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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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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对最密切联系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的探讨,结合目前两大法系适用该原则的具体情况,指出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项法律选择原则在国际私法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并结合目前两大法系适用该原则的具体情况,阐述了该原则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所受到的限制,同时,对我国运用这一原则的立法和实践作出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晚近国际私法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法律适用规则,现如今已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也得到了法学界的承认,在相关立法中被运用。它改变了传统冲突法连结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得以考虑,加强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作为当代国际私法最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其在维护正义,保障法律灵活适用等方面显示出了极大的优越性。本文主要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概况、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概况、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适用的特点、不足和发展方向等方面介绍了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为的发展情况,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更好地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3.
刘甦 《政法学刊》2014,(4):33-38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实践中的地位有所不同。在我国,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适用可分为固化连接点和动态连接点,这二者将法律所有连接点的指向全部包括,因而在该法中的地位高屋建瓴或指称基本原则地位。在明确最密切联系原则在该法中的地位后,法官在适用具体法律条文时,需要自由裁量的,应依照最密切联系度的递减进行选择,而非法院地方便主义。  相似文献   

4.
周辉斌  邓叶芬 《时代法学》2004,2(4):104-110
信用证的法律冲突十分普遍 ,而世界各国除了美国之外没有国家立法对信用证的法律适用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国司法实践表明 ,信用证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所做的自由选择通常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 ,如果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没有选择时 ,各国法院一般是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 ,适用与信用证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至于何为与信用证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各国法院在不同的案件中基于不同的考虑往往有着不同的看法 ,从已有的案例看 ,适用最多的是开证行所在地的法律和付款行所在地的法律。  相似文献   

5.
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上重要的制度,而公共秩序保留法律的适用问题关系到公共秩序保留的实际效果。和直接使用法院地法等四种方法比较,最密切联系原则应当用来解决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适用的理论问题。这样符合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本身的客观需要,也符合国际私法发展的历史趋势。当前我国立法未对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适用做出明确规定,而最密切联系原则应当成为首选。  相似文献   

6.
戴琳 《法制与社会》2013,(22):15-16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美国冲突法第二次重述的理论基础,和其他的法律选择适用理论相比,在实践中应用比较广泛。在Phillips v.General Motors Corp案中,法官运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了适用的法律。在运用的过程中很好的展示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合理性和优点。  相似文献   

7.
论合同法律适用中的硬性冲突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当前合同法律适用中的主要原则,而此前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硬性冲突规范已退居次要地位,起着补充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作用。这种变化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硬性冲突规范主要的适用方式可归纳为:(1)与意思自治原则的结合适用;(2)对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适用;(3)特殊种类合同中排除意思自治  相似文献   

8.
国际交往频繁伊始至经济全球化时代,涉外离婚法律冲突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各国一般采用了法院地法说、属人法说、选择或重叠适用法院地法和属人法说。随着实践和立法的演进,国际上对于涉外离婚的准据法选择问题有了新的发展:适用有利于离婚的法律,"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介入,为解决涉外离婚法律适用问题带来了新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涉外侵权法律适用法除追随实体法价值目标以外,还应遵循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平衡、法律选择灵活性与公正性兼备等固有的价值目标。我国在涉外侵权法律适用法立法上,应当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做法,在侵权行为地法原则的基础上,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和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地法原则,吸收有利于受害人的原则,区分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在特定事项上重叠适用法院地法,设计我国现代完备的侵权法律适用规范,以实现侵权实体法和冲突法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0.
人身关系法律适用是国际私法婚姻家庭领域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人身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整个国际私法婚姻家庭立法水平的提高。德国《民法施行法》在国际私法领域里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中第14条关于人身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堪称国际婚姻家庭法律适用的中心条款,其对国籍、惯常居所地、最密切联系原则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运用都具有独到之处,而该法条的结构也颇有特点。  相似文献   

