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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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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跨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导致跨国纠纷日益增多。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管辖权体系遭遇了困境。为此,国际社会对网络环境下的管辖权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但因为电子商务的历史较短,所以关于跨国电子商务管辖权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传统的协议管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等原则在跨国电子商务管辖权中仍可适用。此外,因网络而产生的新连结点,成为行使管辖权的新标准。构建跨国电子商务管辖权体系,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2.
在跨国环境污染日益普遍的今天,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何国法院寻求救济非常重要。大陆法系国家现有的管辖权规则以"原告就被告"和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为主,基本能够适应跨国环境侵权诉讼的需要,但普通法系国家的莫桑比克规则却成为受害人向污染来源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障碍。就国际立法而言,基于制定背景和针对性的不同,相关公约或公约草案在跨国环境侵权的集中管辖、原被告双方利益平衡等方面的政策性考量有很大不同。另外,在跨国环境侵权管辖权立法中,集中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趋势亦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3.
随着跨国破产立法与司法实践的不断完善,跨国破产国际管辖开始从传统走向现代,以主要利益中心为标准的国际管辖新实践逐渐被国际社会及诸多国家的立法所接受,为跨国破产管辖权冲突提供了一个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在跨国破产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作为确定跨国破产管辖权的新标准,主要利益中心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成熟的一面,如何进一步完善其规则仍需国际社会及各国的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4.
关于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结淼 《现代法学》2008,30(3):92-99
在确定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时,适用传统的刑事管辖权理论面临诸多困境。许多国家的立法以及《网络犯罪公约》都在尝试解决这一问题,而我国关于网络犯罪管辖权的立法明显滞后。为了惩治和打击网络犯罪,我国应根据可能、公正、方便及国际协调原则,分别确立网络犯罪的国内管辖权和国际管辖权。对网络犯罪的国内管辖,可适用刑法中的地域管辖理论,借鉴民事网络案件的管辖权规则,以网络犯罪的IP地址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在网络犯罪的国际管辖权方面,建议确立以属地管辖为基础、以法益受到损害的关联性为补充的有限扩张原则;同时,应通过参加或缔结网络犯罪刑事管辖的多边或双边国际条约来解决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5.
丁为群 《政法学刊》2005,22(2):80-83
传统的司法管辖权的管辖区域是确定的,有明显的地理边界。而网络空间则是一个全球性系统,其不确定性使传统管辖基础陷入困境,面临着网络发展对国际民事管辖权的挑战,应分析借鉴国外关于网络管辖权的立法与实践,完善我国网络管辖权规则。  相似文献   

6.
网络空间本身的特性,使网络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受到了冲击。传统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确定根据主要有: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但在网络侵权案件中,这些确定根据面临着司法管辖区域界限的模糊化、原告就被告原则的适用困境、侵权行为地的不确定性, 当事人意思自治理论的滥用等困境。新管辖权理论无法解决这一困境,各国仍就在传统管辖权基础上寻求适当的连结因素。针对《民事诉讼法》修改稿的相关内容,建议我国在立法时确立原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作为管辖权根据。  相似文献   

7.
中国涉外网络侵权管辖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当前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所确立的被告住所地一般管辖规则和侵权行为地特殊管辖规则,可继续适用于网络侵权争议管辖权的确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侵权争议案件的复杂性,将场所化理念与多元分析要素切实注入管辖权分析之中,特别是在立法上也缺乏有关诽谤等人格侵权与知识产权侵权管辖权行使的特殊规定.我国的涉外网络侵权管辖权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待在矫正传统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管辖规则的基础上,通过注入以合理预见、利益中心、关联争议集中管辖等分析要素进一步予以考察重构.因信息网络传播所引起的侵权争议,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权的行使,应确立在有关争议与受案法院地存在紧密联系的基础之上,除非没有其他行使管辖权的可能,受案法院不能仅以有关侵权行为发生在该地为受理案件的唯一根据.  相似文献   

