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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域名注册纠纷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域名概说 (一)域名的含义 域名是在因特网上使用的用来区别不同网站主页的网络地址。”域名可分为不同级别,包括顶级域名、二级域名等。顶级域名又分为两类:一是国家顶级域名;二是国际顶级域名。二级域名是指顶级域名之下的域名,在国家顶级域名下,它是指域名注册人的网上名称。  相似文献   

2.
邓炯 《知识产权》2001,11(2):37-40
一、域名登记管理者的定义与范围 域名登记管理者是负责对通用顶级域名(gTLDs)及域别代码顶级域名(ccTLDs)进行注册及管理的机构,其通常具有三方面职能:第一,域名登记,即作为域名登记者(domain name registrar),在经过检索核实域名注册人(registrant)申请注册的域名并未被其他域名注册人事先占用或未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域名注册人申请注册的域名进行登记;第二,域名维护,即作为域名维护者(domain name registry),定期对域名注册记录数据库进行追加、更新,提供域名记录的解析和定位服务,以确保网络信息流动的畅通①;第三,域名  相似文献   

3.
论域名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邵培樟 《河北法学》2006,24(6):142-146
域名本是与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相对应,用于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然而,域名之上却承载着某种的利益.尽管因该种利益目前还没有被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承认为一种民事权利或知识产权而不能成为域名权利,但凡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域名的域名注册人的利益均普遍受到各国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换言之,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域名之上承载的利益属于未权利化的合法或正当利益,即域名权益.同时鉴于域名权益与知识产权的相似性,则可以进一步认为域名之上承载的利益应为一种类似于知识产权的新型民事权益.  相似文献   

4.
自从"科龙"等域名抢注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后,公众一提到域名纠纷就会想到恶意抢注的域名注册人.而作为域名经济主体中最大群体的中国几十万域名注册人来说,他们和域名注册商之间因为注册域名丢失而发生的利益损失问题却被长期忽视了.  相似文献   

5.
一、“域名纠纷” 目前大多数学者在论述域名问题时以“域名抢注”概论之,笔者不赞同这种称谓。因为所谓“域名抢注”,其“抢注”本身就已设定了域名注册人的主观态度是恶意的,从而排除了善意情况的存在。因此并不能完全涵盖目前域名注册领域出现的域名注册人与商标、商号持有人之间产生的法律纷争,因为当前真正困扰法律界及网络界人  相似文献   

6.
[案情] 绫致公司是“杰克·琼斯”商标的注册人,同时经许可在中国生产、经销和出售“JACK&JONES”商品,两商标均注册于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绫致公司发现一个域名为jackjonescn.net,自称为“JACK&JONES中文官方网站”、“杰克琼斯中文网”的网站,利用上述商标进行搜索竞价排名,并在网站内大量使用上述商标销售服装,并声称为专柜正品.该网站的经营者为崔焕所,域名注册者为杜兴华.  相似文献   

7.
吴韵玲 《政法学刊》2000,17(3):33-35
关于域名与商标发生的冲突问题,我国有关的行政法规虽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得到执行。尽管法院在处理域名与商标的纠纷中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但也只是该法律中其他法律也适用的原则。基于商标与域名的本质区别以及国外法律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商标与域名发生冲突时,除“恶意抢注”和“滥用权利”外,处理时不应都简单地认为商标权优先。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和域名注册人的利益并促进国际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制定有关的国际条约。  相似文献   

8.
赵林青 《法学杂志》2007,28(5):58-61
基于域名与商标的本质区别,在商标与域名发生冲突时,不宜简单地认为商标权优先.文章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的规定,针对我国现行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规则,以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和域名注册人的利益,促进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域名是因特网上用户在网络中的名称和地址。域名具有技术性和标识性两方面的功能。技术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网络上的地址;识别功能是指域名注册人在因特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由于域名的复杂特点,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以下简称域名纠纷)不断出现,审理这类案件中如何适用法律,在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存有不同认识,影响到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此类纠纷。为此,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供全市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参照执行。   一、域名纠纷案件的受理   当事人因域名注册、使用与已经注册的…  相似文献   

10.
陈俊 《律师世界》2001,(8):23-24
域名是因特网用户在互联网上的名称、地址和所有信息资料的索引。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作为企业在网络上的名称,域名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途径,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倘若在先知识产权名称被抢注域名会导致公众误认该域名网站即为在先知识产权权利人之网站,从而助长抢注者无偿享受在先知识产权的商誉和声誉。域名的不当恶意抢注与民商事活动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公认原则明显相违,当前无法可依之下的立法空白急待早日提上应对日程,对域名抢注给出予及时、到位的立法对策。在网络经济蓬勃发展的近些年,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就…  相似文献   

