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前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问题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由于知识产权是与公权力有密切关系的私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往往需要较高的技术性,更由于现代社会纠纷解决方式多样性的要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范围及其限制、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法律救济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在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中,以合理许可使用费计算方式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已成为普遍做法。但是,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尚未普遍,且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否适当,尚存争议。因此,有必要对该计算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以促进我国司法实践中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适当性水平的提局。  相似文献   

3.
梁平  刘宇晖 《河北法学》2006,24(3):47-50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在我国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区分而论,就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又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直接侵权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间接侵权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可分为停止侵权和损害赔偿,停止侵权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损害赔偿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侵权物品是承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物化载体或侵权工具,其同时承载了两种权利形态——载体物的物权和特定信息的知识产权,这两种权利分属于侵权人和权利人,二者因载体物的唯一性产生权利冲突.那么,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否有权对这些侵权物品主张权利?各地法院对此认识不同,主要分歧点集中在侵权物品处置的法律性质以及侵权物品处置与停止侵害之间的关系.通过运用反推式论证方法,可以得出侵权物品处置本质上是一种知识产权请求权,属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权利内容,权利人有权对侵权物品主张权利;而侵权物品处置与停止侵害属于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请求权,二者不能混同适用.我国现有的侵权物品处置规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脱离了司法实践和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需要予以重新构建.  相似文献   

5.
对知识产权侵权物的处置,是随着知识产权制度产生而形成的一种特殊救济方式.对侵权物及其制造工具的处置请求,是请求人为了确保被请求人能从根本上停止侵权而进一步提出的主张.以知识产权请求权为中心,建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物司法处置制度,并具体论述该制度的主体范围、行使条件、权利限制、处置方式等内容.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存在过分依赖立法者理性认识能力、忽视司法过程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缺陷.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其缺陷的实质在于严格坚持侵权构成的限定性.为了克服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应当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应当对类型化的权利以外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做出适当限制,以防止法官滥用司法自由裁量权,为此应当区别类型化的权利和类型化权利以外的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对权利享有者和利益享有者配置不同的请求权.  相似文献   

7.
(接上期) 四、停止侵权责任与过错 停止侵权是知识产权诉讼中最重要的法律救济措施之一,也是侵权人要承担的主要侵权民事责任之一.Trips协议知识产权执法总义务的第41条就要求"阻止进一步侵权"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8.
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和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网络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延伸到这一虚拟世界.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具有许多不同于现实世界侵权的特征.其立法目前仍相当薄弱,在司法实践中更是有诸多疑难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法制面临的一个新挑战和新课题.有鉴于此,对网络下知识产权侵权的特征、成立要件、认定疑难以及民事和行政法律救济方法的诉求和这类案件管辖权的确定等方向进行了初步探讨、思考和论述,以期促进对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并有助于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对其立法的建立、健全和司法实践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通说认为,知识产权停止侵害请求权的绝对性导因于《民法通则》第118条,受该条文的影响,实践中知识产权侵权停止侵害救济采用"类物权"的认定范式.新颁布的《民法典》未保留该条款,并且侵权行为是债权请求的成因,民法典中民事责任的规定采用开放式的立法模式.为防止权利的异化倾向,知识产权侵权不停止侵害,而代之以债之给付实现对民事权利的充分救济,符合民法典的社会本位.在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承诺约束下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停止侵害请求的正当性,受制于专利劫持和反向劫持,对侵权停止侵害请求的限制之后,持续性许可费可以正当化对专利权救济方式的限制,实现对专利权人的充分救济,契合《民法典》对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体系的设计.  相似文献   

10.
通说认为,知识产权停止侵害请求权的绝对性导因于《民法通则》第118条,受该条文的影响,实践中知识产权侵权停止侵害救济采用"类物权"的认定范式.新颁布的《民法典》未保留该条款,并且侵权行为是债权请求的成因,民法典中民事责任的规定采用开放式的立法模式.为防止权利的异化倾向,知识产权侵权不停止侵害,而代之以债之给付实现对民事权利的充分救济,符合民法典的社会本位.在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承诺约束下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停止侵害请求的正当性,受制于专利劫持和反向劫持,对侵权停止侵害请求的限制之后,持续性许可费可以正当化对专利权救济方式的限制,实现对专利权人的充分救济,契合《民法典》对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体系的设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