8.
随着全球证券市场的一体化和跨国证券交易的发展,就证券交易行为本身而言,其已跨越了有形的疆界,很多证券欺诈案件也随之带有了国际因素;美国法院出于维护本国证券市场整体性和保护公众投资者的考虑,以判例形式发展了效果准则、行为准则和混合准则作为涉外证券民事欺诈案件对事管辖权受理的标准;本文评析了这三个准则的不足之处,希望能给我国将来的立法带来些须帮助。  相似文献   

9.
随着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发展,发生在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日益增多。网络的介入给传统知识产权法的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征带来了巨大冲击和全面革新。管辖问题是解决诉讼的首要问题,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开放性、全球性等特点,使司法管辖区域的界限变得模糊,也使传统的管辖权依据难以适用。如何确定网络知识产权的涉外管辖权问题凸显出来,本文通过对管辖权新理论的研究以及我国立法的评析,对完善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涉外管辖原则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邓瑞平 《现代法学》2000,22(5):134-138
本文采用案例研究与比较分析的方法对跨国银行业中国际银行监管、法律的域外管辖与效力、暂停偿债、诉讼禁令、管辖权冲突等重要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较系统、深入地研究 ,对我国的立法与实践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1.
邵怿 《法商研究》2021,38(6):73-87
长臂管辖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司法管辖权,其与网络数据的结合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数据只是进一步确定"最低限度联系"存在的连接点之一,其独立价值并未被重视.这一状况自2018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生效以来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以《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为代表的部分专门性数据立法参考保护管辖原则的意涵,极端扩张了国内立法的域外适用,并通过设立具有司法职能的监督机构,为司法管辖权的单方域外行使提供了替代路径.这一架构摒弃了"最低限度联系"标准的使用,转而以"全球共管"模式来指导管辖规则的设计,赋予本国法院"对起诉时与管辖区域有联系的非居民被告的管辖权",具备了长臂管辖的外观要件.这一长臂管辖权扩张的新模式对于我们而言既是挑战亦是机遇.挑战在于:单方司法管辖权的域外扩张会导致国家间管辖权冲突与争诉的常态化,无疑将对各国司法主权造成极大的冲击;机遇在于:不同于"最低限度联系"标准,全新司法管辖规则的适用具有"保护管辖"的意涵,其与网络主权并非天然地对立.辩证地研究美欧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能为构建网络数据长臂管辖权的中国模式提供有益的参考与经验.  相似文献   

12.
网上证券交易是通过互联网参与证券交易的一种模式,其操作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风险极大影响证券交易的进行,这些风险的承担需要立法进行妥善分配。不过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合理的规定,而学界中存在公平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但这两种学说均存在一定不足,无法实质公平地分配网上证券交易技术风险的承担。本文认为法律应当规定委托合同包含网络券商承担更多技术风险,设置实质公平的风险承担规则,以促进我国网上证券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3.
国家刑事管辖权是指国家管辖犯罪的权力。为了既能使国家权力实现又不使刑事被追诉者权利丧失,国家刑事管辖权应实行法定,即国家管辖犯罪应依法进行。国家刑事管辖权法定的核心在于国家刑事管辖权以人权保障为目的依法实行刑事立法管辖权,刑事司法管辖权和刑事执法管辖权分立制衡。  相似文献   

