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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8)
正(2016年8月25日)沪府办发[2016]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本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本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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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9)
<正>渝建发[2017]13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建筑领域治理拖欠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就我市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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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13)
正辽政办发[2016]6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努力构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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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20)
正(2018年9月11日)沪府办发[2018]3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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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6):2-6
正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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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7)
正闽政办[2018]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月27日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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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4)
<正>筑府办函[2015]19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91号),贵阳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刻制"贵阳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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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2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对建筑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工程和其他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有拖欠工程款的投资项目,要责成项目业主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限期清偿。二、加强监察,严肃执法,努力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要对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影响工资发放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企业,要优先偿付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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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成办函[2015]10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要求,有效防范和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