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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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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行政诉讼判决形式与法治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种类单一、范围狭窄等问题。本文拟通过对国外行政诉讼判决形式的考察,以对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完善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2.
仲花 《法制与社会》2013,(19):104-105
随着社会现实的发展,我国行政诉讼中的判决形式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缺陷,已经无法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即从我国行政诉讼判决形式存在的问题出发,指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自身现实状况,在保留和完善现有的行政诉讼判决形式的基础上,引入补正判决,使我国的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更为全面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理论界对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合法、无效等基本概念的界定模糊,导致行政确认判决存在众多问题。确认合法、有效判决违反不告不理原则,且与行政诉讼的目的相背。无效行政行为在立法上的矛盾令实务界陷入两难境地,必须对此加以研究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中的情况判决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情况判决是行政诉讼判决中一种特殊的判决方式,具有特定的内涵和要件。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对情况判决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大陆现行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实际上也规定了情况判决制度,但这三者的规定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我国大陆行政诉讼中的情况判决制度,在公共利益及其重大损失的认定,以及对原告救济途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行政判决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可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含部分撤销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变更等四种判决。这四种判决形式,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取得了一定社会效果,初步实现了行政诉讼立法目的。但是,随着行政诉讼的快速发展,行政审判的深入开展,审判实践的丰富,这四种判决形式难以适应各种类型案件。本文就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及其完善谈点粗浅看法。一、行政…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确认判决是在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并由司法解释予以新增的判决形式。自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实施以来,行政确认判决是引起争议最多的判决形式之一。本文拟对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中的行政诉讼判决适用情形作一定的梳理,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7.
论行政合同诉讼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行政合同既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又不同于一般的单方行政行为.基于行政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应当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行政合同诉讼又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行政诉讼,其在起诉主体、审查对象及内容、举证责任、调解制度、审理依据及判决形式等方面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存在着诸多差别.  相似文献   

8.
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事实行为是公权力行使的一种方式,有关行政事实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较少,其规制和救济的渠道更是严重匮乏,在界定行政事实行为和考察域外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的建议: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明确审查内容和要件、确立判决形式、建立合意解决纠纷机制.  相似文献   

9.
对行政诉讼履行判决的完善,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在判决的具体内容方面,应采情况判决说;在适用条件方面,应科学界定行政不作为的范围;在履行期限方面,合理期限的指定应以必要、适度为原则。  相似文献   

10.
行政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并非《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形式。但是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四种判决形式———维待、撤销、限期履行和变更判决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各种类型的行政案件 ,完善行政诉讼的判决形式———增设行政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这一新的判决形式在理论上和立法、司法实践中被提上议事日程。最高法院刚刚通过的司法解释就明确规定了行政驳回诉讼请求这一新的判决形式。本文就行政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法律地位、意义、涵义和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探讨 ,以期抛砖引玉。一、行政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法律地位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  相似文献   

11.
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被提上日程已多有时日,许多司法实践部门、法律院校都针对相关问题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提交立法建议稿。本期特别策划约请部分专家、法官依据行政诉讼的基本理论,以司法实践为视角,对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教授,从司法改革的角度对当前行政诉讼法亟待修改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和法律地位、证据规则、行政裁判的执行以及行政诉讼程序的完善等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甘文法官,依据有关司法解释,联系审判实践对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问题从几个层面加以论述:最高人民法院梁凤云法官,在对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包括撤销并重作判决)、变更判决、履行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判决等判决方式加以分析、提出完善建议的同时,借鉴国外相关立法例,认为行政诉讼法修改应当增加禁令判决,中间判决,舍弃、认诺判决等判决方式;江西高院徐英荣法官,在对我国行政诉讼法有关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及其在实践中的适用进程加以回顾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原则,对扩大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几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确立概括式规定加否定式列举的立法模式;上海高院吴偕林法官,结合6个基层法院试行行政诉讼简便程序的试点调研,就行政诉讼简便程序的实践依据及具体运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撰文加以论述,相关内容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应是一份不错的经验性素材。希望这组文章能对行政诉讼立法提供一些参考意见。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关注相关立法的研究进展情况,也欢迎广大读者联系司法实践提出个人的真知灼见。  相似文献   

12.
履行判决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是富有生机的判决形式,当前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相关规定较为概括。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典型案例的梳理与剖析可知,履行判决的适用情形和内容存在一定争议。前者的关键是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后者的核心是法院在"如何履行"的内容限定上享有多大权力。对这些问题的反思必须回归到客观诉讼视野中,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适用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应当凸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公共利益这两项客观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13.
吴莉 《法制与经济》2010,(12):82-83
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是法院面对的一个难题,被告行政机关败诉时执行难尤甚。一些大权在握的行政机关,故意逃避或者拒绝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因此,必须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行政诉讼法》修改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诉讼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问题,扩大了受案范围、畅通了诉讼渠道,完善了审判体制机制,完善了判决形式和执行制度,强化行政诉讼的监督功能,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了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是为了约束政府的权力,并对公民的权利进行维护。行政诉讼的最终表现形式为法院判决。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行政判决的执行率低下,且执行难度较大,尤其是以行政机关为败诉方时。本文简要概述了行政判决的相关概念,并通过对行政判决执行难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一些改善措施。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变更判决是适应司法实践发展和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产物。行政诉讼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主要是针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行为作出时间的变更。在区分"损益型款额"和"受益型款额"的基础上,"行政处罚"的款额和"其他行政行为"的款额确定应适用不同的审查和变更标准。"行政诉讼撤销判决"与"行政诉讼变更判决"存在竞合,法官在衡量诉讼效益、减少诉累、举证责任、行政便宜等价值和目的后选择是否适用变更判决。基于"原告型第三人"的考虑,行政诉讼变更判决规范对"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例外条件的规定是不够完善的,"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例外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判决问题研究○吴婧萍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诉讼最重要的结案方式。它通过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确定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法院对行政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完成司法审查任务,最终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手段,是行政诉讼中具...  相似文献   

18.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应该以行政诉讼为前提。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发生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民事争议。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常将之一并审理和判决,建议尽快在立法上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加以确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维持判决制度作为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特色,其存在具有正当性根据。理论上讲,维持判决制度承载着维护公法秩序之目的,是实现行政诉讼功能、达致行政诉讼价值的手段;维持判决制度是行政行为公定力最终得以实现的有力保障,它并不违背判诉一致之诉讼法原理,且维持判决制度所建构的正面、肯定之行政行为模式是确保行政法律关系和谐、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维持判决有别于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之特定适用范围,在当下的社会转型时期,维持判决的制度宣示功能对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完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0.
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中完善判决方式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民法院就受理的行政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判断即为判决。判决方式则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司法裁断的种类。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包括撤销并重作判决)、变更判决和履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又增加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和确认判决两种判决方式。目前。行政诉讼判决方式的不全面和不完善已经严重影响了法院处理行政纠纷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本文拟就行政诉讼判决方式的完善作一个初步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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