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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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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o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于促进新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新疆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同时面临区域环境特殊、矫正对象难管、人才与资金匮乏等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社区矫正工作要在困难中谋发展,必须立足区情,以社会稳定为前提,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分类管理为手段,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依法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阶段,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受国家本位的犯罪观和一直以来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刑事司法制度的影响,被害人在社区矫正中的权利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和保障。被害人参与社区矫正是基于恢复性司法理念下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需要,不仅仅有助于帮助犯罪人实现再社会化和保障司法公正,也有利于完善社区矫正的监督机制。因此,应当赋予被害人知情权、意见陈述权以及监督权等权利,以促进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推进和发展。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重要进展。新形势下,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就要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执行、有关部门分工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4.
社区矫正起源于19世纪中期英美等国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司法体制机制工作改革的推进,社区矫正成为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并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自2003年在北京、上海等地开展试点以来,从"试点"到"扩大试点"再到"全面试行",历经10年,成效显著。针对目前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制度困境,应从完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培育正确刑罚执行观念,健全社区矫正执行机制,丰富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以促进社区矫正制度之完善。  相似文献   

5.
经过近十五年的发展,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迅速,成效显著,成为司法改革的一大亮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时代背景下,社区矫正的发展迎来新的机遇。然而,社区矫正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如相关立法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对城市外来人口犯罪适用难、社会参与广度和深度不足、矫正手段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不高等。必须寻求有效的路径和方案,以破解这些制约因素,推进社区矫正的机制创新与可持续性发展。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的规范与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是一种适用刑罚的强制性司法活动。在我国,社区矫正从试点到全面试行的实践,初步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社会基础和司法环境。优化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应遵循人道、公平与正义、平等、保障人权等现代刑罚理念,构建多维联动的创新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7.
在数年的社区矫正试点及全国全面试行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只规定了适用社区矫正终止的相关情形,只考虑了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具有确定法律后果或结果的情形,未明确适用社区矫正中止的法定事由。但在司法实践中,已然出现需要适用社区矫正中止的具体案例。构建并完善社区矫正中止制度,解决在社区矫正实践中面临的规范适用模糊等问题,是社区矫正立法应加以关注的。  相似文献   

8.
在全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的大背景下,以湖南社区矫正实践为样本,实证分析社区矫正运行整体状态,结果显示:无论是社区矫正对象矫治、社区矫正机构与队伍建设,还是所形成的工作体系,都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运行上也存在"片面抗战"、不均衡不协同发展以及"地基"不牢等缺陷。在实践创新方面,从制度层面上建构起了比较具有本土特色的体系,出台了多项在全国具有开创性的规范性文件,但是也面临着迈上法治化、形成一体化、内容多元性的挑战。未来推进的主要路径为:加强社区矫正文化建设、推进制度内生性生成与发展、累积地方自主性经验知识。  相似文献   

9.
2015年河北省法学会社区矫正研究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研讨会交流了部分地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探讨了社区矫正新理论,研究了社区矫正实务中的立法与制度建设、推进行刑一体化、执法风险与过错责任追究及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对于繁荣社区矫正学术研究、促进实务工作健康发展、为立法部门和管理机关提供智力支持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0.
中国基于刑罚谦抑的司法理念于2003年隆重推出社区矫正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社区矫正还处于试点阶段,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依托少年司法制度,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之构建旨在与联合国少年刑事司法准则接轨,取得了一定的矫正效果,已经成为司法改革的亮点.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八)》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但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憾。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推进,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刑法加以进一步完善已成为必然的选择。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确立的社区矫正制度有必要从立法上作进一步的完善:一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为司法行政机关;二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目前试行中的"五种人",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三是应当在刑法中确立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制度,明确调查评估主体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及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2010年12月20日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指出,社区矫正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要加强教育矫正,大力推广江苏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等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江苏省宜兴市于2005年8月正式启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多年努力,探索出了一套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具有宜兴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相似文献   

13.
甘肃省自2010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初步建立了社区矫正的组织体系,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制约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我省仍需在完善具体矫正措施、建立专业工作队伍以及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八)》以及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社区矫正在立法上予以定义和定位。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在中国的施行时间不长,紧跟国家司法改革的脚步,积极响应司法改革的号召,社区矫正工作在探索中前进。以乐山市市中区调研的结果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联系全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还需要健全机构和备置必要设备,科学合理配置人员,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宣传力度,科学、合理地管理务工的社区矫正人员。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其中最突出的是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心理态势,需要进行认真分析,仔细解读,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即在实践中,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化教育,施以相应对策,扎实推进"因人施矫"。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社区矫正对象的改好率,才能得到稳步提升。  相似文献   

16.
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与推进所取得的成绩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社区矫正组织管理体制存在的刑事执法性质模糊、专业化程度较低、"双主体多层次"的体制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分配制度不利于调动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积极性等问题。建议在我国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单一的、专业化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适当减少行政层次,同时建立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相似文献   

17.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由于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和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等诸多原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成为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这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高度重视,从完善法律、健全制度、建设智慧司法再到提升监管技术和效能等方面综合治理,同时社区矫正机构应调动社会力量进行多方合作,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中国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从立法层面来看,由"两院""两部"的试点通知上升到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部门法规范,但是完整统一的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工作尚在推进中。从具体实施来看,由个别省市的试点到全国范围的推广。数据显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在组织模式的构建上。从各地区的探索来看,北京模式、上海模式、浙江模式等各具特色。但从长远发展考虑,社区矫正应鼓励民间社区力量的有效参与。  相似文献   

19.
修复性司法(Restorative jusfice)理论的提出及实践,虽然不过三十年,却以其崭新的法治理念和创新的司法模式,赢得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与传统的报应性司法或者矫正性司法相对应,修复性司法更加注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强调当事人与社区的参与,更加强调社区及人际关系的和谐。该理论对于修正传统型司法的弊端,顺应和谐型社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借鉴和吸纳修复性司法的合理内核,反思和矫正传统型司法在实践中的不足,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是当前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20.
现行刑事司法控制犯罪无能为力的现状促使人们把目光投向恢复性司法,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借鉴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社区矫正的决定和执行制度上做出了很多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重视社区、重视特殊预防、坚持以人为本等特性决定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社区矫正的可能性。恢复性司法关注被害人、社会和谐的重构及多元主体参与协商沟通,而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仍然是围绕着罪犯矫正。在我国的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应当完善措施,更加注重被害人、社区和罪犯合法权益的维护,尤其是流动矫正对象的权益的维护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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