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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
<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已经2016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杨雄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公布)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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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21)
正甬政发[2016]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6年10月27日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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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4)
<正>海府[2017]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17年3月22日十六届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3月29日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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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22)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我市制定了《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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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6):13-16
<正>杭政办函〔2023〕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6月16日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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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6)
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9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毕井泉2017年11月6日第一条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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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8-11
<正>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2年12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蓝佛安2022年12月28日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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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4)
<正>海府[2017]2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与传统出租车客运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的经营服务,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合理配置客运市场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实现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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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1)
<正>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楼阳生2016年12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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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17):55-6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盛霖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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