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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一”节上午9时许,姜某夫妇从某市建行储蓄所取出现金1000元。随后,买票乘坐市内环行公共汽车,准备会商场购买洗衣机。当时车上乘客很多,十分拥挤,秩序混乱。当车停靠第二站时,一男青年在姜某身上碰了一下,即匆忙挤下车。姜某顿觉该青年可疑,遂警觉地伸手往上衣内口袋一摸:“唉呀,钱被盗了!司机快停车!”车停下后,姜某四下寻找,但那男青年早已没有踪影。当天,姜某夫妇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该案数月未破。故他们向市公共汽车公司提出赔偿事宜,未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这起尚无先例的案件,存在两种意见。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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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姜某夫妇的代理人,我认为公共汽车公司应承担责任。为辨明是非,我想就构成民事责任的四个要件来分析一下本案中的具体问题。侵权民事责任案件的构成,必须合乎法定的要件,一是有侵权受害事实存在;二是行为的违法性;三是违法行为与受害事实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凡具备上述四个条件,就构成侵权责任。第一,委某夫妇买票乘坐公共汽车公司客车钱被盗的事实存在。1996年1月1日上午9时许,美某夫妇从市建行储蓄所取出现金1000元。随后买票乘公共汽车公司客车。准备去商场购买洗衣机。当时,车上乘客很多十分拥挤。当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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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作为本案被告市公共汽车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市公共汽车公司不承担责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承担民事责任就有其最基本的要求,即构成损害赔偿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要件。结合本案,进一步分析这“四要件”,是非曲直,一目了然。第一,姜某钱包被盗,毫无疑问损害事实存在。第二,姜某夫妇乘坐的公共汽车遵守法律规定,全面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不具有违法性。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一核心问题,下面具体地加以分析。首先,乘客财物被盗而状告乘运人公共汽车公司赔偿其损失,在司法实践中没有裁判先例。其次,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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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14日上午8时,某乡派出所指导员江某骑自行车下乡,在一高粱地边听到有呼救声。江循声跑去,见一男青年将一女青年按在高粱地里,正在着手实施强奸。江大喝一声“住手!我是公安局的!”随即拔出“五四”式手枪,男青年回头一看是警察,先是一怔,继而拔出匕首向江冲来。江对天鸣枪两声警告,男青年仍往前扑,江一枪击中其右大腿,对方应声倒地。江上前夺下男青年手中的匕首,脱下其上衣,将其伤口扎起来,用自行车把他驮回派出所。回到所里,经讯问,这名男青年姓韩,是一名劳改释放犯。江和民警小王问完韩某话后,将其押到一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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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9月8日,因无视法律威严、私自变卖已被法院查封财产一案在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赵某和刘某分别因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09年12月2日,凤城法院依据原告姜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查封了凤城市广兆冶金铸造有限公司铸造生铁75吨,并向该公司主管生产厂长被告人刘某告知查封期间不准转移、变卖、抵押被查封财产等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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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谭某与姜某是朋友,某日,谭某出差回到家时发现姜某正与自己的妻子通奸,遂痛打姜某。谭妻与姜某都给谭某跪在了地上,恳求谭某饶恕他们这一次。谭某要给姜某的老婆打电话,姜某见状提出私了。后谭某拿到姜某所写的"今借谭某5万元,一个月内还清"的借条后,准许姜某离去。后因姜某无力归还这笔款项又经不住谭某的催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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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姜某与张某之间的纠纷经县人民法院两次民事判决,姜某仍然不服,并对张桌产生仇恨。为发泄心中不满,姜某到村一石料厂工地.盗走炸药4卷、雷管5枚、导火索3米,然后在县城东河菜市场的租房处,用葡萄糖瓶装炸药制作爆炸装置.以准备炸张某的车来吓唬张某,也给法院施加压力以尽快解决他和张的矛盾。这时被邻居王某发现,一边劝姜某,一边打“110”报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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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某职业介绍所与某私人餐馆同住一街。1994年1月5日,某耿介所工作人员带一男青年到某餐馆,向餐馆老板介绍,称该男青年有白案技术,请餐馆雇用。当餐馆老板问及该男青年有无什么合法证件时,工作人员说,此人叫XXX.系外省人,曾在本市一家餐馆当过零工,有身份证,没有带,回去查一下,可暂留在餐馆做事。餐馆老板同意雇用该男青年,但要看看证件,就与他们一同到职介所。耿介所负责人说,该男青年在别家做过零工,关于身份证,他再问问。第三天,餐馆老板又去查问,耿介所负责人说,他已查问了,身份证丢失啦,但请老板放心用,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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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青霉素,将年仅1岁零10个月的幼女扎成了中国最小的“植物人”。受害者的父母和医院对薄公堂。不料,就在法院下令向医院保全证据时,医院却称病历神秘“被盗”,并以患者家属“涉嫌毁灭证据”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申请法院中止诉讼或举证期限延长。法院的回答是:“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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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20日,冯某夫妇带着5周岁的小孩阿勇在邻居赖某家玩耍。约过了半小时左右,冯某的BP机呼叫其夫妇俩前往某处有要事相商,因不便携带小孩,于是冯某夫妇请求赖某代为照看小孩,赖某毫不犹豫地回答说:“行,这没问题,你们尽管放心去吧!”冯某夫妇离开后,赖某便让阿勇在其卧室里玩,而她自己则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没多久,忽然从其卧室传来东西被打碎的声音,赖某赶紧跑进房间察看,友现是阿勇将其放在低柜上的价值1600元的高级照相机翻倒摔在地上,经检查,主要部件均已破裂无法修复。赖某向冯某夫妇索赔未果,因而诉至法院,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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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6月22日下午4时,市公共交通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一辆满载乘客的公共汽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时,对面驶来一辆装载硫酸溶液的解放型槽车,由于路面不平(正在修路),两车交会时,槽车中的硫酸溶液溅到公共汽车内的乘客身上,车内8名乘客受到不同程度的灼伤,当司机停车寻找槽车时该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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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北京律师王令受11名天津当事人委托,与当事人一起前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在与该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交涉时,双方就法院是否应予以立案产生分歧。当王令律师问王学林庭长能不能代表法院时.王庭长语出惊人:“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当王令律师向当事人表示要让当事人在其向上级法院反映此事时为今天发生的事情作证时,王学林庭长的反应更是令人瞠目。只见他对王令律师一打(拳击)、二揪(领子)、三掐(脖子),在正义天平的属地,捍卫法律的场所,上演了一出全武行。事发后,南开区法院矢口否认法官打人之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22日成立了调查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专门就此作出批示.要求实事求是地处理(据《华夏时报》)。此事一经媒体报道,舆论顿时一片哗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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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河北省霸州市开出租车。犯罪嫌疑人姜某与赵某曾在一起吸毒后成为朋友,此后姜某经常用赵某的车。2014年9月1日,姜某与另一犯罪嫌疑人高某商议将100克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天津的杨某。9日11日晚,姜某、高某携带毒品以200元的价格雇佣赵某的出租车去天津,但并未告知赵某此行的真正目的。行车途中,姜某、高某在车上一起"溜冰",并且明确告知赵某去天津的目的是贩卖毒品,赵某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