11.
方杰 《比较法研究》2013,(2):110-116
从目前国际冲突公约和世界上主要国家冲突法立法看,涉外民事案件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冲突规则,已经获得普遍认可。尽管目前我国国内不乏对与该冲突规则对应的理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研究,但始终没有揭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真实情况。本文对产生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原始资料进行考证研究,揭示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理论残缺和不具操作性的严重缺陷,指出了该原则在我国适用存在的问题,以期我们能够更准确认识和评价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12.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思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将其作为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或法律选择的基本原则或法律适用的补充原则都是值得商榷的。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个系统,是有层次的,既是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又是法律选择的方法。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客体应表述为既包括“法域”也包括“法律”,二者不可割裂,它是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综合表征,诠释了在不同阶段立法选择权与司法选择权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最密切联系原则指向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容易为当事人所接受,也为法院提供了便利,且可以满足国际商业活动追求便利和效率的需要,因此有一定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班小辉 《法学》2024,(1):158-174
在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制度建设的背景下,域外适用是我国劳动法典编纂论证中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结合立法与实践,我国事实上形成了两条劳动法的域外适用路径:一是直接适用劳动法;二是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指引适用。然而,上述路径的相互关系和内在适用逻辑并不清晰。从立法技术层面考虑,在编纂劳动法典时应当明确域外适用范围的条款表述,且不宜纳入法律适用法规则。以是否存在统一的涉外劳动合同法律适用规则作为考察依据,不同国家劳动立法呈现出差异化的域外适用表述,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共性的立法管辖标准,即以“真实联系”为核心。故此,在设计劳动法典的域外适用条款时,可考虑在地域适用范围中融入真实联系原则,以完善域外适用的表述,同时协调劳动法典域外适用与法律适用法规则的内在逻辑,谨慎适用强制性规范,将域外适用范围作为最密切联系的情形,并允许当事人做出对劳动者更为有利保护的法律选择。  相似文献   

14.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在美国冲突法革命推动下发展起来的联系分析法的新的表现形式,是力图保持了法律关系本座理论的基本结构,同时又最大可能地克服僵固性和机械性努力的产物。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过度的灵活性和易被滥用等缺陷。因此需通过明确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法律原则指导地位,适当明确例外条款的应用范围和适用标准等方式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说是当今国际私法至高无上的理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在第2条中采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然而,在我国的涉外司法实践中,法官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时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对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条件认识比较模糊;二是没有理解和掌握最密切联系的判断方法;三是缺乏有效的机制限制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中的自由裁量权。基于法律论证的视角,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法律论证过程,实践中最密切联系的判断必须采用严密的论证形式且须遵守合法性、合理性、客观性和融贯性准则的约束。  相似文献   

16.
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法律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岩峰 《法治研究》2013,(11):35-40
基于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和技术交流的迫切需要,我国在涉外合同法律适用方面的实践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成为法制建设成就的一个重要标志。本文拟结合有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对涉外合同的含义、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准据法的适用范围等作分析与探讨,以期有助于相关法律实践。  相似文献   

17.
徐伟功 《当代法学》2024,(1):147-160
《法律适用法》第2条第2款采取最密切联系原则克服立法的滞后性和不周延性。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国法院审理涉及第2条第2款涉外民商事案件近300件,其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第2条第2款主要适用于法律没有规定或法律规定不周延两种情况,其运用过程中存在无推理、与其他条款混用及错误适用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第2条第2款司法实践运用水平,立法上应规定意思自治原则进行补充、实践上应明确其适用的具体范围、司法上应采取综合分析方法。  相似文献   

18.
适用与国际公约最接近的法律原则的正当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今各国广泛适用的国际私法准则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由于“最密切联系原则”本身没有既定的应用标准,法官在适用时的随意性很大,造成在处理国家之间的涉外案件时矛盾重重,所以我国海商法学者认为“海事国际私法不能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并且提出了“在国际海事法律关系中拟应选择和适用与国际公约最接近的法律”之准据法选择新原则(以下简称新原则)。适用与国际公约最接近之法律的原则新原则下涉外海事案件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时,适用法律的具体步骤是:(一)确定对海事争议有管辖权的各国法律,从而确定拟与公约进…  相似文献   

19.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争议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胜明 《法学研究》2012,(2):187-193
不宜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就什么是"涉外"作出规定。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第二层含义,即确定适用的法律与该涉外民事关系不具有密切联系的,则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有可能妨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正确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中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是指我国刑法和行政法、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规避未作明确规定,但明确规定不适用反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有一定的考虑。鉴于国际条约的复杂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未规定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20.
张丽珍 《北方法学》2011,5(6):119-125
替代条款要求在案件与一国有更密切联系时,排除冲突规则对案件的适用,发挥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矫正功能。替代条款是法律选择的灵活性超越确定性的明证,是"方法"对"规则"的融合和革新,是英美法的自由裁量主义和大陆法的严格规则主义的较量。替代条款的盛行同样诠释了法的正义价值和安全价值之间博弈发展的古老命题,彰显了法律现实主义在冲突法领域的一度勃兴和鼎盛。《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合同领域没有采用我国已有立法和各国立法中的替代条款,实为一大憾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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