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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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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制执行公证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疆 《中国公证》2007,(3):37-39
(四)公证机构对担保合同是否可以赋于强制执行效力 这是公证执行范围中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司法部1990年8月《关于可以出具对担保人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批复》规定“只要合同真实、合法,事实清楚,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对担保人强制执行公证文书”。1996年最高法院公布了《光大银行北京营业部与仟村百货购物中心、仟村科工贸开发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认可公证机构可以对抵押合同赋于强制执行效力。  相似文献   

2.
孙玉锋 《中国司法》2001,(11):49-50
《办理抵押合同公证的若干规定》、《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若干规定》和实践操作皆强调抵押合同对其所担保的主债权合同的依附性,井要求主债权合同同时办理公证时抵押合同才具有强制执行力。那么抵押合同的性质是什么?经公证的抵押合同有无独立的强制执行力?其与主债权合同的关系怎样处理才是恰当的?这些问题可以说是实践和理论的盲点,对此予以探讨、澄清、不仅具有理沦价值,更具有现实意义。 如果在公证抵押合同中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抵押债务人愿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的承诺;一旦债务人真的…  相似文献   

3.
徐研  周凡 《中国司法》2006,(5):58-60
为适应维护金融债权的需要,公证机构近年来办理了大量的赋予抵押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业务。公证机构的这一做法,已为我国司法机关所认可,也被我国社会生活所接受。但是,有观点指出,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公证机构可以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是指债权合同,因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相继制定的《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建设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办法》都把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列为必备条款。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抵押贷款合同符合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条件的,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抵押借款人如果逾期...  相似文献   

5.
当前民间金融风险已具普遍性,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及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又是民间债权人防范借贷风险的重要手段。探讨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及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风险防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强制执行公证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文书的三大效力之一。而实践中,公证机构在强制执行公证业务方面还开展不畅,业务范围比较窄,主要限于借款合同和还款协议,对于其他的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范围的债权文书则很少涉及。一直以来各地法院和公证机构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范围、签发执行证书的条件等问题存在不同认识,这是困扰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发展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7.
赵雪松 《中国公证》2007,(12):39-41
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是公证机构的一项重要业务。但目前公证机构办理此项业务主要集中在借款合同和还款协议。对于其它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条件的债权文书则鲜有涉及,笔者试图将这一问题与目前正在进行的民事强制执行改革相联系。从一个新的视角确立公证赋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相似文献   

8.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2条规定了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多数公证员关注的重点在于对借款合同等具有明确的借贷关系的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开展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公证.能够为当前金融危机下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的及时回收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为了总结过去强制执行公证业务中积累的经验,指导新时期的工作,更好地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2000年9月1日下发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下称“《联合通知》”),探讨《联合通知》实施后公证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海市公证处于2001年2月12日举行了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有关问题的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如何把握公证实践中大量遇见的抵、质押合同的属性,即抵、质押合同应视为债权文书还是物权合同。如果当事人仅申请公证抵、质押合同等从合同,而作为主合…  相似文献   

10.
尤成海 《法制与社会》2013,(16):159-161
在民间借贷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如何保障债权安全和实现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公证法理与公证实践相结合,对民间借贷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作用、条件、审查事项、合同效力、借款利息处理以及执行证书出具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地阐述,并提出拓展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建议性意见,这将对预防民间借贷纠纷,保障出借人实现债权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11.
李娜 《法制与社会》2014,(12):290-292
强制执行力是公证相对重要的一个法律效力,因为公证的强制执行力,强制执行公证因其对债权人的资金安全具有保障作用而被广泛应用于实践中。信托制度是中国很早就引进的一个特殊的制度,近几年,信托发展的比较迅速,信托业务的发展,将信托业务类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以保障债权人权益已经成为强制执行公证业务发展的一个新形势。本文旨在通过一个信托强制执行公证的案例,从法理以及实践意义中分析信托强制执行公证的办理流程、发展前景以及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执行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经常会遇到出租人由于各种原因在尚未办理或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申办公证的情形,这类租赁合同在实践中被称为"非规范性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市场中,这类房屋租赁活动并非少见,但是由于房管部门对这类房屋持有者的产权没有登记备案,同时也缺乏规范这类房屋租赁活动的法律规范,因此,公证处对这类房屋租赁合同可否公证也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13.
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将“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也纳入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范围。如何理解对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般而言,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必须是单务的。因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有互为履行的义务,一方以对方的履行为对价,各方都有行使“不安抗辩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权利,履行中的情况认定较为复杂。因此,对一方是否违约,需要通过诉讼程序的辩论和质证才能认定事实;双方均无疑义的可能…  相似文献   

