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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田某因抢劫罪被山西省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自2005年3月30日起至2011年3月29日止。田犯后上诉.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10日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但因田某正在哺乳未满周岁的婴儿,于2005年10月13日被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05年10月14日至2006年2月2日,由大同市南郊分局平旺派出所指派民警予以执行。2006年1月25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签发收监决定书。对田某准备收监执行,但田某声称未婚生子,虽过哺乳期,但婴儿家庭其他成员无人愿意抚养,故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没能将田某收监执行。2006年11月13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前去对田某家准备对收监执行,但田某声称自己已怀孕,法院工作人员遂带其前往医院诊断,经诊断确系怀孕五个月,2006年11月13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决定对田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06年11月13日至2007年11月12日止,由大同市南郊分局平旺派出所指派民警予以执行。2008年2月14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下达收监执行决定书,但此时田某已去向不明未能收监。2010年7月26日,大同市南郊分局平旺派出所将田某抓获,2010年7月27日.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即送达余刑执行通知书,2010年8月6日.田某被送往榆次女子监狱执行剩余刑期。本案争论的焦点是:田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发生脱逃能否构成脱逃罪?[速解]本文认为田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发生脱逃构成脱逃罪,应按抢劫罪的剩余刑期与脱逃罪数罪并罚。理由如下:首先,从犯罪主体上看,脱逃罪的主体是指已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本案中的行为人田某因哺乳婴儿被有关部门按法律程序批准为保外就医1年,期满以后不归监应视为被继续关押的罪犯,符合脱逃罪的特殊主体。对于田某是否属于该罪的主体存在一种不同意见。认为该罪名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这里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加了特别的定语限制:“依法被关押”,从逻辑上讲,既然有依法关押的罪犯就存在依法没有关押的罪犯。没有被关押的罪犯包括适用缓刑、监外执行及经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罪犯。由此分析可看出,刑法对该罪名主体所限定的范围是有特殊目的的。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中所指的罪犯是否包括来经法院判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践中对此很难掌握。一种意见认为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是指依照法定程序 ,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并判处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 ,送到监狱或者执行场所执行刑罚的罪犯。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破坏看守所、拘留所等关押场所管理秩序的 ,不构成本罪。另一种意见认为 :对于依法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关押起来的犯罪嫌疑人 ,…  相似文献   

3.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乘人不备,或者对监管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方法,脱逃羁押或劳改场所,以逃避继续羁押、改造的行为。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1)已被依法逮捕尚未判决的未决犯;(2)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剥夺自由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即已决犯。然而,在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未经法定程序被  相似文献   

4.
脱逃罪是属于严重破坏国家司法管理秩序的犯罪,虽然1997年《刑法》虽然对脱逃罪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但对于无罪脱逃是否构成脱逃罪,在理论和实践中,仍然有较多的争议。本文围绕"依法被关押"展开,从刑法学和法理学两个视角对于无罪脱逃的人能否构成脱逃罪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在规定脱逃罪的刑事责任时,使用了“加处”一词。而在刑法分则其他条款中从未出现过,因此,司法界对于“加处”的理解颇有争议。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逃脱羁押和监管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脱逃的,除按其原犯罪行判处或者按其原判刑期执行外,加处五年以下有  相似文献   

6.
徐晗 《法制与经济》2008,(12):82-84
刑讯逼供罪是发生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渎职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依法认定司法机关刑讯逼供行为。依法认定其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时,认定刑讯逼供罪又必须先了解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以及其他各种构成条件,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对刑讯逼供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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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院批准逮捕的抢劫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逃,后被县公安局在福建省大田县抓获。执行人员当时身着警服,但未出示逮捕证就将吴某某押上火车。途中,吴某某跳车逃跑,三年后投案自首。县公安局遂以吴某某抢劫、脱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庭上,被告人和律师提出公安人员在执行逮捕时没有出示逮捕证,被告人没有在逮捕证上签字,因而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脱逃罪。请问:没有出示逮捕证而被逮捕的被告人在途中逃跑能否认定脱逃罪?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检察院韩书杰韩书杰同志:脱逃罪是指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分子逃脱羁…  相似文献   

8.
论脱逃罪的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脱逃罪的主体齐文远刘代华修订后的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规定与原刑法第161条规定的脱逃罪罪刑规范在主体条件上有无差别,学界看法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修订后的刑法,构成...  相似文献   

