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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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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毛竣 《法制与经济》2008,(10):70-71
近年来,虚拟形象商品化现象已经越来越常见,其中存在的侵权事件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动漫画(产业),其形象权利保护往往不能只以单纯的版权保护来看待。因此,加强对这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分析了虚拟形象商品化权的概念、存在依据、基本属性和权利内容,探讨了我国目前对虚拟形象商品化权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存在的缺陷,并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2.
虚拟角色商品化权法律保护刍议——美国实践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三毛"漫画形象纠纷案引起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关于虚拟角色商品化权的广泛讨论。由于缺乏法律的规定和理论的支撑,此种权利纠纷案件的审判结果或有失公平,或有失统一。本文通过对美国虚拟角色商品化权由来的历史介绍及其保护的现实考量,认为我国应借鉴美国实践中所采取的综合保护模式,参考美国判例法中所形成的保护标准,关注与研究典型案例,必要时以司法解释的方式确立虚拟角色商品化权的保护标准。  相似文献   

3.
在学术界,多数学者认为形象权即是商品化权或者是一种狭义的商品化权,而导致对商品化权的定义、性质、范围、保护模式等问题争论不休。本文认为对形象权与商品化权应重新界定,形象权应仅限于真实人物形象权,而商品化权亦应缩小范围,将真实人物形象权排除在外,形象权与商品化权应是两种独立的、并列的不同权利,分别由人格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4.
商品化权概念存在已久,但因为商品化形式的层出不穷而弥新.商品化权在行为客体等方面与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存在相似甚至重合,所以对其存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模式.在如何保护商品化权的语境下,根据侵权法上的权益区分理论,应当将其解构为权利和利益,权利交由各单行法保护,利益则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但可能需要对反法中的经营者身份和竞争关系作更广泛的解释.商品化权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个权利(利益)集群,所以更称不上是新型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5.
在著作权与商标权之间,存在着一个边缘领域,即作品商品化权。本文对作品商品化权和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了现行的著作权模式、商标权模式对作品商品化权法律保护的不足,认为作品商品化权是知识产权项下独立于著作权和商标权的一种新型权利。  相似文献   

6.
杜文聪 《河北法学》2011,29(12):115-119
商品化权是内涵独特的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使应平衡商品化权所有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还应兼顾商品化权所有人对商品化权载体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同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商品化权的行使还应当进行合理的限制。在我国未来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中,应当建立完善的商品化权行使及其限制法律制度,以促进我国商品化权的保护和知识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虚拟角色商品化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其存在是有法理支持的,本文通过分析知识产权法哲学研究的四种主流思想,即效益主义、劳动论、人格论和社会规划论,最终按照社会规划论的思路对虚拟角色享有商品化权保护的法哲学基础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8.
商品化权,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无形财产性权利,它是指将能够创造商业利益的广为人知的标志、著名人物的姓名、肖像和声音、公众熟知的标记或符号等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权利。商品化权的问题已成为21世纪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课题,世界各国都在加强对知名标志、形象的商品化权利的法律保护,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国应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借鉴世界性的相关条款以及别国的立法经验,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为商品化权利寻求更加合理、合法的保护方式,以更好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及形象利益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商品化权是指权利人将自己的姓名、形象及创作的作品、角色、标志等通过商业性使用而取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的权利。目前我国还未规定独立的商品化权,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对商品化权保护的法律缺失,提出了商品化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探析商品化权的定义与性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法学界就对商品化权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定论。本文从奥特曼案引出这个问题,进而对商品化权的定义进行分析,指出商品化权是指将能够创造商业信誉的人物或动物的姓名或名称、角色、形象、名誉,著名作品的名称、片断,广为人知的标志或它们的结合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权利。另外,探讨了商品化权的性质,阐明商品化权是一种不同于知识产权的无形财产权。  相似文献   

11.
形象的商品化与商品化的形象权   总被引:43,自引:0,他引:43  
吴汉东 《法学》2004,(10):77-89
形象权的保护对象是知名形象 ,包括真实人物形象与虚构角色形象两类。形象权是形象商品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私权形态。形象权与人格权 (如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知识产权 (如著作权、商标权、商号权等 )存在诸多联系 ,但具有无形财产权的独立品性。  相似文献   

