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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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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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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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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的起源、发展和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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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6.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7.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的必要性及其模式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上海,社区青少年是特指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6至25岁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监管的青少年,目前上海约有社区青少年6.3万人。2003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正式决定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将社区青少年工作列入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三大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总体思路。随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深入发展,将社区青少年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逐渐成为专家学者和社区青少年工作实际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立法机关的关注。上海市人大于2003年11月提出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3-2007年)》,将"社区矫正和青少年事务管理方面的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2005年1月,团市委又向人大提出了《加快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加快开展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本刊特邀请社区青少年工作专家学者与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及其法治化问题展开笔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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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少年问题日益突出的形势下,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为此有必要在原有的渠道中进一步突出社区的作用,建立青少年问题社区防治平台。本文从推动青少年社区工作的几个方面,如重视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设立社区青少年援助中心、文明社区活动、构筑社区预防和矫治体系等方面具体论述。  相似文献   

9.
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推动下,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开展两年以来,取得了不少成果,作为新生事物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通过对社区青少年工作开展的现状及社区青少年工作立法的情况进行调查,笔者感到要把上海市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推向纵深,建立起社区青少年工作的长效机制,对社区青少年工作进行立法,使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不仅具有必要性,也具有现实紧迫性。  相似文献   

10.
2002年,上海市率先将原来的闲散青少年改称为社区青少年。这一称呼上的改变,对上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10年过去,原来我们对社区青少年概念的定义,随着社区青少年群体结构的重大变化而变得不合时宜。因此,深刻认识目前社区青少年群体结构的变化状况,并据此重新研究和定义社区青少年的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社区青少年群体的出现以及变化,有其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它属于青少年群体中一种特殊群体。它在居住区域、居住性质、年龄区段、生存状态等方面都具有自己明显的不同一般青少年群体的特征。我们只有正视现实,把握动态,才能把社区青少年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效、更出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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