9.
破坏监管秩序中殴打致伤行为应按想像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仅限于“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未经法院判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成为本罪主体;本罪的主观要件不能有间接故意构成,而只能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也能成立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10.
刑讯逼供罪是发生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渎职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依法认定司法机关刑讯逼供行为,依法认定其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时,认定刑讯逼供罪又必须先了解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以及其他各种构成条件,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对刑讯逼供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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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查讯待审期间越狱脱逃(后被抓获)。经审理,被告人的故意杀人罪不能成立,而构成流氓罪。对被告人是否构成脱逃罪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故意杀人罪不能成立,因此罪而被捕期间的脱逃行为则不构成脱逃罪;  相似文献   

12.
若干情形下脱逃罪主体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脱逃罪主体的认定,无论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刑法理论界,均存在争执。本文就留置盘问、收容审查、超期羁押和无罪羁押等四种情形下的脱逃者之脱逃罪主体认定进行了探讨。主张对于依法被关押之主体特征应作广义上的理解,并提出了立法修改和司法解释的建言。  相似文献   

13.
李冠煜 《法学》2023,(4):46-62
妨害兴奋剂管理行为入刑后,其保护法益、犯罪结构和罪量要素尚待进一步研究。这三个问题不仅密切相关,而且与归责目的、归责类型和归责要素相对应,从而决定了本罪的归责必要性与合理性。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体育竞赛公平竞争价值倡导下运动员们的身体健康,属于真正的集合法益。本罪在整体上是情节犯,具体来说属于情节犯群组中的抽象危险犯。以促使行为对使用行为的作用力为分类标准,其不法行为可被分为精神推使型、直接推使型和强力推使型三类。“情节严重”仅限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且本罪抽象危险犯的性质无法容纳结果不法要素,故罪量要素包括行为不法要素和客观外界要素。  相似文献   

14.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金彪 《现代法学》2004,26(5):74-80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一种严重的危害社会的犯罪,其保护客体是被拐取人的人身自由和本来的生活场所的安全。构成本罪,被害妇女的同意可以阻却违法,但儿童的同意则不能阻却违法。构成本罪也不要求有场所的转移。本罪是典型的目的犯,构成犯罪既遂时,并不要求实现特定目的。本罪是继续犯,在犯罪行为的继续中,有成立共犯的余地。从犯罪本质上讲,绑架罪、拐骗儿童罪与本罪的罪质都是一样的,三者构成了对人身自由和本来的生活场所安全法益的完整的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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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监管秩序的犯罪,是罪犯抗拒惩罚和改造的重要表现.为了严惩脱逃犯,制止脱逃行为,刑法第161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被逮捕、关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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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论述了著作权及著作权罪的概念及构成要素,探讨了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罪与非罪的区别,最后阐述了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既包括对个人的处罚,又包括对单位的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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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分则的所有条文中,惟独在第一百六十一条脱逃罪的规定中出现了“加处”的写法,引起了法律工作者的争论。这里的。加处”究属何义?对脱逃罪,是不是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对此我提出自己的看法。脱逃罪的主体,法律限于“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故凡犯脱逃罪的必有前罪可罚,在具体处理中也就必然牵涉到数罪并罚的问题:脱逃罪与前罪如何并罚?是否适用总则第四节规定的并罚原则。有一种意见认为不适用,应按绝对相加原则并罚,因为第一百六十一条明文规定。加处”,这是特别规定,是例外。另一种意见认为仍应适用总则的有关规定,因为“加处”不是相加,一切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8.
蒋毅 《中国检察官》2013,(12):40-41
一、基本案情2012年12月20日,王某因醉驾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上诉期间,王某逃往外地打工,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法院应对王某决定逮捕。王某擅自外出,严重违反取保侯审的相关规定,应当撤销取保侯审,依法逮捕。第二种意见是王某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第三种意见是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相似文献   

19.
私分有国资产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侵害国有财产的犯罪,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本文就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罪与非罪、此罪与披罪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0.
情节严重是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准。法条和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何为情节严重,结合司法实践和相关地方规定,本罪的情节严重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的次数、强迫交易的数额和暴力手段造成相对人身体伤害。作为量刑规则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有程度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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