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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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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业与保障》2014,(8):7-7
正小保:一年前,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时因遭遇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工伤保险机构据此支付了我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全部费用,公司也支付了我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8个月后,由于我觉得伤情日益加重,遂申请了复查鉴定。鉴于复查鉴定结论确认我为六级伤残,我曾要求工伤保险机构及公司分别向我补偿六级伤残与八级伤残之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差额,但均遭到拒绝,理由是我已不再是公司员工,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伤情加重与工伤事故之间存在关联,更何况当初的一次性赔偿,意味  相似文献   

2.
【案例】王某系原山东省金乡县某机械制造企业装配车间的职工,2007年6月10日在车间吊装半成品机器时,不慎被左右摆动行车吊装钩(铁质)碰到头部,王某当时头部流血不止昏倒在地。单位立即派车将王某送到县医院治疗,王某被诊断为:"头部外伤、颅骨骨裂"。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部门调查核实,王某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王某的医疗费8000余元由单位承担。出院后,王某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单位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00元。王某领到工伤补偿后,经与单位协商,被安排到门卫值班室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相似文献   

3.
法律在线     
正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保险待遇能否重复主张?问:某公司驾驶员曾某在上班时间运输货物的过程中与黄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经鉴定为8级伤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黄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曾某在要求黄某赔偿后,能否向公司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  相似文献   

4.
《就业与保障》2011,(5):4-4
小保:农民工老王在某工厂工作了两年多,厂方一直没给他上工伤保险。前不久,他在搬重物时砸伤了左手。工厂给他支付了医药费,厂领导还亲自去医院看望,并给了他二千元慰问金。老王很感激,再没提出啥要求。最近厂子给他们上工伤保险,他听说定残可以享受伤残津贴,于是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做了鉴定,为九级伤残。为了享受工伤待遇,他又打算做工伤认定。有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进行工伤认定吗?  相似文献   

5.
《天津政报》2012,(4):8-12
<正>津政令第50号《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12年1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市长黄兴国二○一二年二月三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相似文献   

6.
【案例】:肖某系某公司职工。2005年3月2日,肖某在干活时右腿被砸伤致骨折。2007年3月16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此后,肖某与公司就工伤补偿事宜协商未果,肖某遂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和肖某均未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故驳回了肖某的仲裁请求。肖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共计29427元。  相似文献   

7.
农民工工伤认定是关系社会和谐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一旦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其权益的实现路径为: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其中,劳动关系是前提,没有劳动关系就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农民工工伤认定的逻辑起点和前提条件。在确认劳动关系时,要依据形式标志和实质标志进行判断;要根据劳动关系争议性质配置劳动关系确认权。  相似文献   

8.
《就业与保障》2014,(6):7-7
小保:汪先生系某保险公司职员,2008年5月单位组织的篮球友谊比赛,汪先生作为参赛队员在比赛时右足跟腱拉断。经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评为八级工伤。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于2009年1月为汪先生报支了全部医药费近1万元,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8000余元,双方继续保持劳动关系。2013年5月合同到期时,汪先生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认为,汪先生是主动提出辞职,且已支付过一次性工伤补偿金,拒绝汪先生的要求。请问,汪先生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临客临客:汪先生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有法律依据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相似文献   

9.
《公民导刊》2011,(2):2-2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旧办法则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10.
《干部人事月报》2011,(10):61-61
HR来信: 2009年,我们工厂一员工在搬运货物时发生事故,左腿被掉落的货物砸到骨折。经认定,鉴定为工伤。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员工也做了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10级。后来我们多次通知该员工上班,但该员工仍然不愿意来上班。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辞退该员工?是否仍需要支付工伤费用?  相似文献   

11.
数字     
2亿人 中国大概有1600万家涉及有毒有害的职业病危害企业,涉及人群2亿人。一份民间机构整理出的《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报告》显示,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索赔整个过程,平均需要484天,如果加上劳动关系认定,可能需2年以上。  相似文献   

12.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工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的社会保险之一。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究竟有什么好处呢?霞浦县三沙华丰工具有限公司的老板和职工深有感触。2004年该单位职工195人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全年缴纳工伤保险费10336元,当年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2起工伤事故,社保公司按规定及时支付给  相似文献   

13.
《就业与保障》2011,(Z1):27-28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相似文献   

14.
小保信箱     
正把您的疑惑告诉我们工伤职工退休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小保:五十五岁的李某几年前随打工的儿子进城,在一亲属开的装潢公司当装修工人。因为年岁偏大,腿脚不那么灵活,前不久在登脚手架给客户安装顶棚吊灯时不幸滑下,摔伤椎骨,定为六级伤残。入职时公司给他上了工伤保险,定残后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他享受了:(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由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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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某系原山东省金乡县某机械制造企业装配车间的职工,2007年6月10日在车间吊装半成品机器时,不慎被左右摆动行车吊装钩(铁质)碰到头部,王某当时头部流血不止昏倒在地。单位立即派车将王某送到县医院治疗,王某被诊断为:"头部外伤、颅骨骨裂"。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部门调查核实,王某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王某的医疗费8000余元由单位承担。出院后,王某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单位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00元。王某领到工伤补偿后,经与单位协商,被安排到门卫值班室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相似文献   

16.
据悉,从2011年1月1日起,泉州市将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同样的工伤事故,不同县区认定的标准可能就不一样,获得的待遇支付也有较大差别。今后,全市工伤保险将告别此类尴尬,员工遇到工伤赔付等问题时,无论在哪个县(市、区),都将执行全市统一的工伤认定管理制度。泉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简称“《通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实行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支付。  相似文献   

17.
小保:我是一个农民工,在一家企业工作五年了。因一次工作失常,我的右手指被削去了三节,我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黄冈黄冈: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可向参保地由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18.
长沙市民黄先生的父亲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送医院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5天后抢救无效去世,但当黄先生为父亲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告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有关方面告知,按照条例规定:“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9.
维权     
《劳动保障世界》2007,(2):40-41
1、最近我在工作时发生了工伤,目前正在治疗当中。有人说,我目前的叫停工留薪期。请问工伤人员的停工留薪期是什么意思?期限有多长? 答:工伤人员的停工留薪期,是指从业人员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接受抢救和治疗的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似文献   

20.
《就业与保障》2005,(2):37-37
小保:我是三明市某企业劳工人员,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部署实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请问什么样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什么样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王女士王女士: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依法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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