14.
谈有担保人的强制执行公证□罗松卉有担保人的强制执行公证能否直接执行担保人,这在公证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这里欲就此做一探讨。某公证处曾办理过这样一例公证,某一借款合同经公证处办理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公证后,债务人到期仍不履行债务且无还款能力,公证处于是就出...  相似文献   

15.
[文(令)号]司复〔2006〕13号[公布日期]2006·8·14[类别]行政法·司法行政四川省司法厅:你厅《关于能否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的债权转让后债权人持原公证书申办执行证书能否出证的请示》(川司法〔2005〕68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意见,批复如下:债权人将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的,受让人持原公证书、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债权人同意转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此复。司法部关于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的债权依法转让后,受让人能否…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24条以及《上海市公证条例》第30条明文规定:“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后,依当事人的申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即此时的公证债权文书相当于1份生效的法院文书,它把法院本应审查的程度降到了最低。现笔者拟从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和法院生效文书的区别、担保合同是否属于债权文书以及主合同与从合同间的相互效力关系3方面进行阐述。一、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的认定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  相似文献   

17.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中止后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①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之一是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权,而不转移租赁物的所有权。当出租人作为债务人时,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租赁物就经常成为执行标的物。在强制执行中对租赁物上设定的租赁法律关系应如何确认、如何处理,对此我国及国外的强制执行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的做法也很不统一,导致了执行法院、被执行人、案外人对执行中涉及的租赁问题各持己见,客观上加剧了执行难。执行不破租赁应当作为强制执行中处理租…  相似文献   

18.
王京 《中国公证》2012,(9):30-33
北京建设领域保函强制执行公证业务自2008年正式批量办理至今已近四年。自2003年公证开始进入该领域的服务与研究,到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形成各种合同文本,再到北京市建委为管理需要出台了涉及公证的一系列有关文件,十年的持之以恒和倾力投入,使强制执行公证在该领域中得以广泛应用。一、对保函单独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背景2004年9月,北京市建委出台《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对建设领域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暂行)办法》,规定了延期还款协议须办理强制执行公证;2008年3月1日北京市建委出台《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43条规定了延期支付协议要办理强  相似文献   

19.
王京 《中国公证》2012,(6):38-39
公证的三大法定效力中.强制执行效力因其对债权人的资金安全具有强有力的保障作用而被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金融类机构广泛运用。近年来.公证实务中出现了不少以信托公司为主体的公证申请.要求对以信托财产购买某项财产权益并由原转让人回购的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当公证需求与公证职能能够有所呼应时.  相似文献   

20.
2004年至2008年.北京市建委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通过运用公证手段实现了行政管理的创新.有效预防了建设领域合同违约、拖欠款等法律纠纷。自2003年以来.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积极为北京市建筑市场提供领域化公证服务。运用强制执行公证手段保护了北京市建筑领域工程款清欠工作的顺利完成.提升了建筑市场合同履约率.将工程保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拓展为本市的“法定”公证事项。近期,围绕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落实、进一步结构建筑纠纷调解操作程序、构建保障性公租房管理体系等建筑领域深化管理课题,北京市建委的调研视角再一次关注到了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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