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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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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十几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律师事业取得了蓬勃的发展。随着律师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也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附属到独立的艰难发展历程,现在已经呈现出以国办律师事务所为主体、以合作、合伙和个人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为补充的可喜的改革态势。最近出台的我国第一部(律师法)对此也给予充分肯定。下面我们就以“主体中的主体”也就是基层国办律师事务所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为题,谈一下粗浅之见,与大家共同探索基层国办律师事务所(下称基层国办所)的改革和发展之路。由于受到…  相似文献   

2.
周斌照 《法治研究》2006,(12):20-21
我国的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二十多年来,律师执业机构经历了从单一的“国资所”到“合伙所”“合作所”“国资所”并存的变化。目前,全国共有1.1万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7770家,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70%左右,合伙律师事务所已成为我国律师执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合伙所通过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3.
一、律师机构和人员现状及人事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律师体制改革后,律师机构和人员发生了如下变化:原有占国家事业编制的单一国办所已发展为国办所、合伙所和个人命名的律师事务所等多种体制并存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有占编的公职人员、有不占编的合伙律师,经费管理和分配形式上亦发生变化,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经费上实行自收自支;分配上实行效益工资制。律师体制和组成人员身份发生如此大变化,但在人事管理方面,司法行政机关人事部门至今仍奉行过去一套人事管理办法,这不利于律师事业发展。主要表现是:一,对国办所人事…  相似文献   

4.
刘惟佳 《中国律师》2000,(11):63-64
一、按份共有:明确合作所产权关系的基本思路现有律师机构,无论是国资所、合作所,还是合伙所,都各有其独具的特点和优势。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1996年第42号、第45号令发布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合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愿组合,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作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合作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可见,在产权关系上,如果说合伙所是按份共有,那么,合作所就一…  相似文献   

5.
当前,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和有关文件,各“国办”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上都开始推行“一所两制”模式,即:原班人马的定编合同制和招聘人员的编外合同制。这一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国办所的人员能自由进出,增加了它的活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要在与国办所并存和共同发展中充满竞争的生机与活力,也应对社会上有限的律师人才实行适应改革需要的管理机制与组织形式,吸引他们参加合作制律师工作。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在初建时就不占国家编制,其组织形式、人员安排要比国办所灵活。在国办所转换机制的改革中如仅仅实行原合作…  相似文献   

6.
孙智 《中国律师》2010,(7):37-39
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成立时为合作所,2000年改制为合伙所,2002年在北京设立分所.2006年加入了由12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八方律师联盟”,曾两次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经过17年的发展,现有执业律师65人,其中总所61人,分所4人,合伙人14人,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17人,  相似文献   

7.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必要性律师制度恢复十几年来,我国律师得到了迅速发展。律师队伍已初具规模.律师的服务范围日益扩大,作为中介组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愈加明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律师的组织机构也在发生着变化,由原来单一的法律顾问处,到以后的律师事务所;由单一的国办所,到合作所、合伙所、不占编制的“四自所”、股份制所乃至个人所等等,特别是近年来,各地落实司法部关于律师工作的改革方案,大量的在编所纷纷向不占编的“四自所”转变.可以说,整个律师工作均处于一个大分化、人改组的改革大潮…  相似文献   

8.
编者按: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问题,一直在律师制度改革中为各方面所瞩目。近几年合作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大量涌现,并以其较为灵活机构的管理方式得到发展壮大。而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激烈竞争,“老大哥”国办所如何调整、改革和发展自己在转变机制的过程中如何把握自己?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走过的路为这个问题作出了一个答案。这个答案里有可供人们思考和借鉴的地方。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原二所)曾是一国办大所,是恢复律师制并以来,上海最早建立的两个律师事务所之一。其专职律师的人数名…  相似文献   

9.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介组织,律师事务所在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在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律师事业的发展,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也在发生变化,由原来单一的国办所发展为现阶段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所、合伙所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笔者认为,无论哪一种组织形式的律师事务所,要想生存并发展壮大,都需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分配方式的改革,建立科学的内部分配机制,从物质利益上充分调动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我国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律师…  相似文献   