11.
域名与姓名权益在我国尚未产生大量的冲突,但此类域名争端目前已经初见端倪。在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域名与姓名权益的冲突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明确已故文化名人姓名利益的价值及其享有者的基础上,构建域名注册人与姓名权人以及姓名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本文认为有必要建立域名防御和域名注册审查机制,完善立法,以促进域名注册的有序进行和域名纠纷的合理解决。  相似文献   

12.
王京 《中国公证》2002,(1):53-54
2001年8月下旬,申请人张某称其为域名31ink.Net(国际域名)的注册人,为办理注册域名的转让过户手续,应域名注册商的要求,来到北京市公证处办理国际域名注册转让声明书公证。  相似文献   

13.
域名与姓名权益冲突既包括简单的民事侵权,也包括合法权益相互间的冲突,并且更多地表现为合法权益相互间的冲突。其表现形式呈多样化,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1.域名注册人未经授权而将他人的姓名、以他人姓名注册的商标或以他人姓名登记的企业名称注册为域名而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情形;2.姓名权人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为域名而造成与同一姓名的其他姓  相似文献   

14.
殷志诚  卫学玲 《法人》2004,(6):68-69
网络上发生的争议,包括域名争议,不是一部法律可以单独调整的域名作为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上的计算机地址,设计的最初目的是便于计算机联网和网上通讯联系,本身仅是一种技术符号,如同门牌号码,并无经济意义。然而,一旦域名注册人将其应用于商业活动,使其在网上代表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揭示  相似文献   

15.
由英文字母、汉语拼音、商标、商品名称等组成的域名是因特网用户在互联网上的名称、地址和所有信息资料的索引,是域名注册人在因特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域名作为通过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途径,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目前频繁出现的恶意抢注域名现象显然有违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序竞争,并与民商事活动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公认原则直接抵触,有待早日纳入我国针对性立法的规范之中。现有立法先天不足近些年,域名抢注现象触目惊心。享誉海内外的“海尔”、“健力宝”、“同仁堂”、“娃哈哈”、“长虹”等几十种…  相似文献   

16.
通说而言,著作权集体管理(以下简称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统称权利人)将其享有的部分难以自行有效行使的具有财产性质内涵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1〕授权给由权利人自行集合、依法设立的组织,由该组织以自身名义行使这些权利的一项具有民间  相似文献   

17.
问:中文域名争议如何解决?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可受理哪些中文域名争议? 答: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下称CNNIC)于2000年11月推出了中文域名注册业务.同时,为了妥善解决中文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人)与第三方(注册服务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因中文域名的注册与使用所产生的域名争议,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CN NI C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参考国际社会有关域名争议解决的做法及相应规则,制定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下称<解决办法>,已于2000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并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下称"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为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同时,由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制定相应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下称<程序规则>,已于200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按照<程序规则>和<解决办法>的规定,采取专家组负责制解决相关域名争议,从而建立了中国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因此,有关中文域名争议可通过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求得解决.  相似文献   

18.
一、域名抢注的概述域名是对应于互联网数字地址(IP 地址)的层次结构式网络字符标识。是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础。作为字符化的互联网地址,域名是相对容易记忆和识别的字符串。事实上由于域名是经过注册人一定的思维活动后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含义的字符的组合,也由于随着互联网迅速的商业化进程,这样的字符组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网上交互活动以及电子商务。域名已经由一个单纯的技术名词而转变成为一个孕育着巨大商机的标识。目前多数的域名注册组织普遍采用先申请和不审查原则,即对申请注册的域名不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审查,只是按先来后到的原则准予注册。它在推动网上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同时,也让一些别有  相似文献   

19.
所高等学校遭遇一家网站恶搞,声誉受到严重毁损.当学校准备维权时,却发现网站的注册人竟然为"你大爷",至于"你大爷'为何方神圣,身居何处,网站注册服务机构却一无所知.在无法得知恶搞人为何人的情况下,学校一怒之下将网络注册服务机构告上了法庭.那么,网络注册服务机构要不要为注册人利用注册的网站进行的恶搞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呢?  相似文献   

20.
徐燕 《法制与社会》2012,(15):91+111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域名开始被应用于区分不同企业及其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域名的商业标识属性也就渐渐凸显出来。由于利益驱使,加之域名的法律保护相对落后,侵害域名权的事件屡见不鲜,如域名抢注、域名模仿、网络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本文主要通过介绍域名的商业标识属性体现域名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的商业价值,分析关于域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提出了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域名侵权方面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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