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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2.
谢素芳 《中国人大》2011,(22):35-35
执行判决、裁定是民事诉讼的重要一环,关系到法律和司法的威严。但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反映执行工作难——实践中,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后,被执行人往往以各种方式逃避、规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特别是与财产相关的义务,这类行为也被形象地称为“老赖”。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打民事官司往往因为《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线条粗,管辖异议处理模式行政化和司法地域化等因素的影响,不时地引发当事人“争管辖”、法院“抢管辖”的纷争。管辖纠纷和信访事件的大量出现,大大降低了法院司法中立的地位和裁判的公信力。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理念指导下,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下放”管辖,应当作出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定。法学界普遍表示,这个司法解释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体现了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和正义性。然而,一些律师则明显持谨慎乐观态度,“良法需要执行法律之人以良法的立法本意去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5.
法律问答     
是否“要等民事判决部分生效才 执行刑事判决部分,释放罪犯”编辑同志: 王某因故意伤害被县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送达判决书时间为4月 24日。按规定王某应被释放出看守所,但看守所未收到人民法院执行释放通知。经查询,审判此案的工作人员答复:该案要等民事判决部分生效才执行刑事判决部分,释放罪犯。请问,该案审判人员的答复正确吗? 安徽吕月林吕月林同志: 根据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5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草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们认为,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作出解释,有利于解决经济生活中欠债不还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难的问题。同时也  相似文献   

7.
一、“执行难”的主要表现中央有关文件将“执行难”概括为四句话,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被执行人难找”是指,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故意躲避人民法院的传唤,有的拒绝接受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有的举家迁移,长期下落不明。公司、企业拒绝执行甚至以强力阻碍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  相似文献   

8.
被执行人难找和执行财产难寻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两个难点。最高人民法院6月19日公布的《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中,强化多渠道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即将被执行人报告、申请执行  相似文献   

9.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审是判的前提,判是审的归宿,两者不可分割。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实行开庭审理,由合议庭进行评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作出判决。但是,现在有的法院对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为了稳妥起见,往往先请示上级法院,待上级法院正式批复或有一个倾向性意见以后,再按上级法院的意图审判。这种"先定后审"或"上定下判"的做法是错误的。1.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原则。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是从第一审开始的,它是一个独立的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进行实体上的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上诉,该判决即可生效。不论哪一级法院,只要是作为第一审对案件进行审判的,就必须严格遵守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进行再审的程序,在刑事诉讼中是又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它不能提前介入一审,更不能包办一审程序的审判活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先定后审"和"上定下判"实际上是二审法院超越法律规定权限提前介入了一审,在二审审判活动尚未开始的情况下干涉和影响了一审的实体判决。  相似文献   

10.
正近年来,桂平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力争以审判执行工作的适时"微小"调整与创新,为人民群众带来意想不到的"大"收益,确保人民群众随时随地享受最贴心的司法服务。轻案快办以高效司法保障群众权益"桂平市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2个月。"今年5月28日上午,桂平法院第四审判庭一派庄严肃穆,法官对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庭审及宣判程  相似文献   

11.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相似文献   

12.
2012年,黔西县人民法院认真执行“三公开”制度,强化党务、政务、审务三个公开工作的监督执行,切实解决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不及时,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4月9日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明确征收补偿决定存在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等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规定》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4月10日《新快报》)  相似文献   

14.
刘寿明  李琳 《台声》2006,(8):59-59
一、概念在大陆办理台湾法院民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是指民事纠纷经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被执行财产在大陆,需要大陆人民法院认可并协助执行,有关当事人将台湾的法院判决向有管辖权的大陆法院申请认可,经认可后,需要执行的请求大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在大陆被执行的当事人或财产,不仅仅涉及大陆居民,不管是大陆居民还是台湾居民或者是外国人,都可以申请认可和执行,也就是说,被执行人不管是大陆居民、台湾居民、港澳居民还是外国人,只要其在大陆有住所或经常居住;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大陆,不管该财产是大陆居…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的民商事案件“执行难”,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此,长宁区人大常委会把有效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作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难题,推进法院执行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相似文献   

16.
这名发言的罪犯叫汪任魁,今年58岁,原是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中共党员,大连市中山区清欠债务执行专案组组长,因受贿罪、贪污罪于2012年12月4日被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35万元,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相似文献   

17.
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11月16日第五十一次会議决定: 今后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在管制期間的被管制分子,如果被發現有新的犯罪行为,需要延長管制期限,或者因为表現良好,立有功績,需要縮短管制期限或者提前撤銷管制,也須經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或者裁定。  相似文献   

18.
《民主与法制》2008,(21):50-51
据《长沙晚报》报道,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日前传来信息,根据原告张丽芳(化名)的申请,该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俗称“人身保护令”):“禁止被告华阳(化名)威胁、殴打妻子张丽芳……本裁定有效期3个月.送达后立即执行。”根据此“人身保护令”,  相似文献   

19.
吴家林 《人大论坛》2007,(12):24-25
《中华人民共和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下简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但是,因立法上对由哪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规定不够明确,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因许多生效裁判是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故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就裁定指令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相似文献   

20.
<正>法院提出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诉讼案件有法律依据,且符合我国的传统文化观。笔者认为,法院可以采用和解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该条规定,赋予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和解等方式协调处理行政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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