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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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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实践中,法院调解曾经在消弭纷争、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目前的调审合一、以调为主的运作方式逐渐暴露出强迫调解、久调不决等诸多弊端.解决这些弊端关键是完成诉讼模式的根本性转变,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建立非诉化民事调解,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从法律上保护当事人对程序和实体上权益的处分.  相似文献   

2.
诉讼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合意解决民事纠纷、结束诉讼的一种制度。当前 ,法院调解制度的存、改、废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 ,但是仅仅就调解论调解很难从理论上阐述清楚中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应以和解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发展的一个导向。诉讼和解制度需解决下列问题 :诉讼和解的性质 ;与调解、判决的关系 ;法院在和解中的作用 ;和解的具体程序 ;和解协议的效力 ;生效和解协议的救济等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主持调解的司法模式,是刑事和解中国化的理想选择。检察机关应坚持原则,有所侧重,将和解工作与审查起诉工作有机结合,在民事赔偿调解的过程注重规制权利异化。  相似文献   

4.
在缺乏专业法律信息来源时,法院民事调解中的当事人往往存在法律信息不对称情形。信息劣势方缺乏对权利内容及其救济的全面认识,在调解中往往造成不利后果,而此种不利后果没有畅通机制给予修正,使调解结果并未彻底解决纠纷。因此,应确立法官对法律的释明权,鼓励法官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建议,以补偿信息劣势方的法律信息。  相似文献   

5.
民事检察和解的正当性基础及制度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彻底解决其纠纷的制度.民事检察和解在性质上不同于法院的诉讼调解和当事人和解,而类似于执行和解.其正当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以保障权益实现为目的,当事人在裁判生效后对私权的再处分;二是以追求公权力有效利用为目的,民事检察监督权在限制范围内的洐生.在权力性质上,民事检察和解是民事检察权的洐生性权力,是抗诉的衍生品,应当 赋予其类似于执行和解所产生的效力.当前,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以获得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是民事检察和解良性发展的根本前提.  相似文献   

6.
精神利益在民事立法领域已经得到了充分认同和保护,而在刑事诉讼领域,被害人在其人格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却仅能要求提起物质损害赔偿,也不能就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使得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在民事和刑事两个法律领域之间发生了冲突.其实在国外的立法中早已有了相关的规定,因此,应当一方面通过借鉴别国的立法,取其精华;另一方面辅之我国民事立法中的有关内容,建立一套与我国国情相符的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程序,并日渐将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随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快速发展,引入调解参与其中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如何规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调解适用,促进这一机制更加规范有效发挥特有价值,这一问题亟待研究.虽然我国立法层面对这一问题有所涉及,但相关规定略显模糊,一定程度影响了这一制度的实践可操作性.调解制度的灵活、高效、低成本优势使其适用具有合理性,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兼顾公益保护平衡,司法实践中也取得了较好效果.调解制度存在的局限性,需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探寻完善调解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启动、公告、审查等程序安排,引导民众有序参与,力争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  相似文献   

8.
社会冲突态势及特点为群体性、复杂性和持续性。仲裁较之和解、调解和诉讼等解决方法优势显著 ,社会冲突处置机制的创新之路在于构建我国民事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如何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实践中的高撤诉率却从另一种意义上规避了这一法律规定。要更好地解决这种矛盾冲突,就需要在法律上设计一种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去弥补无依据的实践。从传统法律文化成因、传统理论的质疑、调解与和解的比较等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解决行政诉讼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而构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0.
调解是我国本土有效的纠纷解决之道和优秀法律文化传统,它的精髓在于在维持当事人关系和谐的前提下实现实质正义,因此调解真实原则必不可少.新时期民事诉讼法改革中,在当事人程序权利得以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坚持调解真实原则,关键在于辩证地掌握该原则的精髓并在实践之中灵活运用,而决不是武断地将之废除.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对胎儿权利的保护并不充分,致使胎儿的权利在受到侵害时不能寻求法律的救济。从罗马法以来,保护胎儿的权益一直是民事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新生命体的保护上,我国的民事立法制度仍然存在很大的欠缺。因此文章试从各国立法与实践的角度上,阐述对胎儿保护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期我国能尽快建立合理全面的胎儿民事权利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民事调解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调解制度是中国法治文化和长期司法实践经验的结晶。但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对审判程序的副作用以及现行法院调解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缺陷,已经使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当建立“调审分离”的调解法律制度,取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规定调解的期限,完善调解担保机制,以使该制度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更加适合我国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3.
公安行政调解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公安行 政调解 的特点是 ,在公安 机关主持 下调解, 解决发生 在公安 行政管理 过程 中的 民事 纠纷,依据的 实体法律 是民事 法律,当 事人自愿 ,不能引 起行 政 复议 和 行政 诉讼 。调 解的 范围 是 人身 损 害、财产损害 、精神损 害赔偿纠 纷。公安 行政调 解与公安 行 政指 导和 公 安行 政合 同 不同 。应 对公 安行 政 调解制度进 行法律 完善  相似文献   

14.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直接物质损失,所以,在公诉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可避免。由于被告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具有双重地位,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和民事实体权利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通过加强立法和严肃执法等措施,保护被告人的民事权利,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5.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调解治安纠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乃至民事纠纷案件系公安机关的一项法定职权。当下,公安机关对该职权的行使存在认识不清、权利滥用、怠于行使甚至违法调解的情形,正确行使调解职权需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纠纷调解权的范围及程序,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公安机关在具体的执法中应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调解解决纠纷的职责,同时公安民警应加强民商法和诉讼法知识的学习,提高调解解决纠纷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适应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新的期待。  相似文献   

16.
从正当性角度分析,立法模糊并不构成民事调解检察监督不可逾越的障碍;民事调解检察监督也并非与调解的自愿性相悖;调解程序的软化和实体合法的伸缩性会造成如何监督的困难,而并非要不要监督的两难。在客观效果上,民事调解检察监督虽然可能会与调解瑕疵救济部分重合,但并非以救济调解瑕疵为目标。民事调解检察监督不以保护个案中当事人的私益为目的,这是确定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法定事由和方式的基础。  相似文献   

17.
诉讼上和解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诉讼上和解的规定过于原则,影响了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作用的发挥。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将诉讼上和解与撤诉、法院调解相混淆,这既在理论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也给当事人造成讼累,给人民法院增加了工作负担,使纠纷不能及时解决。因此,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的和解只要符合和解的四大要件,并经受诉法院及审判人员确认,就要赋予和解协议以确定判决的效力。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除行政赔偿外不适用调解。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规定已不能满足行政诉讼实务的需要。人民法院解决行政纠纷时变通进行和解、协调工作,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同时也暴露了缺少调解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纳入人大议程,通过修订现行行政诉讼法进行尝试和探索,待时机成熟再订立单行法是较好的选择。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有立法仅在宪法和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权,民事立法对该权利没有明确认可.但不应就此认为受教育权是公权而不能成为私权,从而拒绝从民法角度进行保护.现在社会中,对权利的保护呈现多层次性,即某一特定权利,可以受到多个法律部门的保护.受教育权的多重权利属性其实质是现代社会对权利保护的全面化或者权利保护的深化.受教育权符合人格权特性,其权利渊源来自一般人格权中的人格自由.将受教育权确定为人格权可使其获取民法请求权体系全面、完整、及时、有力的保护,这是单纯将受教育权确定为宪法权利的制度安排所提供不了的.  相似文献   

20.
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即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①宪法和法律赋予国民以自由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权利,同时也相应地保障国民在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平等而充分地寻求诉讼救济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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