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22):28-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18)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4.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6.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3)
渝办发〔2008〕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以下简称《通知》),2007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召开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对此进行了具体部署。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7.
8.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7)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国办发[2006]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10.
1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一、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23)
豫政〔2006〕70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下简称《通知》)是中央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为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 相似文献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3)
各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8号)精神,加强我区钨、锡、锑等资源开发和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钨锡锑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