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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第32条又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同时,又要求:“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法设立行政处罚告知程  相似文献   

2.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不能成立。尽管如此,实践中行政处罚成立的问题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多数人把行政处罚不能成立视为行政处罚的无效或者不合法。例如,有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拒绝  相似文献   

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未依照上述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构成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4.
简述行政处罚不告知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告知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是现代社会行政民主化的重要内容,是当事人享有重要的程序性权利。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不履行不告知义务,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强制性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前,行政机关不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以违反法律程序而予以…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行政机关在向行政相对人发出听证权利告知书的同时就把拟作出的处罚内容进行了告知,这种做法在程序上是否合法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做出规定,值得我们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应当载明上述必要内容。如果行政机关没有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是仅仅向当事人出具罚款证明,且未向当事人告知前述必要内容.致使当事人无从判断。当事人因此未经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相似文献   

7.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10余年的今 天,行政机关吃官司已不是什么新闻。最 近,笔者随安徽省定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 的执法检查组对一些部门的行政执法情 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许多行政处罚案件都 存在败诉隐患,如果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 起诉讼,则必定败诉无疑。突出的隐患有 以下几种。 缺少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行政 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 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 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 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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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应当载明上述必要内容。如果行政机关没有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是仅仅向当事人出具罚款证明,且未向当事人告知前述必要内容,致使当事人无从判断。当事人因此未经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相似文献   

9.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听证程序的实际操作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正确运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意义(一)可以使行政机关在做行政处罚时,注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收集证据、严格依法行政;(二)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有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促进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员提高执法水平;(三)有利于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四)有利于卫生部门在制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过程中,更符合实际、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法理要求,也更适合于卫生工作的实际执法需要。二、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节听证程序第三十条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由卫生行政机关内部法制机构或主管法制工作的综合机构负责。  相似文献   

10.
我国听证程序的特点及其立法完善吕中亚王韧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互相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听证事项、事实的过程。听证程序在我国法律体制中的设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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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中,往往忽视当事人的陈述及申辩理由,甚至对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反而加重对其的处罚,时常导致处罚不公正。荔蒲县工商局在处理行政案件中,不但注重调查取证,更重视当事人的陈述理由。使违法的经营者受到了惩罚,守法的经营者受到了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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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并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质证、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事实的过程。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可能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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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合法性、民主性的保障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杨惠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运用的"听证"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专人主持听取案件调查人员和被处罚人就案件事实及其证据进行陈述、辩论和补充证据的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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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涉及了一个特殊的程序──听证程序。该程序在我国法律中是前所未有的。何为听证,全国法制人大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张春生介绍说,就行政听证来讲,即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利于当事人时,应该给当事入提供一个机会,让他自己去申辩理由,让他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为他提供陈述理由、申辩意见的机会──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在国外法制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有听证会制度,有国会听证制,如美国,也有行政程序中的听政制度。英美法德都采取听证制度。比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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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建立了听证制度。自1996年10月1日起我国卫生行政执法就要施行这一陌生的法律制度,因此有必要认真学习、研究,加深理解。1 听证的概念与意义1.1 听证的概念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指明了旨在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的听证程序的法律要件:一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当事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即将受到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之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是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二是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义务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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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涵义是行政机关做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本文针对行政诉讼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涉及到行政程序方面的问题,引入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来试图解决在诉讼中的一些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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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律的规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被剥夺,行政处罚决定也未生效,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应适用确认无效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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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辑要     
《中国审判》2009,(7):53-55
加处罚款是敦促行政相对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一种惩罚性的行政措施,其成立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原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列的逾期加处条文只能视为行政告知行为,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非诉行政处罚执行案件时,把加处罚款同原行政处罚罚款一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加处罚款部分裁定不予执行,同时告知另行作出加处罚款的行政决定,并在生效后申请执行。这样既可以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也可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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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是行政处罚法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相对人实施救济的一项重要途径。陈述申辩制度在行政处罚相关成文法条中的表述非常简略,一些具体的操作问题存在争议。本文从实务观察入手,对已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或超过陈述申辩时限时能否进行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的次数有无限制、相对人是否有权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以外但与案件相关的人员能否进行陈述申辩等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0.
日前,笔者执业的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接到当地物价部门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郑重告知:你单位于1999年1月至2001年3月因超标准收取刑事案件辩护费行为,违反了《河北省中介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7条,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如果对上述处罚意见有异议,可以于近日到市物价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一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辩护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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