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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立法禁止商标反向假冒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若山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1,(4):64-68
将他人商品(服务)上的商标、商号(姓名)抹去,偷换上自己的商标、商号(姓名),然后予以出售,构成对他人商标、商号(姓名)的反向假冒,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甚至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反向假冒行为同正向假冒行为相比,因其侵权动机更具有战略性、长期性和公然性,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有过之而无不及,故完全有必要用法律对其加以制裁。因此,多数国家的立法都将其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有些国家的立法甚至将其直接规定为犯罪。我国《商标法》和《刑法》对此尚无规定,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只禁止对商品的厂家、产地等作“虚假宣传”,并不禁止不作宣传而径行出售反向假冒商标的商品,这种状况十分不利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应修改我国的《商标法》和《刑法》,增加对商标反向假冒的禁止性规定。 相似文献
2.
贺志军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9,(3):43-46
运用TRIPS协定来研究我国商标权刑事保护问题具有现实意义。在澄清该协定含义的基础上可以发现:我国对驰名商标并无特殊的刑事保护义务,但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引入驰名商标的概念仍有其现实价值;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方式不必扩展到非“两同”(同种商品和相同商标)假冒行为,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不应纳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3.
严然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7,(4):63-66
我国刑法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客观行为的规定过窄,应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相同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类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以及在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类似商标的三种情况,但驰名商标的淡化行为及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还没有犯罪化的必要。 相似文献
4.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是目前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的注册商标还应包括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对将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商标使用行为扩大到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情形提出质疑,并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数额的认定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5.
范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56-58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是目前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的注册商标还应包括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对将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商标使用行为扩大到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情形提出质疑,并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数额的认定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6.
浅析驰名商标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猛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3):25-28
驰名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无形资产,具有独立的价值,应予以特殊保护。现行《刑法》对驰名商标在保护对象、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范围及定罪的标准上存在严重缺陷,缺乏可操作性,使刑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形同虚设。刑法对驰名商标在保护对象上要增加驰名服务商标,假冒行为范围上要扩大到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标识的行为.并且要降低定罪量刑的标准。 相似文献
7.
任彦君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6):59-60,15
近年来出现的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对我国商标权的刑法保护提出了新的问题。反向假冒注册商标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方式不同,无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认定,但这种行为本身又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也不能适应我国在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因此,将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犯罪化已是形势所必需。 相似文献
8.
试论商标的"反向假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耀东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1):5-8
2001年12月1日实行的《商标法》将商标的“反向假冒”行为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国外的法律规定中或将之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视为商标侵权行为。本文通过对一起案例的分析,在探讨商标“反向假冒”构成要件的基础上,认为将此类行为规定为侵权行为,在立法选择和法律政策上是完全可行的。从不同的角度,通过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认定并禁止商标的“反向假冒”,在理论和实践中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假冒注册服务商标行为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但并未针对侵犯注册服务商标的刑事追诉标准进行区分和明确。刑事理论和司法实务均以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认定和评价侵权行为。目前对侵犯服务商标刑事打击不力,既有现有刑事追诉标准规定不清、在互联网犯罪形态适用不能的因素,也有服务的无形性、易变性、即时性等特征导致对服务商标保护的程度与尺度具有独特性的因素。因此,从法秩序统一的角度,回应现实司法需求,参照通过信息网络方式侵犯著作权入罪标准,合理引入用户注册数、点击次数等扩充“其他严重情节”内涵,同时基于服务商标区别商品商标的特性区别,以升维打击为策略,通过提高数额标准,完善服务商标刑法保护的合理边界。 相似文献
10.
侯克鹏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22(3):86-89
商标犯罪是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体系中的重要内容。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商标犯罪在立法上存在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将服务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纳入到刑法保护之中,以及正确分析定性并规制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有利于惩治和预防相关商标犯罪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1.
李扬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1)
按现行商标法,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即:1.假冒的必须是他人的注册商标;L假冒商标标识的商品必须与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相同或类似。但从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看,假冒行为不应限于注册商标和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即应将擅自使用他人未注册商标的行为也定性为假冒行为,还应将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于非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行为也定性为假冒行为。 相似文献
12.
再析商标反向假冒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朱伯玉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0,(1):24-28
商标反向假冒 ,是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对于商标反向假冒之侵权 ,只有通过分析商标的功能与价值、揭示商标内含的知识产权因素 ,才能得以明晰。国外在禁止商标反向假冒之立法实践上 ,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两大法律模板的运用演变成三种模式。我国有关立法 ,缺乏禁止商标反向假冒之明确规定 ,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结合我国的实际 ,在《商标法》中补充这方面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项金发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3):64-67
"同一种商品"和"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准确理解不仅是假冒注册商标罪认定中的难点也是该罪认定的关键。"同一种商品"包括名称完全相同的商品和名称虽不同但指的是同一事物的商品。"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理解为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和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认定易产生分歧,对此举实例具体分析认定。 相似文献
14.
从性质上看,反向假冒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从商标权的角度看,也构成商标侵权.比较相关立法,我国应着重适用商标法,以规制反向假冒行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商标法:应对"投入市场"进行扩张解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隐性反向假冒补充立法. 相似文献
15.
论对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法律调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建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2)
反向假冒商标行为是指在他人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自己的商标 ,将该商标作为自己的商品再次出售的行为。各国法律中 ,反向假冒均受到法律禁止和制裁。我国在 2 0 0 1年 10月 2 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中作出规定 ,但并不完善 ,应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均作出相应规定 ,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商昌国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3):51-53
反向假冒相对于正向假冒更加隐蔽,危害更大。法律调整商标反向假冒行为有正当的法理基础,对该行为的规制应结合其性质进行,我国《商标法》对反向假冒的规定也应进行扩张解释。 相似文献
17.
刘卫东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4)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商标法律制度保护的核心。作为立法宗旨之一,我国《商标法》总则第一条作了规定。但由于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历史不长,尚有不完善之处,商标专用权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商标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损害了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权益。 对于未经授权,在同一种类或类似商品上使 相似文献
18.
张心全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0,25(5):104-109
一、被假冒商标的知名度是否应纳入考量
案例一:甲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A”的商品,经营数额为50000元,其中“A”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相似文献
19.
褚红云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
假冒商标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属于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新刑法第213、214、215条对其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伪劣商品已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公害。不但严重损害企业声誉,侵害消费者权益,而且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因此加强对该案件侦查的研究很有必要。本文在分析该案件特点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应如何做好对该案的初查、立案、侦查工作。 相似文献
20.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1):42-46
假冒商标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属于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新刑法第213、214、215条对其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伪劣商品已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公害。不但严重损害企业声誉,侵害消费者权益,而且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因此加强对该案件侦查的研究很有必要。本文在分析该案件特点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应如何做好对该案的初查、立案、侦查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