与计算机犯罪联系都进行了说明,分析了各国网络犯罪的现状,并且就网络犯罪的应对做了简单探讨。  相似文献   

2.
贾彬 《犯罪研究》2009,(5):15-20
20世纪70年代开始至90年代,几乎所有西方国家都规定了罪犯赔偿制度。追溯罪犯赔偿历史,它是原始社会时期的一种犯罪治理手段,是犯罪的伴生现象。相较于今天的犯罪治理手段,它更注重个人身心、生活、行为和社会秩序的恢复。西方国家、伊斯兰社会和非洲、亚洲等的原始社会,都曾广泛采用罪犯赔偿制度。原始社会罪犯赔偿制度注重被害人的被害恢复,重视为避免社会冲突,要求罪犯承担弥补犯罪所造成的恶果的责任,同时也十分重视恢复社区安宁。这对于我们今天的犯罪治理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3.
从犯罪和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国际犯罪与责任涉及个人和国家两个方面。由于实施国际犯罪的个人身份不同,个人的国际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个人以私人身份实施的国际犯罪;另一种是个人以国家代表的身份或者作为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实施的国际犯罪。当有管辖权的国际刑事法庭乃至国际刑事法院对实施后一种个人国际犯罪的罪犯进行审判时,必然存在一个引渡罪犯的问题。本文拟就向国际刑事法庭乃至国际刑事法院移送罪犯的特殊性略陈意见。  相似文献   

4.
正一、80后罪犯的犯罪特点80后罪犯犯罪类型以暴力型、财产型犯罪为主,且犯罪类型呈多样化。第一,团伙犯罪有上升势头。80后罪犯年纪轻,正处于生理发育期和心理冲动期,认知上比较模糊,其思想和行为易受同辈群体影响,尤其是社会不良人员的诱惑,致使他们参与团伙犯罪。第二,违法犯罪形式多样化。虽然文化水平整体偏低,但80后罪犯是一个高智商群体,获取信息和分析信息能力突出。在模仿能力上有绝对优势,不断创新作案手段和方法。第三,具有文化水平低的特点。不少80后罪犯因  相似文献   

5.
杨峰 《法制与社会》2012,(29):26-27
澳门回归后的10年里,一直没有具体针对计算机犯罪的法律,而是几乎仅依靠《刑法典》187条以信息方法侵入罪及213条信息诈骗罪规范所有的计算机犯罪.但是,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及计算机的普及,仅依靠上述刑法条文规范所有计算机犯罪显然不足够,2009年8月6日,《打击计算机犯罪法》以单行刑法形式生效,填补了这一刑事领域的空白,本文主要是通过对《打击计算机犯罪法》法律文本的分析去探讨本澳立法者对于计算机犯罪方面的立场以及笔者的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6.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近年来,各国和国际上有组织犯罪活动不断加剧,涉黑涉恶罪犯数量相应呈递增态势,这也引起了我国实务界和学界的关切和思考。本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立足于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证考察,通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社会原因的全面分析,概括出经济不均衡、犯罪亚文化、刑事控制力的弱化构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并对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涉黑涉恶罪犯的改造与监控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提出了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7.
苏佳佳 《法制与社会》2014,(18):243-244
计算机网络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不仅推动科技的发展逐步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而犯罪是社会生活方式的产物,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计算机及网络的产生和应用,尤其是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为网络犯罪的产生和迅速泛滥创造了条件。因此,研究网络犯罪的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对于及时做好网络犯罪的防范,从刑事法律上进行有效抗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的问题。对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罪犯从办理到收监执行,有以下问题需要厘清:一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应由检察机关哪个部门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开展相关诉讼监督工作;二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如何计算刑期;三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认定问题;四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的,应当如何收监执行。笔者对此逐一探析,以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9.
关于四种计算机犯罪的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探讨了新刑法规定的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和应用程序罪、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作者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重点论述了四种计算机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尤其是对犯罪方法和犯罪对象进行了系统研究  相似文献   

10.
网络犯罪正呈现出蔓延之势。通过网络犯罪成本分析 ,低廉的犯罪成本与丰厚的犯罪收益的反差揭示了罪犯实施网络犯罪的动力。降低犯罪收益 ,提高犯罪成本是控制网络犯罪的良策。技术和法律的结合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1.
王琪 《中国司法》2003,(2):12-13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的制造者竟是几名年仅十三四岁的少年,更引起了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究竟怎样?犯罪的主要成因到底是什么?为了切实弄清这些问题,探索研究新形势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办法和措施,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2002年7月至8月份,我们组织调研组对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1039名未成年犯进行了大面积的抽样调查,这些未成年犯是由四川省各级人民法院判决后集中关押改造的,几乎来自全省19个市(州)180个区县。调查采取了听取情况汇报、与管教民警座谈分析、查阅罪犯案卷、进行问卷调查、与罪犯个别交谈等方式,其调查情况具有很强的普遍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相似文献   

