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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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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十倍惩罚性赔偿制度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在加大食品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现有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威慑力不足、适用的主观要件存在缺陷、赔偿数额的计算缺乏合理性等诸多问题.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其威慑力必须使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主观要件更加具体全面,完善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惩罚性赔偿的最低和最高数额限制.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了数额为食品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与美国限制惩罚性赔偿适用的趋势相比,我国惩罚性赔偿却呈现扩大适用的趋势。从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至今,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范围日益扩大,赔偿金数额逐步完善。但在归责原则、赔偿数额的确定、适用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惩罚性赔偿的归责原则,扩大数额的幅度,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我国现行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不足: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基数标准不合理,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单一限额不科学,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不合理。应从制定合理的惩罚性赔偿金计算标准、制定合理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条件等方面完善我国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惩罚性赔偿条文修改为:"生产不安全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安全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其所受损失三倍以内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4.
引言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大于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也称为示范性赔偿(exemplary damages),报复性赔偿(vindictive damages),抚恤金(smart money)。近年来,我国也已经逐渐引进这一制度,出现了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合同法》第1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第9条。惩罚性赔偿制度无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一直具有较大的争议,联系到我国目前正在制定的民法典,本文拟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入手,分析…  相似文献   

5.
2013年我国修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惩罚性赔偿的金额由原来货款或者服务费用的1倍扩大为3倍,进一步提高了惩罚性赔偿的金额。20年来,我国惩罚性赔偿金数额逐步提高。但在惩罚性赔偿制度最为完善的美国,却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进行了诸多限制。我国不能过分夸大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和作用,应该在适当限制的基础上使其更为完善。  相似文献   

6.
随着时代的发展,侵权法的理念也不断在变化:从原始的同态复仇到现代注重社会正义。惩罚性赔偿制度便是这一种理念的产物,让侵权人承担高额的赔偿,能够对其起到威慑的作用,能给受害人予以物质上的补偿与精神上的抚慰。我国也在法律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并且得到一定的发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惩罚性赔偿数额较低,标准不确定等,因此对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仍然有研究的必要以期实现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在我国突破性地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但这种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着一定问题,无法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分析,对惩罚性赔偿的性质,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及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惩罚性赔偿的理想化的功能在于既能弥补消费者的财产利益的损失,又能对消费者的精神利益起到一定的抚慰和赔偿的作用,同时还能对侵权者起到惩罚、威慑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惩罚性赔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惩罚性赔偿具有惩罚、威慑和补偿功能。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尚存在缺陷。结合我国实际,从侵权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和法院对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完善,更加有利于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形式。它本来源于英美法系,1993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这一赔偿制度,并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中得到进一步的确定。可以说,我国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已经形成一个条文集团。这些众多的法律条文在适用上会遭遇到责任竞合问题,即几部法律同时适用于同一个行为的情形。然而,一个行为不可能被多次追诉,否则会有违禁止多重追诉的法治原则。从公私法划分的角度,惩罚性赔偿在适用上可能出现的责任竞合情形包括两大类:一是在私法内部的责任竞合问题;二是惩罚性赔偿与公法上的惩处相竞合的问题。针对不同性质的竞合问题,应当采用不同的竞合原则。  相似文献   

10.
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英美法系国家一项重要的责任制度,在当今两大法系渐趋交融的形势下,大陆法系一些国家已开始在立法上逐步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国已初步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在立法、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要采取渐进式路径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完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健全惩罚性赔偿数额的量定。  相似文献   

11.
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源于英美法的一种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开立法之先河,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责任,它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解决消费者问题具有独特的作用。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实施引起了巨大争议,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积极作用应当予以肯定。为了促进我国消费者问题的解决,我国应当在消费领域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的行为种类,并完善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  相似文献   

12.
在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食品安全法》中再次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文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构成要件,然后根据学界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及相关问题所进行的探讨,说明了该条文自产生之初就在可操作性、赔偿基数确定以及其实际作用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非议。本文在对这些非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为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和经营者的违法收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收益和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本文主张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所有惩罚性赔偿均采取"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立法态度,大幅提升惩罚性赔偿的倍数,设置最低惩罚性倍数与最低赔偿额中择高赔偿的制度,对欺诈的认定不再苛求经营者的主观故意,也不再苛求消费者的缔约行为与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4.
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与适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创造的制度,具有独特的惩罚和遏制功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也有双倍赔偿的惩罚性规定,但在适用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存在很多局限。文章重点分析了在我国民法典中完整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就其适用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食品安全法》修改在即。笔者通过对各地各级法院作出的约100份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的判决书进行分析,对实践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情况进行总结。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乱象源自理论的模糊混淆。本文认为,现行《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于侵权责任领域而非合同领域,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以实际损害作为构成要件。建议新的《食品安全法》增设适用于合同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区分设置赔偿金额计算基准,适度提高惩罚性赔偿金额,将诉讼的矛头更多指向作为毒害食品之源的生产者。  相似文献   

16.
论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食品安全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具有补偿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生产者、经营者违法成本,谒制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等多种功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食品消费领域仍有适用空间。《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以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作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前提不利于对消费者的保护和对违法者的惩罚;并且惩罚性赔偿标准偏低,并不能使惩罚性赔偿的多重功能得到完全释放,不应以食品价金来确定赔偿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综合性标准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7.
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法学研究者、社会民众、执法人员等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讨论持有热情,对该制度的司法适用也一直是难点和疑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对惩罚性赔偿的修改具有进步意义,但并没有终结对该问题的讨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通过为背景在适用范围、主观要件和赔偿额等方面的讨论仍有空间。  相似文献   

18.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损害赔偿实行单一的限额赔偿原则,但对于故意或恶意的行为、严重不负责的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应引入惩罚性赔偿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本文从一个案例入手,通过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概念、功能的介绍及其价值分析,具体阐述了我国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并提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条件及赔偿金额度的确立。  相似文献   

19.
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独特的惩罚、遏制功能 ,其本身所具有惩罚性、附加性、法定性、强制性等特征使英美法系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该制度。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 9条有了相关的规定 ,但是其规定有诸多的不完善 ,例如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赔偿价款的确定方法都不具体。因而应进一步借鉴外国的先进作法 ,从各方面来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种兼具惩罚、补偿和威慑功能的责任制度。我国已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引入了该项制度。但近二十五年的实践证明了我国关于该制度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通过分析引发问题的原因,认为应该从其适用范围和赔偿数额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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