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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元中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1,(6):99-103
审判业务既是一门关于法律的学问,更是一项法律运用技艺,只有在专门学习与练习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掌握和有效驾驭,也只有这种经过专门学习与训练的专门法律人士才能做好审判工作。因此,把那些合适的专业人士选送到法官岗位上就成为履行好司法使命的关键。但由于每个人的特点、潜力和能力等方面的不同,不是任何人经过学习与培训就适合做法官的,这就意味着要摒弃那种让一般人先到法官岗位上再进行专业摸索和培养的方式,而根据现实情况建立起优者自然胜出的竞争性选拔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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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化是实现法治的必由之路。英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始于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历程至亨利三世后期初步完成,形成了多元并存、独具特色的英国法官体系。英国法官职业化的历史进程集中表现为专业法官的产生过程,其最显著的特色则是多元裁判主体的并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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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法官职业化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实施了法官助理、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等改革措施以配合职业化建设的进程。这无疑是司法改革进程中的一大进步,但从理论的探讨到方案的出台再到实践中真正付诸运行,并不是一马平川。书记员制度改革有其深层次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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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波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02,(5):28-28,C00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目前形势要求法官队伍职业化,即法律职业专业化与法官角色社会化相统一。如果说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便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法官的素质则是这道防线坚固性的决定因素。万事人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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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占峰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3,16(1):55-59
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权力干预,民主的扩大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构成了法官职业化实现的横向障碍因素,法院内部的行政化设置与法官的非专业化,形成法官职业化的纵向障碍因素。通过积极推进法官身份保障及待遇保障制度,改革法院体制,促进法官精英化和裁判独立,是消除内外制度障碍、实现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
崔素琴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6):125-129
中立性是审判实务的重要特质,在现代司法理念下,成就了法官独特的品格,基于法院中立性原则的内涵和要求,实现法院司法中立性原则,应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培养法官现代职业思维模式,加强法官角色定位建设;加强立法,确保法院、法官独立、中立的角色定位;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及机构建设;以中立性为基础和重点,加大法院司法的改革力度;建立法院所运用和管理的ADR机制,细化、深化调解工作等。 相似文献
8.
李庆丽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5,1(6):140-142
法官职业化和精英化是法治对现代司法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基本途径.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存在诸多现实障碍,通过积极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完善法官遴选制度、促进法官专业化和裁判独立,是实现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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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法官职业化是观念、知识、技能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军事法官是法官与军官的有机结合,但不是两种身份的简单相加。进行军事法官职业化建设,必须准确把握军事法官的角色定位;明确军事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其要旨在于尽一切努力快速有效地缩短军事法官职业化理想状态与现实情况之间的差距。这就需要构建军事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法律机制,包括:严格军事法官的遴选机制,落实军事法官职业监督机制,制定科学的军事法官职业考评机制,强化军事法官职业培训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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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化背景下我国陪审制度之重构——兼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之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天存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18(3):122-126
本文在分析《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立法缺陷和当前陪审制度制约法官职业化的因素的基础上,试图提出融合陪审制度的民主化与司法审判的专业化、陪审员“非职业化”与法官职业化的陪审制度重构思路。 相似文献
11.
梁笑舒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1):64-66
司法的公正关键在于司法的独立,而法官的独立又是司法独立的核心和本质要求。我国现阶段法官独立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为此,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如:修改宪法为法官独立提供宪法依据;完善法官的保障制度;建立法官的现代遴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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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哲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2):101-109
法官阐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而阐明的行使问题更是诉讼中活的机制和力量。随着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行和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主张我国民事诉讼应当由职权主义转向当事人主义成为理论和实践的主流,阐明的行使及其范围的问题确需给予更多务实的关注。阐明行使应当存在着一定的限度,对行使之范围的理解要从时间(包括时机、程序、阶段)和内容等多个角度来把握。文章针对我国国情提出阐明行使之范围的具体化的内容,并从相反情形划出法官阐明应当避免涉足的范围。虽然司法实务中阐明行使标准很难掌握,但由于阐明的行使对当事人权益的实现有着较大的影响,故此本文也顺带提出了赋予当事人对法官不当行使阐明的相应救济手段和程序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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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法官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塑造人民法院新形象的必由之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当前紧迫的工作。 相似文献
14.
郭素萍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0,(4)
西方文官制度是许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文官职业化是西方文官制度建立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也是这一制度的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文官职业化问题 ,对于理解西方文官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乃至于理解整个西方近现代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全面分析西方文官职业化的特征和形成原因 ,并在此基础上 ,对西方文官职业化的历史作用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5.
杨西玲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4):35-37
建立科学公正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是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完善的一项重要内容,虽然我国对自由裁量权在司法解释中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对于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着的自由裁量现象,大多数法官认识不足,把握不够严格,随意性很大。如果不能正确地理解和严格把握司法裁量权,其适用的结果便会失去法的安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司法不公的现象便难以避免。 相似文献
16.
房小琪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5-8
司法独立机制的实现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缜密的司法制度,合理的权力配置体制,完善的法律法规等,都对司法独立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一环应为人的因素,在假设其他影响因素都达到完善的情况下,法官在执法工作中的法律信仰、专业素质等各种行为都对司法独立机制的实施效果产生着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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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武峰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5):16-22
普通法系国家长期以来奉行律师和法官一体化的传统 ,法官从有执业经验的律师中选任 ,法院和律协分工合作 ,共同管理律师 ,律师作为法院的官员受到法院固有权利的约束和管理 ,律师则对法官的选任具有很大的发言权。这种一体化的传统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渊源 ,更有着完善的外部条件的保障。借鉴这一传统 ,我国应加强务实的法学教育 ;加大从有经验的律师中选任法官的力度 ;律师应成为法院的司法权下的“官员” ,而不是行政权下的“顺民” ;把律师从行政权的束缚中解救出来 ,建立律协和法院分工合作 ,相互制衡的律师管理模式 ,这样才能真正的发挥律师的作用 ,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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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已经实施,由于本次修改初步建立了以证据资格和证明力为基点的证据规则体系,这对于侦查工作来说是一个巨大挑战。传统的侦查取证方式将面临一系列可能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是可以识别和控制的,需要侦查机关在风险管理和侦查能力提升上多下功夫。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