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何家票 《时代风采》2014,(12):20-21
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李增都的工伤赔偿只能拿到18.22万元,但经过工会三次调解之后,李增都实际拿到了23.8万元的赔偿,为他多争取到了5.58万元的伤残补助金。工会在调解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受伤害职工方的实际情况,也结合企业的赔偿能力。尽量让赔偿总数与工伤赔偿待遇略高一些,做到以人为本。  相似文献   

2.
郭小生 《农村青年》2013,(10):53-55
为脱贫致富收废品,不料被炸成8级伤残,李松山(化名)很倒霉。“倒霉”的不光是李松山,还有卖废品的张香梅(化名)。张香梅好心把废品卖给李松山,却不料那卖出的废品成了“炸弹”。官司打到法院,李松山要张香梅“赔偿”。一桩离奇案,法院如何判? 梦想脱贫收废品 年过不惑的李松山是河南商丘虞城县农民,2008年开始收废品。  相似文献   

3.
问:肖某被李某雇用在一家采石厂上班。一天晚上,他在上班时被石头砸中,右手受伤,伤残程度为十级。肖某起诉要求采石厂赔偿共计3.7万余元。采石厂则称,该厂将石料生产及加工承包给李某,是李某让肖某来采石厂工作的,该厂并未与肖某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给肖某赔偿,请问,采石厂该赔偿吗?  相似文献   

4.
朱江  刘永峰  周军 《工友》2009,(6):10-11
在山西柳林县一家洗煤厂建设工地上,48岁的房县农民工甘师生不慎被砸成重伤。10多天后,包工头与其家属签下5万元一次性赔偿协议,从此对其不理不睬。然而,甘师生随后的治疗费已高达近8万元。2008年12月,甘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被迫出院转回房县,病情逐步加重。  相似文献   

5.
赵新强  金石长 《工友》2011,(8):10-10
据介绍,江西上饶人苏斌于2010年3月18日入职广东中山市一家家具厂任开料木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家具厂也没有为苏斌缴纳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6.
谭立独 《工友》2009,(7):4-6
近年来,诸如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等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待遇后,另行起诉致害之第三人,请求民事赔偿,或者在获取了致害人的赔偿后,另行起诉要求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这样的案件中并没有统一的法律依据,甚至没有统一的认识,裁决结果亦有较大差距。具体包括四种情况:一、已经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不能再获得民事赔偿;二、已经获得民事赔偿的,不能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三、已经获得民事赔偿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  相似文献   

7.
《农村青年》2010,(1):42-42
问:中午在学校附近就餐期间,我7岁的儿子被同学王小明扎伤左眼,请问我应该找谁对我儿子进行赔偿? 答:你孩子受伤,责任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  相似文献   

8.
《工友》2007,(2):51-51
我的朋友是一家公司的司机,出车的时候遭到抢劫,后被杀害。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我朋友也获得了工伤保险赔偿。他妻子正好有孕在身,请问在工伤保险赔偿方面,他的妻子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胎儿是不是也可以得到一些补偿?  相似文献   

9.
《工友》2007,(8):48-48
《湖北省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原合同制工人,从被批准招收为合同制工作至参保前的时间,单位和个人按历年规定费率补缴。对于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前在本单位从事过临时工的,在补缴资金到位后,当地实行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从事临时工的时间,按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  相似文献   

10.
《工友》2012,(8):6-6
广东中山市人祉局纪委书记梁国影更改儿子林钰成考试分数,帮其考上中山市农业局公务员。记者调查发现,林钰成笔试分数的确从104.1分被改为109.7分。  相似文献   

11.
《工友》2007,(4):37-37
我单位一位职工1988年因工受伤。伤愈后,单位重新安排了工作,工资没有下降。1999年单位为其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其后,单位仍给其继续发放工资,并给付了护理津贴。现在该职工要求单位支付1999年至今的伤残津贴。请问我们应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2.
《农村青年》2008,(3):54-55
水杯倾倒被烫肇事者责难免问:魏某乘火车随旅行社出游,途中,周某从茶炉打完水后,将盛满开水的茶杯放在茶几上。当周某正要盖茶杯盖时,茶杯倒了,杯中的茶水将魏某烫伤,医院诊断为左上肢、双下肢烫伤7%。因魏某在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向魏某赔偿保险金3200元。请问,周某是否也应向魏某赔偿?  相似文献   

13.
梁军 《工友》2009,(5):7-9
鄂西北枣阳市的农村青年李明东,在打工中因机械故障左手被绞断。公司老板却一推再推,拒绝承担工伤赔偿之责。无奈之下,李明东走上了维权之路。此案先后经劳动仲裁和枣阳、襄攀两级法院审理,历时2年后,李明东于今年3月27日最终获赔10成元。  相似文献   

14.
《农村青年》2009,(10):53-53
问:阎先生是农业户口,但从2001年开始就在北京西城区打工、生活,2008年10月被人开车撞伤致残,现在起诉到法院要求肇事者按照北京城市居民的标准赔偿他的损失,但对方说其是农民,只能按照农民的标准赔偿。阎先生问这合理吗?  相似文献   

15.
孟亚生 《农村青年》2014,(10):14-16
看人燃放礼花被崩伤眼睛,该找谁赔?是燃放者、经销商还是厂家? 受害人孔令富找了一圈,谁也不愿承担责任。于是,他上法院讨说法。 一审判决,责任由礼花生产者承担。终审判决,礼花生产者“翻了身”,责任由燃放者、销售者承担。  相似文献   

16.
孟亚生 《工友》2009,(1):14-17
15年前,正在上班的儿子被工友刺死,因凶手患有精神病,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老夫妻俩只领取了1万5千多元工亡保险赔偿。  相似文献   

17.
许方辉 《工友》2009,(3):41-41
案例回放: 张某于2007年3月应聘进一家科技服务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3年,张某月工资1500元,公司以1700元为基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张某擅自离职,应赔偿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8.
孟亚生 《工友》2011,(1):10-12
冒名顶替他人工作有违我国法律规定的诚信原则,与用人单位所签的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发生伤亡事故了,单位会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因伤者或死者姓名与单位投保的被保险人姓名不符,保险公司也拒绝理赔。  相似文献   

19.
相鹏  铁军  郭磊 《工友》2006,(7):38-38
“选送培训”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落实人才兴企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手段之一。近日,一名被企业培训的员工,归来后却不愿在原单位供职擅自“跳槽”而引发赔偿之诉。经河南省内乡县、南阳市两级法院审理,“跳槽”职工被判令赔偿原单位损失,其现供职的单位被判令承担连带赔偿之责。  相似文献   

20.
法律问答     
《农村青年》2014,(3):45-45
骑车撞树伤了脾可获赔偿 问:2013年7月,昌平区某镇居民王某骑电动车下夜班回家,没想到竞撞到因前夜大风倒在路中间的树上,造成王某多处器官损伤,被切掉三分之一的脾。经过3个多月的治疗,王某基本康复,但脾脏功能减退,花去治疗费用5万多元。请问,王某可以获得赔偿吗?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