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5,(20)
豫政办〔2005〕8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当前全省电力供需形势和小火电机组的现状,现将进一步加强我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小火电机组是指5万千瓦级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小火电机组在一定的时期为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火力发电技术水平的提升,小火电机组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污染物排放量大,能源… 相似文献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公安局、市经委、市交委、市农机局、市安监局《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四年八月十日 相似文献
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9,(7)
国办发〔1999〕44号(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五日)国家经贸委《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的意见为贯彻199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和关闭“五小”企业,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 相似文献
5.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4,(1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关于全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11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关于全省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十一月五日为加快全省电力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根本解决小火电机组普遍存在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规模效益差等突出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省电力工业发展…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 GDP 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584号)要求,为实现市政府提出的“2010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以上”的目标,市政府决定建立GDP 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开始实施 GDP 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市经委、市统计局在每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的能耗指标。二、公报指标(一)各区县(自治县、市)的万元 GDP 电力消费量; 相似文献
7.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2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重庆市天然气化工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8.
9.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经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的《关于利用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拉动我市装备材料工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二○○二年七月一日 相似文献
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2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外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科委、市信息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1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近期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厅[2003]742号)指出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将技术改造投资管理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管理,并明确了今后新上报项目的有关问题。为适应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市项目的审批,并从我市机构设置的实际出发,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需市里审批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的职能分工,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委分别负责办理,并分别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协调、检查和验收。 相似文献
1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2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商委、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1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重庆市环保产业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16.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因相关单位人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出口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吴家农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学斯市政府副秘书长夏祖相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式尧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成员:汤宗伟市经委副主任王义昭市农业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17.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 相似文献
1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13)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07〕35号文件精神,迅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意见,并将贯彻意见于2007年7月10日前报市政府。近期,市政府将召开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机局、市安监局和重庆警备区、武警重庆市总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发〔2007〕3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报告贯彻措施。二○○七年六月六日 相似文献
19.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4)
渝办发[2008]21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委、市农业局 相似文献
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1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市经委、市环保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