12.
<正> 一论证犯罪学是一门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思想方法来解释犯罪的复杂原因、具体特点和客观规律,并研究如何预测犯罪、预防犯罪、惩治犯罪和改造罪犯的科学。它把犯罪学、人类学、伦理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和刑法学汇总在一个范畴之内,并根据这些学科之间的内在的相互联系和差别来考察、分析那些仅靠某一学科是不能给予圆满解释或解决的社会现象,如经济犯罪、女性犯罪和青少年犯罪以及业务上过失犯罪等。论证犯罪学  相似文献   

13.
李飞鹏在《法制周报》1988年4月5日撰文认为:尽管我国发现计算机犯罪时间不长,但其损失额已超过16万人民币,充分显示出计算机犯罪金额大、作案时间短、手段狡猾的特点。 目前,我国出现计算机犯罪,几乎全部集中在银行系统,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计算机系统成为罪犯和集团攻击的目标;二是计算机创造了独特的犯罪环境,三是计算机成为犯罪  相似文献   

14.
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内涵和意义(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含义"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都是消除先前定罪记录对于犯罪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罪犯回归社会消极影响的一种制度,但二者并不等同,通过对二  相似文献   

15.
计算机犯罪的立法缺陷与理论回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计算机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犯罪,我国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制存在犯罪客体错位、侵入的"领域"狭小、单位犯罪主体缺失、主观罪过形式单一、刑事责任年龄偏高等犯罪构成缺陷以及刑事处罚种类较少、刑事罪名不完备、网络空间管辖冲突和其他有关刑法理论的问题。有必要在刑法上健全计算机犯罪构成和法定刑,增设计算机犯罪的新罪名,建立以信息为犯罪对象的新型刑法理论,完善计算机犯罪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6.
一计算机犯罪概念要研究计算机犯罪,首先应该明确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同时使用一种科学的方法对计算机犯罪进行分类。(一)计算机犯罪概念关于计算机犯罪的定义,国内外学者众说纷坛,主要观点有:美国司法部的计算机犯罪定义:“在导致成功起诉的非法行为中计算机技术和知识起了基本作用的非法行为”。法国安德鲁博士认为:计算机犯罪是(1)与计算机相关的犯罪;(2)与计算机有关的财产犯罪;(3)针对计算机本身的犯罪行为。台湾学者认为电脑犯罪是行为人滥用电脑或破坏电脑之犯罪行为,且须与电脑之特质有关。反之,行为人固以电脑…  相似文献   

17.
《政法学刊》2015,(1):70-75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为以计算机为工具的犯罪、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与网络犯罪的交集。该罪为典型的行政犯,危害行为以网络为手段,保护客体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即公共网络秩序的正常运行。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为规范目的,刑法形成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类型和体系: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设置为行为犯,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定为情节犯,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设计成结果犯,并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共犯行为独立规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在本类罪的司法判定中,必须注意行为的双重违法性和犯罪的竞合现象,以实现准确定罪量刑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贪污受贿犯罪是白领犯罪的一种.入狱后其内心体验的痛苦比普通刑事犯深重.智商较高.能与他犯形成较为融洽的关系、与管教干部有某种亲和力、具有投机改造的心理。社会上打击经济犯罪的形势对这类罪犯有强烈影响,事实教育和管教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改造这类罪犯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人民检察院办理涉及单位犯罪罪犯的假释监督案件,应分别审查罪犯个人和涉罪单位的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对于罪犯个人财产性判项全部履行,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虽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但不能归责于罪犯个人原因的,一般不影响对罪犯的假释。除实质化审查单位犯罪的罪犯原判刑罚、犯罪情节、刑罚执行中的表现等因素外,还应重点调查核实罪犯假释后对单位财产性判项履行的实际影响,结合社区矫正监督职能跟踪假释后社会效果,实现假释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20.
李玉洁 《法制与社会》2012,(25):164-165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凸显,犯罪性质、手段等的变化,狱内押犯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暴力、涉黑、涉毒、重大刑事犯罪明显上升,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罪犯年轻化,特别是1980年以后出生(以下简称80后罪犯)的罪犯以较快增长速度迈进监狱大门,而且相对比例逐年上升。犯罪低龄化趋势非常明显,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这类罪犯的逐步增加,改变了监狱的押犯构成,增加了管理教育的难度。在创建和谐监狱的大背景里,要确保严峻形势下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降低重新犯罪率,必须针对这部分罪犯的思想行为、犯罪成因以及犯罪特点进行深入分析,为改造中采取相应的科学管理和教育改造对策、措施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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