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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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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市场上,垄断的危害日益凸显,以跨国公司、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为主要主体的垄断企业,凭借其特有的经济优势,实施索取垄断高价、搭售、差别待遇、拒绝交易、掠夺性定价、强制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及固定价格、划分市场、联合抵制等垄断协议行为,或者进行以排除或限制竞争为目的的企业并购行为,严重妨碍市场竞争的自由与公平,损害效率,应及时采取包括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一系列法律对策予以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有“经济宪法”之称。2006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正式由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制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本文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一行为的概念及种类、我国现有法律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并结合《草案》对这一行为的相关规定,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规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充分而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行政垄断凭借行政权力分割市场,阻碍了全国统一、有序的竞争体系的形成,损害了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鉴于行政垄断带来的极大危害,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并采取综合性的制度性策略,具体可通过完善市场运行法律以营造和谐竞争环境,完善现行《反垄断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并通过加强社会监督等方式来进行全面规制。  相似文献   

4.
我国反垄断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西方国家,反垄断法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章”,长期居于经济法体系的核心地位。随着市场经济体系在我国的确立,市场竞争的开展,相应地,垄断现象也逐渐出现,这不仅限制了竞争的充分展开,窒息了市场活力,也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公平竞争机制,反垄断法的制定已成为一项紧迫的工作。本文试就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一、发展规模经济与反垄断有人认为,垄断尤其是经济垄断还未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普遍现象,也未对我国经济构成明显的损害,如果制定反垄断法对垄断进行规制,会影响和损害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人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不适当地扩张了垄断权的范围,或凭借合法垄断进一步谋求非法垄断或优势竞争地位的目的时,其行为就应当落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这种规制的目的是纠正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的不适当的行使给社会竞争秩序和社会整体利益造成的损害,使之恢复到正常的法定垄断范围内。本文在肯定知识产权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反垄断立法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规制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6.
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问题备受关注而法律规制制度尚处在探索之中的背景下,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的反竞争审查,是目前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垄断认定中面临的共同难题。我国2008年生效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许可中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能提供"如何"规制的具体制度规则。以已有反垄断法的制度规则为基础,结合知识产权许可中的特殊问题,构建知识产权许可限制反竞争审查的一般分析框架,是有效解决实践中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的案件纠纷,并及时推动知识产权许可限制反竞争审查走向合理与科学的重要途径。该框架由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组成:一是确立知识产权许可限制反竞争审查的"竞争损害"标准;二是界定知识产权许可限制涉及的产品市场、技术市场和创新市场;三是选择基于"区别对待"的分析工具和基于"利弊权衡"的四步检验法。  相似文献   

7.
必需设施是反垄断法上规制拒绝交易行为的重要理论,互联网平台的“准公共属性”决定了其同样需要受到反垄断法规制。现有分析工具在认定平台垄断行为上存在困境,因此需要引入必需设施理论加以回应。要克服该理论存在动态分析不足、标准量化难及对市场运行机制的不利影响,树立“谦抑适用”的法律理念,可借鉴欧盟“数字守门人”制度加强对超级平台的事前监管,同时坚持该理论的“工具属性”,形成科学合理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8.
一、反垄断法(一)商务部官员谈反垄断法四大看点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该法将于近日正式颁布,自明年8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主任尚明认为该法有四大看点。看点之一:确定三大反垄断制度。尚明说,反垄断法包括了各国反垄断法一般所具备的主要内容,如确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三大支柱,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此外,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即行政性垄断行为也作了禁止性规定。相应地,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充分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反垄断法确立了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经营者承诺制度等,明确了我国反垄断法基本法律框架,为今后更好地执行法律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9.
在数字化时代,“数字控制”下的劳动秩序应运而生,经营者依托平台、算法和数据对从业人员的劳动时间、劳动方式、劳动绩效进行精细化管理,进而塑造了一种新型的劳动管理模式。“数字控制”下劳动秩序一方面展现了数字时代经营管理的创新成果,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不足和算法权力的过度扩张等隐患,其通过对劳动价格和订单价格的微粒式和个体化调整引发了新的市场竞争担忧。从竞争法的视角出发,运用法律手段规制市场秩序,调整和优化“数字控制”下的劳动秩序显得尤为重要。应通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来规范平台运营,引导“数字控制”走向理性化发展;抵制价格垄断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维持市场的有效竞争,以保持数字经济行业的活力和创新能力;推进法律制度的完善,构建起一套有效的价格反垄断机制,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相似文献   

10.
平台经济是互联网平台发展到比较高级的阶段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我国目前的平台经济在总体上呈现出垄断与竞争并存的局面,在相关细分领域基本呈现出高度集中的市场结构,但涉及垄断行为时则需要做具体分析。平台经济具有网络效应和跨界性等不同于传统经济的特点,反垄断理论和实践需要做出及时的回应和必要的变革,我国在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需要注意竞争与创新的平衡等问题,并予以细化性的规则指引。互联网平台“二选一”和“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有构成垄断行为的可能,因此需要纳入反垄断法的制度框架进行严谨的竞争分析与法律论证。  相似文献   

