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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有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称,菜被别家羊吃、人被别家狗咬,总得给个说法。遗憾的是,一个很简单的纠纷,当地政府部门竟然调解不了,其拨打湖南湘西龙山县县长热线反映问题时更遭"雷人答复",称"别人把你咬了把你杀了,你都没的办法"。对此,龙山县县长热线办公室负责人回应媒体记者称,网帖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已找接听热线的工作人员谈话并将其调离岗位,相关部门也已介入协调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微言     
《民主与法制》2014,(18):54-55
广西玉林狗肉节被指一天吃万条狗 舆论呼吁抵制 广西玉林人索有吃狗肉习俗,每年夏至“荔枝狗肉节”这天,当地民众习惯于聚在一起食用狗肉,并用新鲜荔枝就酒。据称这一天全市要吃掉上万条狗。网络上围绕广西玉林“夏至荔枝狗肉节”的争论日益增多,“抵制玉林狗肉节”的舆论风潮已起,但也遭到当地网民针锋相对的辩驳。玉林狗肉节,该不该取消?  相似文献   

3.
良心本性论     
良心因其源于每个人都有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因其为美德而求美德的本性,不但具有使人可能达到无私利人的道德最高境界之作用,而且具有使每个人遵守道德的巨大作用:事前,它通过每个人追求做好人的需要和目的而推动每个人遵守道德规范做好事,以便成为一个好人;事后,则通过遵守道德规范所产生的良心满足快乐而使行为者继续遵守道德规范,通过违背道德所遭受的良心谴责的痛苦而阻止行为者违背道德规范.  相似文献   

4.
休矣!狗吃人的悲剧梁慧斌宠物乎?恶狼乎?这或许是首例恶狗吃人事件。1993年11月19日上午9时,在山西长治市太行锯条厂董家出现了这样一幕情景:当满嘴还直淌鲜血,喘着粗气的两条半人多高的大狼狗出现在主人面前时,主人被惊呆了。他顺着雪地上那格外刺眼的血...  相似文献   

5.
钱如水——有时是甘露,有时变洪灾 巨额悬赏的结局 富翁家的狗在散步时跑丢了,于是在电视台发了一则启事:有狗丢失,归还者,付酬金1万元。并有小狗的一张彩照充满大半个屏幕。 送狗者络绎不绝,但都不是富翁家的。富翁太太说,肯定是真正捡狗的人嫌给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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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人韩锋平生喜吃狗肉。4月29日下午,为了弄几条狗回来解馋,韩锋决定外出偷狗。在淮安市淮安区复兴镇境内,韩锋顺利将一只狗药倒。他刚准备上前去取,被狗的主人发现,韩锋赶紧跨上摩托车准备逃跑。闻声而来的几位村民一同挡住了韩锋的去路。韩锋挥舞着手里的钢管,威胁村民不要靠近。并加大油门往前冲。但是村民没有被吓住,等韩锋靠近时,一村民侧身躲过韩锋的钢管,一把将其拽下。韩锋爬起来后,继续挥舞钢管一阵乱打,并将一位村民的头部打伤,最终,韩锋被村民制服。  相似文献   

7.
“……这就好比你是公司的部门经理,你要买一个市场价是1000元的打印机,于是你给了你的一个员工1000元整,结果你的员工花了300块钱就把这个打印机给强行买来了,还给你开了一张1000元的发票,又给了你400元,他自己拿走300元。不光如此,你还不用负责这个员工的伙食,因为他饿了可以自己钓鱼吃。这个员工唯一的问题是开车赶路的时候轧死的几条狗,导致你的办公室外面经常有一堆狗对着你吼。你说,你会不会开除这个员工呢?当然不会。你只会想,这些狗真麻烦。是的,那些倒霉蛋就是那几只狗,而我们就是那一堆狗。”——韩寒博客文章《这些狗真麻烦》  相似文献   

8.
孙晓莉 《人民论坛》2012,(22):34-35
拷问"城市的良心"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写道,"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7月21日白天至22日凌晨,北京城遭遇自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凶猛、最持久的一次强暴雨,民政部门称截至22日17时,这场暴雨洪涝灾害已导致37人死亡,7人失踪。  相似文献   

9.
傍晚散步,见桥头采集一群人,以为发生了什幺事,赶过去,发现是大伙儿逗狗找乐子被逗的是两只京巴模样的长毛狗,狗主人时其中一只说:你是老大!这只狗就仰首挺胸,时着另外一只“汪汪”叫两声,另一只缩头缩脑。低眉顺眼表示臣服:狗主人对另一只说:你是老大!另一只马上仰首挺胸,对着这只“汪汪”叫两声,这只便缩头缩脑,低眉顺眼表示臣服。  相似文献   

10.
<正>"下班刚进电梯,便被突然窜出来的一条大黄狗吓得够呛。"家住星河万源的孙女士提起她与养犬邻居的尴尬事儿,一脸的无奈。"被咬伤的人和犬主间发生的邻里纠纷常见,且矛盾很难调解。"一位社区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狗患猛于虎。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宠物犬走进人们的生活,但它在给犬主带来乐趣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无数烦恼。市公安局仙城分局资料显示,2018年仅上半年,警方月均就接涉犬的警情10余起。小小的一条狗,如此能让邻里反目,令原本不相干的人恶语相加甚至大打出手……  相似文献   

