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尤其是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的需求与日俱增,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厂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化妆品标识不全、夸大宣传等。为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2001年卫生部抽检计划和方案,我们对江苏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的标签进行了抽查。 相似文献
2.
3.
金融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金融消费”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与此同时,因金融消费服务而引发的纠纷与争议也在增加.侵害消费者金融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已经引起人们的厂‘泛关注。本文试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费者的生活安宁权利不断受到商家的无端侵犯,而我国现有的法律对此保护存在缺陷。在人民的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今天,赋予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对商家要求赔偿的权利,完善举证责任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其权益的法律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并逐渐成为一焦点问题.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权、选择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结社权、受尊重权知识权以及监督权九项权利,但真正落实起来却存在着很大困难与桎梏.本文将对当前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策略,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7.
8.
9.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维护问题成为了全社会广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基于消费者权益案例的具体实践,就如何界定消费者权益、当前维权制度的缺陷及如何完善法律维权措施提出见解,以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11.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稳步发展经济,使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逐步提高和改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必须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具体来说,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需要,还要满足他们的安全需要、享受需要、尊重需要及发展需要。要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改善其生活的环境。要高度重视并确实解决群众的劳动就业、增加收入、健全公共服务、提高教育医疗水平等问题,从而使低收入群众,逐步走向富裕,进一步实现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12.
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因此,生产任何商品,都应以消费者的需求为第一标准。商标一经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就同时承担了严格按照所注册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进行生产的义务。有关管理部门就可 相似文献
13.
14.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享受日益丰富的食品时,面临着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各种风险。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相关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信心,也影响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据统计,自2013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系统共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危害食品安全类刑事案件3.8万余件,有5.2万余人获刑。 相似文献
15.
食品安全中消费者关心的热点及希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食品安全是每一个消费者关心的重要问题。中国有句名言,叫做“民以食为天”,这句话讲了几千年,到今天依然还要这样讲。尽管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除了吃,还有许多的消费,比如买车、买房、旅游,现在都成了消费热点。可对每一个消费者而言,可以不买车、不买房、不出行旅游,可哪个消费者可以不吃饭、不买食品呢?食物消费是人类的基本消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是人们生活中的头等 相似文献
16.
17.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生产力和国民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市场繁荣,政治稳定,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人民为此感到高兴。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在我们党内、国家机关以及一些企事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中,确实存在着腐败现象,这使人民隐约感到不安和不满。 相似文献
19.
浅谈我国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的社区服务从某种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本文主要讨论当前我国社区服务所面临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罪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的使用日益广泛。一些人在非法利益的驱使下,抛弃起码的道德,将达不到卫生和安全标准的化妆品投入市场,威胁着人体健康,有的甚至造成多人的面容毁损。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增设了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罪,这是对我国刑法典的补充、丰富和完善,对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