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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婷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3):63-68
法律只保护值得保护之权利,并且保护权利人人格自由权的价值远远高于干涉被放弃的权利的价值。被害人自愿放弃的利益应当排除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外,在被害人对其能够自由处分的法益作出承诺放弃之时,应当阻却犯罪的成立。拐卖妇女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妇女的人身自由权与人格尊严权,所以在被害妇女自愿被拐卖以及拐卖过程中同意发生性行为等情形之下,行为人不应当构成拐卖妇女罪,更不能对其适用奸淫妇女的加重情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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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登辉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3,(5):44-48
因自然人死亡而产生的财产和债权,可统称为“死因财产”。死因财产与遗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死因财产的权利主体可以分为程序意义上的权利人、实体意义上的权利人和实际权利人,三个层次的权利人范围依次缩小。死因财产的义务主体较为复杂,因死因财产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丧葬费、丧葬补助金、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特别补助金、特别慰问金、亲友慰问金等是典型的死因财产。司法实践中,对死因财产宜作如下类型化处理: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实体意义上权利人的合意〉执行遗嘱或参照遗嘱继承〉参照法定继承。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7):6-11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的直接作用是定分止争,通过区分所有权,明确的归属,加强对物的保护,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物尽其用,通过规范物权人有哪些权利,他人负有哪些义务,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 相似文献
6.
赵秀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7):106-108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民事权利的混合型民事权利,具有人身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的双重属性。这种特性决定了其人身性权利只能归权利人自己享有,而不能被分割。但是,其财产性权利却具有可分性。对于夫妻而言,婚内取得的知识产权人身性权利只能归权利人个人所有,但财产性收益,特别是期待财产收益是可以在离婚时予以分割的。面对理论争议和实践难点,采取一次性分割的方式,不论在知识产权体系内还是在婚姻家庭法的原则中,都有一定的必要性、正当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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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关系的核心是票据权利,保护票据权利、维护票据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是《票据法》的首要价值取向。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又称票据的善意取得,它是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权利原始取得的重要方式。该制度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使原权利人受到了一定的损失。因此,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以原权利人的利益受损为代价的。在审判实践中,什么情况才属于善意取得票据权利较难以掌握,本文将对此作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9.
立法主体设置法律救济条款的目的是对权利人被侵害的实体权利进行法律救济。我国法律救济条款的设置有其必要性,同时也存在若干不足。要规范法律救济主体的设置及权力范围,可以通过明确划分救济主体的权限范围,完善法律救济条款的内容,优化法律救济程序等来实现。 相似文献
10.
孔繁兰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08,(1):45-45
在我们生活中,小到几颗纽扣、一块手表、一部电话,大到一幢房屋、一片绿地、一座矿山,皆有物权的归属问题。如何确定权利的归属,划定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受侵害时如何保护,这就需要一部专门法律来规范、调整和保障。这部专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相似文献
11.
行为人实施了某一特定行为,使其行为本身具有了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属性,触犯了有关契约和侵权行为两方面的规范,从而在法律上导致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同时产生,给受害人在责任方式的选择,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不同的权利保护效果。由于是同一行为产生了不同性质的责任,即权利人享有了不同的请求权,此种现象为请求权的竞合。 相似文献
1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确实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不动产权利登记主义,也给现行公用物制度下与一般公不动产相邻的私不动产权益保障带来了挑战,尤其在公用物制度推行"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改革的大趋势下,私不动产权利是一种"剩余物权",权利人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登记的权利和实际能够享有的权利之间会发生名实不符。为使私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平等、充分保障,就应当修订现行相关行政公物法,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已经特定化的国有土地、自然资源物权纳入不动产权利登记,扩大对公用物制度中私权的司法救济范围。 相似文献
13.
房屋的预售登记制度是物权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在进行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预售的房屋还没有建成,不能够现实交付,申请人进行预售登记,有利于其实现房屋的权利,保护权利人的利益。预售登记本质上是使得权利人取得请求该不动产的优先权利,最终的后果是保全债权人的债权权利,并非保护物权。 相似文献
14.
唐仁杰读者:
对于赔偿额,著作权法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相似文献
15.
权利分为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应有权利通过广义上的立法程序成为法定权利。法定权利通过各种制度体系的综合作用成为实有权利。法定权利的实现对于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意义。可以从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评价法定权利的实现程度。法定权利的实现以应有权利为逻辑前提,并受权利人素质、经济条件、法律制度、社会组织与公共道德的影响。实现法定权利,必须认真对待这些影响因素,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之。 相似文献
16.
劳动仲裁时效制度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新怀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2):66-68
劳动仲裁时效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不及时行使权利超过仲裁时效的 ,失去仲裁胜诉权 ,但不必然失去胜诉权。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应视为时效中止 ;如果在时效进行当中出现了当事人行使权利的事实 ,就必须停止时效的进行并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 相似文献
17.
一、隐私权的法律简述所谓隐私一般是指仅与特定人的利益或者人身发生联系且权利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隐私权具有专属性,它为自然人专属享有;第二,隐私权具有秘密性;第三,隐私权具有可放弃性。权利主体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权依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处分其隐私权。 相似文献
18.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6):61-69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中注意义务的判定是判断电商平台是否存在过错,进而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从一般侵权中注意义务的核心概念、产生依据和成立要件出发,电商平台注意义务具有作为义务、协作义务、责任风险不确定义务之特征,依制定法、合同、技术性规范、先行行为而产生,以危险的可预见性、近因性、合政策性为判断标准。应遵循个案判断原则、相当性原则和期待可能性原则,从电商平台角度考量商业模式与盈利因素,从权利人角度考量权利类型、权利人通知的有效性以及权利客体的知名度,为电商平台设定科学合理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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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之薪?——关于专利报酬说与专利制度激励论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利(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排他性地利用专利技术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利用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报酬),但专利本身不是报酬,没有市场的配合,专利毫无利益可言。同时,尽管专利制度赋予的潜在利益具有一定的激励发明创造的作用,但发明创造属于技术活动,专利活动属于经营行为,两者具有不同的追求,发明不以专利而存在,专利不以开发技术为目的。严格地说,专利制度所激励的,是对专利技术的拥有和利用,而不是技术上的发明创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