12.
商品化权小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的商品化现象日益突出,商品化权就是将能够创造大众消费需求的人物或动物角色、形象、著名作品的名称或片段、广为人知的标志或它们的结合等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权利。本文借鉴了民法中民事权利的基本原理,对商品化、商品化权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商品化权的保护提出了建议,指出了来源于不同领域的商品化权适用不同的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13.
论形象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公民死亡之后,作为人格区别意义上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但肖像和姓名所可能具有的商业影响仍然存在,并可能被他人非法利用。此种商业影响,应当是一种财产性权利的客体,此种权利就是形象权。形象权的特征有三:第一,形象权涉及诸如肖像、姓名、作品等人格区别因素,但它是财产权,而不是人格权;第二,形象权的产生并不是基于人身的存在,而是基于特定主体的创造性或者有社会影响力的活动;第三,形象权不是为了实现人格区别,而是为了保护人格区别因素所具有的商业价值。因此,形象权既不同于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也不同于著作人身权。形象权是类似于知识产权中财产权利的一种权利,应作为独立于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的一种民事权利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14.
时代已进至不保护商品化权就难以合理解决个案纠纷的节点.在立法不可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对该权利的保护将在很长时间里主要依靠司法对法律的灵活解释和权衡.目前,我国司法中保护商品化权,最合理的法律基础是反误认,而非授予专有财产权.不同客体的商品化权,可依据不同的法律给予法律效果大概相同的救济:真人的商品化权仍可通过灵活解释民法中的人格权制度予以保护;虚构形象和其他形象的商品化权,司法将不得不设立一种“商品化权益”,保护这种民法中没有明确列举,但却必须予以保护的利益.适用不同法源的商品化权,由于保护的是相同的利益,其保护要件基本相同,其中最为本质的,是存在“稳定对应关系”;侵权认定标准也基本相同,都是构成“认可关系”的误认.  相似文献   

15.
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化权进行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并不充分,学者在论述时更多集中在用传统知识产权法对其采取保护的不力性,而具体要由何种法律进行保护却是语焉不详。本文通过分析世界上其它国家商品化权保护的情况和我国商品化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存在的缺陷,认为在目前没有专门立法的前提下,商品化权的保护需要借助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16.
时代已进至不保护商品化权就难以合理解决个案纠纷的节点.在立法不可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对该权利的保护将在很长时间里主要依靠司法对法律的灵活解释和权衡.目前,我国司法中保护商品化权,最合理的法律基础是反误认,而非授予专有财产权.不同客体的商品化权,可依据不同的法律给予法律效果大概相同的救济:真人的商品化权仍可通过灵活解释民法中的人格权制度予以保护;虚构形象和其他形象的商品化权,司法将不得不设立一种“商品化权益”,保护这种民法中没有明确列举,但却必须予以保护的利益.适用不同法源的商品化权,由于保护的是相同的利益,其保护要件基本相同,其中最为本质的,是存在“稳定对应关系”;侵权认定标准也基本相同,都是构成“认可关系”的误认.  相似文献   

17.
商品化权:人格符号的利益扩张与衡平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谢晓尧 《法商研究》2005,22(3):81-87
人格的符号要素具有识别功能。商品化权的出现,旨在保护人格符号要素的商业价值。保护人格的符号价值和财产属性,必须突破传统人格权利的初始配置,解决人格利益变化后的权利再分配问题。人格符号的扩大保护,并不意味着权利的绝对化,对其进行合理限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商品化权的保护超出了传统人格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范围,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调整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8.
形象权是在形象利益商品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权利。但在我国现阶段,形象权仍然是一种应然的法益而非实然的法定权利,因而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包括人格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内的综合手段保护形象权。而传统的人格权法等对其保护显示出其无能为力的一面,无论放到人身权领域还是单放到版权领域解决,都难以得出令人满意的答案。本文将从形象权的定义、内容、性质及保护等方面对形象权的保护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9.
商品化是经济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必然产物,而目前法律对其规定一直处于空白状态,发生纠纷时只能通过援引已有的知识产权和传统民法对其进行保护,但这种保护方式往往捉襟见肘。本文将从商品化权的提出谈起,类比传统知识产权对商品化权进行界定;从现有对商品化权保护的模式中总结不足,借鉴民法原理和知识产权理论对今后商品化权保护提出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20.
商品化权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无形财产性权利,它是将蕴含着商业信誉,具有商业流通价值的角色或形象特征进行二次商业性使用,从而获利。商品化权在国外尚未定论,在我国的研究也刚刚起步。我国目前对其的法律调整主要是运用人格权法、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保护的范围及力度均有不足。基于分析认为以规制诚信、公平市场秩序为己任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发挥重要的调整作用,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商品化权利寻求更明确、合理的保护方式,以维护公认的商业道德,创建良性的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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