14.
阮开欣 《清华法学》2023,(2):162-178
严格地域性管辖的推翻为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冲突提供了条件。当前,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冲突主要显见于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美国、英国、中国等国家的法院在近年来的一些案件中签发了禁诉令。鉴于“超地域管辖”所导致的管辖权冲突,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方面应当存在地域限制规则,即一国法院可以基于特别管辖审理与利用知识产品相关的诉讼,此时所管辖的诉讼标的应当限于本国知识产权的相关事项或在本国实施的行为。地域限制规则旨在确保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具有合理的管辖连接点,防止过多国家的法院对于同一知识产权纠纷行使管辖权,从而维护跨国知识产权交易的安定秩序。鉴于“异判现象”的存在,地域限制规则的缺失会滋长当事人的择地行诉,甚至进而形成各国司法管辖的逐底竞争。鉴于地域限制规则的正当性及其在各个国际权威示范法中的共识,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应当遵循地域限制规则。针对外国法院的“超地域管辖”及其禁诉令,我国司法实践可以在符合地域限制规则的前提下采取禁诉令和反禁诉令予以反制。  相似文献   

15.
宋建立 《人民司法》2012,(21):41-43
不便管辖原则是指享有管辖权的本国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另一享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更为便利及公正,从而拒绝行使管辖权或有条件地中止本国管辖权的制度。①不便管辖原则也称不方便法院原则或非方便法院原则。不便管辖原则主要适用于跨国主体间的民商事诉讼,其根源在于全球经济日益融合,超越国界的经贸往来、资本流动、技术转移、销售服务等领域产生的矛盾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环境下的国际民事管辖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颖  李静 《中国法学》2006,(1):90-106
互联网对国际民事管辖权提出了挑战,必须研究新的确定管辖权的标准。滑动标尺法以被告通过互联网所从事的行为与法院地的密切程度来决定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影响方法将行为产生的影响作为行使管辖权的标准;目标指向方法是前面两种方法的发展,更注重被告的互联网行为的明显指向和该行为对法院地造成后果的可预见性;欧洲的“消费者保护优先”模式将消费者的住所等作为管辖权标准。在互联网环境下,应以协议选择管辖原则、不方便法院原则和先受理法院原则协调管辖权冲突。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缺陷,相关司法实践较少。就互联网环境下的国际民事管辖权,我国立法应严格限制专属管辖,禁止国籍管辖,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参考目标指向方法和“消费者保护优先”模式确定我国的管辖标准。  相似文献   

17.
对确认网络管辖权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娟 《河北法学》2005,23(5):95-97
网络的出现与发展向传统国际民事管辖权制度提出了新的课题:地域性连接因素无法成为涉网案件的管辖权基础,与网络有关的民事案件需要寻找新的管辖根据与适用原则。通过考察美欧等国家的立法实践,以及分析现有的种种学说,总结它们的利弊得失,可以发现在现有条件下,广泛、合法地适用协议管辖,辅之以最密切联系原则,并充分考虑技术可行性原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对策。  相似文献   

18.
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立法趋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际民事管辖权是各国对涉外民商事争议行使管辖的依据 ,也是解决涉外民商事争议的基础和开端。随着各国对国际民商事交往依赖程度的日益加深 ,各国一方面极力扩张自己的管辖权 ,另一方面又对本国行使国际民事管辖权加以自我限制。 2 0世纪末期以来 ,各国立法出现了减弱国籍管辖、丰富属地管辖依据、适当自我限制、扩大协议管辖范围、注重保护弱者等趋势 ,以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我国在1997年刑法第9条中第一次确立了普遍管辖原则,值得肯定。但是,由于当时立法技术的欠缺以及近年来国际社会打击犯罪事实的形势变化等原因,实践中,该条有关普遍管辖权的规定在立法模式和管辖范围等方面暴露出一些比较明显的缺陷,已经难于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因此,进一步完善普遍管辖权立法显得尤为紧迫。本文认为,刑法第9条应当在管辖范围、立法模式、罪名来源等方面加以修改、完善,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20.
司平平 《法学》2006,(1):121-125
《联合国反腐公约》的管辖权制度由立法管辖和执法管辖两个部分组成。立法管辖的规定体现为义务性规则和许可性规则,而执法管辖的规定则体现为一种限制。许可性立法管辖规则和限制性执法管辖规则注重缔约国主权,而许可性规则可能导致公约效力的减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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