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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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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人公司是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的新制度,自其诞生以来,便存在正反两方面的社会效应。其反面效应主要表现为一人股东对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一旦发生此种情形,就应否定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将股东与公司视为一个整体,由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实际上是对有限责任的一种反向限制。  相似文献   

2.
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在新公司法上的确立,并不是说在此之前不存在这种公司,事实上一人公司尤其是形式上的普通公司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是广泛存在的。一人公司与传统公司法人制度的冲突,使它在传统公司法框架体系下很难得以规范,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作为一种判例法上的重要原则,可以有效弥补成文法上的不足,从而在有效规制一人公司方面具有极为广泛的运用价值。一人公司需要信用的土壤,发挥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职能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3.
郑子森 《工会论坛》2007,13(2):146-147
我国《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理应适用《公司法》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具有特殊性,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和董事会的职权。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理实际掌握着国有资产的控制权。应防止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独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4.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最初形成有赖于发起人向公司出资的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取得虽与发起人或股东以其财产向公司投资的处分有关,但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取得主要还是依据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取得的,并不是发起人或股东向公司转让财产权的结果。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包括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股权等在内的权利群组,它不是一个单一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但在跨国公司中,母公司如果出现滥用控制权、规避法律义务、不正当利用法人人格等情况,就有可能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直接承担责任。通过探讨其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的运用,弄清该法理之本质,有助于中国公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人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被某些公司股东用作逃避契约或法律义务的工具,我国新《公司法》正式引进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该制度体现了人类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我国在公司法总则中用一个特别的条款明确地规定该制度,这在世界公司法制度中是一个最独特的创新。  相似文献   

7.
作为公司法制度核心的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得以确立,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有些人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及有限责任从事不正当行为的现象,严重危害交易安全,损害债权人利益。为此,借鉴西方国家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解决上述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实现公司法人格制度原本设计好的正义目标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拟就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现象、现行《公司法》确立的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及缺陷、及立法完善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新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法律制度,这无疑是我国公司法立法上的一大亮点之一。当商法学者在为这样一种制度设计感到自豪的同时,刑法学者不得不面对一个新的问题:一人公司是否具备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对自然人犯罪与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存在重大差异,对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公司犯罪,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问题将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而慢慢凸现。一人公司在通常情况下具备法人资格,应当具备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但由于一人公司的股东本身与该公司人格极易混同,因此,在特定的情况下,将公司法层面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导入刑事法领域,追究一人公司中的自然人责任。  相似文献   

9.
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公司控制权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掌握。由于《公司法》中只有对股东才能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致使大量滥用法人人格之行为得不到有效规制。目前可以采用判例制度以弥补现行法的缺漏,并最终以制定法形式完善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到其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0.
在民商事领域中,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通过确保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公司法人有限责任带来的弊端。各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这一制度的适用标准进行了探索,我国公司法也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该制度的适用。但就其本质精神来说,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应仅局限于民商事领域,将其应用于单位行贿犯罪领域具有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通过借鉴其在公司法中的适用条件,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认定单位行贿犯罪责任主体时的适用标准应包括:主体要件、结果要件、主观要件和行为要件。  相似文献   

11.
转投资是公司的固有权利,是公司独立人格的一种体现。修定后的公司法把转投资行为的决议机制和数额限制等问题交由公司章程自行规定,实行公司意思自治,符合现代公司法的发展潮流。但是我国公司立法关于转投资的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关转投资的对象、转投资形成的交叉持股、转投资中的信息披露以及违反章程规定的转投资行为的效力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公司法》作为一部张扬意思自治精神的法律被学界和实务界高度肯定。盛赞之后的思考是:意思自治既然是传统私法的灵魂和核心,那么对于在一定程度上被公法化了的公司法,意思自治是如何展开适用的,其本源性依据何在,其与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诠释有什么不同以及其强制性规定在法律适用上是对意思自治的挟持还是力挺。基于以上法律困惑笔者展开以下分析:理论层面上,本文以合同为视角,以公司契约论为进路对意思自治制度在公司法背景下进行了寻根性研究;技术层面上,以《公司法》规范配置的设计为依托,深度挖掘我国公司法运用意思自治制度的积极价值和经验教训;操作层面上,从市场的深度融入、司法的谨慎介入以及规范的合理配置等角度提出了公司法关于意思自治制度的更新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在司法实践中已有的执行阶段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做法,引起很大争议。但在民事执行阶段中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的社会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的运行,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现行立法存在着立法的空白,立法机关应当对此进行立法完善,在执行过程中适用公司人格否认,不但要起到保护公司的债权人利益的作用,也应考虑直接责任人的利益,要在两者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执行阶段适用时,在程序上应坚持依法适用,要引入公开听证程序、赋予相关责任人要求复议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有限责任公司在企业形态序列中的中间状态,在很大程度上使法律制度的构建难以割断对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依恋;有限责任公司的潜在弊端又使其面临存与废的理论与实践分歧。因此,如何寻求法律规制的路径具有理论和现实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5.
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立法实际上赋予了股东在公司出现僵局酌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决定公司的去留,是新公司法现代化和完善化的表现,能达到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目的.但还不能完全解决公司僵局的问题,且其规定的司法救济途径也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   

16.
股东派生诉讼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制度缺陷的弥补,其建立是平衡公司内部利益关系、强化公司治理的需要。在我国由于公司治理的失效,急需以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监督公司经营者。而且鉴于我国国情,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应以鼓励诉讼为立法侧重点。我国公司法修正后建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值得赞成,但也不尽合理与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司法》将公司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分类只停留在表面差异上,未以公司的封闭性与开放性这一实质进行区分.目前学术界对我国公司分类模式提出了质疑.应在分析现有模式弊端的同时,借鉴相关国家经验,以寻求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司法定分类新模式.  相似文献   

18.
从表面上看,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来自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分歧和对立,但其深层次的原因则来自公司的制度安排和闭锁公司的组织形式。以期待利益落空理论为基础、以法院司法介入为手段解决公司僵局问题,其中赋予股东公司解散请求权是最为常见的方法。  相似文献   

19.
伴随着公司法人制度的问世,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现象也随之出现。当公司法人人格被明显地用于不合法目的时,法院完全可以用"诚实信用"、"权利不得滥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去矫正失衡的利益关系,给予受害人一定的救济。借鉴他国的实践,我国设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应从"诚实信用"、"权利不得滥用"等一般原则出发,通过实践最终确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20.
研究设立中公司人格的取得,须从公司设立要件的形成入手。公司设立须具备人、物、行为与组织等四个要件,在其形成中,设立中公司取得了有限人格。但该人格只是一种抽象人格,并没有被具体化,因而在理论与司法上展开了激烈地争论。设立中公司人格具有商事合伙组织的法律性质,这为解决理论与立法的困境提供了一个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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