11.
价格同步提高行为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反垄断法越来越受到重视的现代社会,市场主体为规避法律,会以非常隐蔽的方式来从事限制竞争行为,而受到反垄断法禁止的固定价格行为也会以价格同步提高行为表现出来。对价格同步提高行为本身和反垄断法适用法律推定制度来规制价格同步提高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具体研究,可以厘清可能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固定价格行为的价格同步提高行为与反垄断法能够容许的价格同步提高行为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12.
在竞争损害关注上,美国的《罗宾逊—帕特曼法》及其实践主要着眼于第二线损害,而欧盟法视野下考虑第二线损害而认定价格歧视的范围十分狭窄,其竞争损害分析往往寓于共同体统一市场建设这一基本目标之中.在行为模式的执法辨认上,价格歧视系剥削性滥用行为,第一线损害仅是其附带效果.而忠诚折扣、掠夺性定价、价格挤压均系排他性滥用行为.价格歧视与不公平定价可能混同,美国一般不规制不公平定价,中欧对后者有相对确定的执法路径.所以,价格歧视制度为滥用行为反垄断法调整的补充,应审慎适用.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拒绝许可是知识产权人合法行使权利的方式之一,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第三人不得任意干涉的合法权利。但是知识产权人如果滥用该权利限制了相关市场的有效竞争,意图巩固和加强自己的垄断地位,则会引起反垄断法的规制,承担反垄断法上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中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但如果知识产权人滥用其权利。同样会损害市场竞争,这类行为同样需要反垄断法对其进行规制。但在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时,应考虑到知识产权自身的特点,对此类行为应区分对市场竞争的不同影响,而给予宽严不同的对待,以达到知识产权人、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利益的均衡,促进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侯洁琪 《理论前沿》2009,(12):25-26
在多种卡特尔类型中,价格卡特尔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利益危害最大。我国于去年实施的《反垄断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价格卡特尔进行相对完整具体的规制,但也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应该详尽对行业协会行为的规制,落实法律责任主体,建构科学、统一的法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6.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对竞争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因具有严重的反竞争性而成为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对象。依据行为的性质与目的不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分为妨碍性滥用和剥削性滥用两大类,此两类滥用行为对竞争产生不同的影响。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看,主要包括掠夺性定价、瓶颈垄断、差别待遇、独家交易、搭售以及支配企业对包括供应商、顾客和最终消费者在内的各种交易相对人索取不合理的垄断暴利高价等;而各类中不同具体形式的滥用行为对竞争的影响也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7.
伴随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标准作为知识经济的典型代表,日益成为经营者实施垄断的重要工具.加入WTO之后,中国市场上技术标准垄断问题凸显,特别是在华跨国公司技术标准垄断危害严重,推进并强化中国技术标准垄断的法律规制具有重要性与紧迫性.从技术标准垄断的实质是经营者凭借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控制市场、危害竞争这一基本点出发,系统构建中国技术标准垄断法律规制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而同等对待、分类规制、合理分析、利弊权衡等规制原则,状态规制与行为规制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以及技术标准垄断中具体行为反竞争性审查的方法等,则构成中国技术标准垄断法律规制制度的核心内容,对有效规制中国的技术标准垄断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外资并购是一把极其锋利的"双刃剑",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规制在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依据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规制外资并购中的垄断行为主要是从"损害有效竞争的可能性"、"国家安全"两个实体因素入手(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关于市场集中度的衡量方法),辅之以反垄断申报、听证等程序要件。  相似文献   

19.
超市收取上架费是产品分销中零售商对供应商拥有相对优势地位的结果,是零售商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的表现.上架费的竞争法规制应建立在合理分析基础之上.在经济分析不能提供明确答案的情况下,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应为反垄断法规制上架费首先要实现的目标.如何利用我国反垄断法规制上架费,应对该法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做合理解读.  相似文献   

20.
原料药行业垄断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国原料药行业整体呈现"五强四弱"的特点。运用"结构—行为—绩效"框架分析表明,在"五强四弱"市场环境中,原料药行业垄断多发生于进入困难的寡占型市场结构中,而这种市场结构极易诱发原料药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突出表现为共谋行为和排他交易行为,进而导致福利转移和影响制剂供应稳定;结构、行为和绩效三者之间也存在反作用,加剧了原料药行业垄断顽疾。短期看,应考虑通过《反垄断法》对原料药行业中的共谋行为和排他交易行为进行规制,但在此过程中《反垄断法》也存在类型化不充分、威慑不足和市场结构难以改变的困境。立足长远,克服原料药行业垄断需更加完善的竞争法治、更加健全的产业政策和更加智慧的监管制度协调发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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