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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证券商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券商,是指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组织。我国证券法未直接采用“证券商”这一概念,而仅规定了证券公司,包括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其他证券业务。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本文所指证券商即指这两类公司。 投资者,文称客户,是指依法办理了证券投资法定手续,取得了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人,即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帐户委托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的人。客户主要有二类:一类是投资者,另一类是发行人。投资者有一般投资人,即…  相似文献   

2.
客户在证券公司开户投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对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和证券既负有合同约定的妥善保管义务,同时还负有法定的妥善保管义务。证券公司营业部挪用客户账户内资金或证券的,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客户有权选择要求证券营业部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客户以侵权为由对证券营业部提起民事诉讼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3.
破产清算中证券保证金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例] 1997年12月,某管理公司在证券登记公司开立了法人股票交易账户。并于3日后在证券公司开立了资金账户,并办理了指定交易手续。同年,某管理公司将30000万元存入该账户内,并在当日及次日通过证券公司将30000万元全部用于购进相应注牌号  相似文献   

4.
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受托人自己名义的不使用是由于存在受托人无法开立以自己为名义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制度,分户管理的需要与制度安排迫使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或第三人账户进行资产管理。基于信托法制的存在,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制度应该为民事信托的生存留下必要空间,允许普通受托人作为名义持有人开立名义持有的证券账户。这将有利于为监管机构及时全面掌握营业信托的违法信息提供便利快捷的通道,为证券委托理财关系的法律性质正名。  相似文献   

5.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以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对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拥有管理权,同时负有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完整的责任。任何针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侵害行为,证券公司都有权并且有责任主张救济。当证券公司被责令关闭、进行行政清理后,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成立的行政清算组相应取得证券公司对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完整的权利和义务。 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具有保证与证券交易对方足额交收的作用,故该资金负担有其他优先权利,必须保证该资金的完整性。当证券公司对其管理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所在的银行负有债务时,银行不能直接从该账户中扣划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法》应运而生,作为一部带有阶段性特点的法律,《证券法》的出台无疑将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缺乏,《证券法》不可能尽善尽美。  一、关于禁止信用交易的规定我国《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第36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第41条第1款和第2款分别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帐户上实有的证券。”“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帐户上实有…  相似文献   

7.
搜案     
《法人》2005,(6):78-78
证监会重罚北方证券近日,证监会称,鉴于北方证券严重违规经营,存在巨大金融风险,为维护证券市场及金融秩序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委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收市后托管北方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证监会称,2005年4月4日,证监会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推动证券公司自查整改、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的通知》,再次重申杜绝新增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从事违规资产管理业务。结果,证监会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北方证券近期存在新增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严重违规问题,为严肃市场纪律,对北方证券采取了行政处置措施。为落实责任追究,打击犯罪,证监会已对北方证券涉嫌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违规开展委托理财以及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稽查。  相似文献   

8.
融资融券业务是在投资人提供一定担保于证券公司的情况下,券商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于代办交割后,以融资买进证券或融券卖出资金作为担保品的一种金融交易方式。一般认为,此种金融交易方式具有发现价格、稳  相似文献   

9.
在证券市场中,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委托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公司与作为委托人的客户之间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如何界定该法律关系,其是何性质,在理论界一直有着分歧。剖析该法律关系,明确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对于证券市场主体各方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个人存款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个人存款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 为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规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的公开募集设立、运作及其相关活动,保护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放式基金活动及与该活动相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应当遵守《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 开放式基金可以按照本办法,在规定的场所和开放时间内,由投资人向基金管理人申请申购基金单位;或者应基金投资人的要求,由基金管理人赎回投资人持有的基金单  相似文献   

12.
2004年3月8日,乙公司与甲证券公司某营业部签订协议,约定甲证券公司按照乙公司指令代理国债买卖业务,后乙公司先后在其账户中投入2亿元。2006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甲证券公司进行行政清理,最高人民法院亦下发"三中止"通知。同日,因甲证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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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争鸣储蓄实名制涉及的隐私权问题  今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正式在全国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办理储蓄存款时,应当出示法定身份证件,使用身份证上的姓名,金融机构要按照规定进行核对,并登记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号码,以确定储户对开立账户上的存款享有所有权的一项制度。  实名制的实施是规范金融活动、完善金融监管的基础性措施,对于维护金融秩序、有效地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有利于建立一个具有广泛覆盖性的信息系统。这对于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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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新  亢力 《法学杂志》2012,33(4):23-31
我国于2005年8月成立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参与大量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与破产程序,对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证券公司有序退市,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立法对保护基金公司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地位尤其是在债权人会议中的特殊地位及权利义务缺乏具体规定,使其在履行职责方面遇到一些困难。本文介绍了保护基金公司成立的特殊背景、性质及其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和破产中的现实作用,结合证券公司破产的实践,研究保护基金公司参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的主要问题,考察境外类似机构在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的特殊作用和经验,分析保护基金公司在债权人会议中的作用,并提出制定《证劵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的建议,以完善证劵公司破产的若干具体制度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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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证券营业部按规定为客户办理指定交易和撤销指定交易后,客户证券账户内的国债资金出现了变现并被用资人使用的结果,应认定其符合客户意图,与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和撤销指定交易的行为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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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包括隐名投资人与显名投资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隐名投资人和显名投资人与公司以及第三人的法律关系等。本文首先界定了隐名投资的概念、特征及类型,从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认为股东的确定应根据隐名投资人是否直接以股东名义行使权利的不同情况来区别对待;构建隐名投资人、显名投资人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应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理念,以保护善意第三人为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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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销售活动,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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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或证券商是指股票市场联结投资人(股民)、交易所、上市公司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中介机构,是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商人或商号,是证券及股票市场的主要参加者。证券交易所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有组织、有固定地点的集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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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虽然只是一个以证券为标的的简单买卖行为,但这不同于一般买卖,每一笔证券交易都是由多方主体参加的,涉及到多个主体间的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如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司之间、会员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证券交易所与客户之间、非会员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以及证券公司的委托业务与自营业务之间等,剖析这些法律关系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以前由于我国相关法律不够完善,使得对于证券交易中某些法律关系的界定争议颇多,随着《证券法》和《合同法》的出台,证券交易中的某些关系应当予以重新界定。一、证券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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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证券公司第一百二十二条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第一百二十三条本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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