11.
良心的价值     
良心不是物的实体,不能用五彩瓷盘捧着供在桌上;良心不是商品,不能放在拍卖行拍卖。你们常说:良心一斤值几个钱?然而,良心并非无价。良心是人们社会行为价值的抽象凝结,良心是规范个体行为的道德灵魂。衡量良心的天平是道德天平,当我们把一个人的行为与道德砝码分别放在天平的两边时,便能称出行为的重量,衡量出行为的社会价值。  相似文献   

12.
社会是各种矛盾的集合体,城市家庭养狗就是一例。如今的上海,养狗已经成为相当一部分家庭的一种生活情趣,甚至被视作时尚。据统计,目前本市有证养狗已近15万条,无证狗约有60万条。国内其他大城市亦然,家庭养狗数量每年以8%-10%递增。各种社会矛盾随之而来,据统计,2008年,本市共发生犬伤人11万多起。比较极端的事例有,金山区一条流浪狗发飙,流窜多个小区接连咬伤19人,最终被捕杀:  相似文献   

13.
维吾尔族有许多禁忌,这些禁忌伴随着他们信仰的宗教及长期的生活习惯而沿袭下来。在吃的方面他们不吃未念经宰杀的牲畜,不吃自死的牲畜,不吃未放血的牲畜,另外还不吃猪、狗、驴、骡等家畜。南疆的部分维吾尔族还禁食马肉。同时,对任何吃的东西不允许用脚踩,见到馕、饼干等食物掉在地上,要拣起来放在不易被人踩到的地方;洗碗涮锅水不能倒在人们走路的地方,而要倒在墙旮旯或不易被人踩到的地方。  相似文献   

14.
养狗伤人涉及法律问题。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若饲养的动物致人受伤,动物主人需承担责任。但在两种情况下,动物饲养人不需承担责任:第一,伤者自身对动物有故意接触,如逗狗导致的被狗咬伤;第二,伤者自身有重大过失,如不小心走入狗圈或侵害狗的领地。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动物主人都需承担责任。所以,建议被饲养的狗体长应当限制在35厘米以下,饲养人需要持有养犬证,必须有拴狗链等安全措施。大型犬不得在室内饲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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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个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强化"用历史责任感引领个人发展"的理念,用高含金量的政绩铺设进步之路 政绩观与发展观是紧密相连的,科学的发展观引领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的发展观.具体来讲,个人的发展观决定着政绩观,也就是说一个人朝什么目标去努力,就会有什么样的动力,就会谋取什么样的政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奋斗目标,也都在为实现个人的最大价值而努力.这是正常的,但有的同志为了多出政绩、快出政绩,搞急功近利,不少工作开始热热闹闹,只要经验被上级转发,或被媒体宣传,就寿终正寝,留下不少"半截子工程".甚至出现"前吃祖宗饭,后吃儿孙粮,为了本任顺利,给后任留下隐患;为了眼前火焰高,不管后人没柴烧;本人出成果,后人吃苦果"等现象.这其中不排除有上级的原因,但主要是自身的责任,必须坚决克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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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就应在断案时收获正义,在做人时收获道义,而这样的收获比任何“金钱收获”都重要。离法律越近的地方,越需要道德;离权力越近的地方,越需要良心。因为没有道德的司法法律是恐怖的,它会让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崩溃;因为没有良心的权力力量是凶猛的,它会让社会公平的初始规范坍塌。这是让人惊怵的消息: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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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狗情未了     
郭大爷退休前是社科院的研究员。 前几年,郭大爷儿子家养了一条纯种小京巴。这畜生乖巧伶俐通人性,同郭大爷的孙子一道,被小两口儿视同己出,宠爱有加。孩子和狗被分别称呼为京京和巴巴。郭大爷生性耿直,看不惯这东西摇尾乞怜的媚态。儿媳一见郭大爷进门就唤京京和巴巴,“快叫爷爷!”孙子乍撒小手扑过来,郭大爷自然乐不可支;可那狗东西也扑上来撒娇,就让郭大爷心里直犯腻歪。有一天,老汉终于忍不住给儿子打电话严正声明,儿媳要是人狗不分,自己就不再登门。让一条狗跟自己叫爷爷成什么体统?这简直是对人类尊严的羞  相似文献   

18.
郑群 《创造》2007,(1):64-65
中国人善于在极普通的饮食生活中咀嚼人生的美好与意义.中国人讲吃,不仅仅是一日三餐,解渴充饥,它往往蕴含着中国人认识事物、理解事物的哲理.一个小孩子生下来,亲友要吃红蛋表示喜庆,"蛋"表示着生命的延续,"吃蛋"寄寓着中国人传宗接代的厚望.孩子周岁时要"吃",十八岁时要"吃",结婚时要"吃",到了六十大寿,更要觥筹交错地庆贺一番.  相似文献   

19.
人是复杂的。人性中既有动物的一面,又有天使的一面,从前者出发,人是自爱的、利己的,从后者出发人是有同情心的、利他的。而契约来源于人的动物的一面,良心则来源于人的天使的一面。何谓良心?孟子曾说,一个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必有怵惕恻隐之心”。所谓孺子就是小  相似文献   

20.
《民主与法制》2011,(16):70-70
编辑同志: 吕某因身心不佳而独自休息在家,其上网浏览时发现马某在销售剧毒化学物氰化钠,两人遂达成买卖合意,由马某将氰化钠销售给吕某。随后,马某将氰化钠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吕某.在吕某与马某买卖氰化钠的过程中,吕某曾有过犹豫,马某遂发短信诱骗和威胁吕某,称“几分钟解决问题,不会太痛苦”、“买和卖都是违法的,都要被严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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