10.
1998年以来.我国律师事务所逐步开始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伙所”)。合伙所已成为我国律师执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在我国目前1.1万家律师事务所中.合伙所占到总数的70%。”合伙所从其本质来说,属于合伙人自愿组合、财产归全部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合组织。合伙所具有较灵活的内部运行机制,较大的自主权,较高的个人收益,能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形成相对稳定的领导核心。促使合伙所内部建立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但因为在我国合伙所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风险太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律师事务所规模的扩大。很多人建议在新的《律师法》中确立有限责任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地位,这样更有利于律师事务所走向规模。律师事务所的体制固然会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但从国外律师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国外有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历史长达上百年,人员多达上百人、上千人,他们之所以能长盛不衰.其中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是他们有一整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这也是我国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欠缺的,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1.
1995年10月,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原武汉对外律师事务所)由“国办所”整体改制成“合伙所”。198年5月4日,司法部授予该所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从一个仅10名专职律师、年均收入不足20万的小所到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再到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3年...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在律师业深入改革发展进程中,其结构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恢复之初单一的国办所发展成为今天的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个人所并存的局面。如何推进律师业改革进程,提高律师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律师执业机构具规模、上档次,向高层次、专业化迈进,便成为律师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的重点。律师事务所的当务之急,是搞好机构组织建设、思想业务素质建设、作风纪律等方面建设。因此,加强律师事务所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律师业沿着正确轨道发展,勿庸置疑是头等大事。所以,在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党的基层支部,是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3.
党的十五大的召开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笔者拟联系律师管理工作实际,在十五大精神指弓厂探讨一下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问题。一、思想大解放是深化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的先导联系当前律师工作的实际,要解决国资所改革问题首先要在观念上做到两个转变:一是国资所姓“社”,合伙所姓“资”观念的转变;二是以国资所数量的多少来衡量律师事业发展水平高低观念的转变。l、关于国资所姓“社”,合伙所姓“资”观念的转变姓“社”姓“资”的问题,已经困绕了我们许多年,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凡事都先讨论姓“社”还是姓“资”,这在…  相似文献   

14.
伴随着国办律师事务所最后一轮改制工作的完成,合伙所成为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在这一体制下如何顺应现今社会对律师执业活动更高、更新的需求,实现律师专业化分工和律师事务所“上规模、上档次、上效益”的发展目标,越来越引起社会和律师界的关注。 能否确立正确、统一的建所方针,是决定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成败的关键和前提。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律师事务所整体的思想问题: 1、要坚定“干事业”的观念。 2、须立足“兴难与共”的方针。 3、要树立“求同存异”的思想。 实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建设应贯彻的原则 1、人员…  相似文献   

15.
律师的性质和地位,论争了多年,1980年的《律师暂行条例》中第1条指出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维权护法。《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法》中没有明确说明其社会性质和地位,只是列出三种组织形式。现时期,律师事务所正处于转型时期,原有国办所为事业法人,但合作所、合伙所如何定性,则比较困难,因为它既不是事业单位,又不是企业,因为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律师事务所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  相似文献   

16.
随着国办所改为“四自”所后,律师在思想心理和工作行为上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为此,作为“四自”所的领导者要善于捕捉和研究律师的心理变化,因人制宜地做好心理调适和行为引导。一、国办所改为“四自”所后,律师的担忧;动理增加。“‘四自”把律师事务所完全推向了市场,也给律师带来了一些心理担忧。如律师事务所前景如何,个人经济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律师的病残伤亡和养老保险能否得到落实,律师事务所领导能否任人唯贤、公道办事等等,凡涉及到律师个人利益方面的问题都心有疑虑。作为律师事务所领导者要针对这一心理.积极鼓励,激…  相似文献   

17.
有效的管理结构——谈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律师事务所模式的现状从我国这些年来律师执业机构发展的历史来看,从法律顾问处到律师事务所,从单一的“国办所”到“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以及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开始试点的“个人所”四种组织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并存,是与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增强,法律服务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相适应的。根据资料显示表明,全国超过90%的律师事务所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而北京等大城市的律师更是看好了合伙制,97%以上的律师事务所采用合伙制。由于我国律师业的发展自1978年恢复至今才20多年,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事务所,如未…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律师执业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本办法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 律师事务所包括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 国家鼓励律师事务所向高层次、规模化发展。  相似文献   

19.
合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伙所)是近几年迅速崛起的律师组织形式,已成为法律服务市场一种历史发展趋势。正确认识和评价合伙所的特点,对于加强律师队伍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律师队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合伙所发展过程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来看,这种形式的律师执业场所除了具有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职业特点之外,还具有自己逐渐形成的鲜明特点,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一、合伙所具有完全的私营性这是合伙所区别于其它所首要的、根本的特点。合伙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律师成为社会中介组织,律师工作不断改革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相似文献   

20.
1998年7月8日,以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王海云的名字命名的“王海云律师事务所”,在吉林省长春市百菊大厦宣布开业。1993年以来,随着我国律师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律师机构组织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的国家出资创办的律师事务所一种形式,发展为国资、合作、合伙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新格局,极大地推动了律师事业的发展。作为一种改革试验,各地根据司法部有关精神,还发展了一部分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律师事务所,而“王海云律师事务所”作为国资所以个人姓名命名,这在全国还是第一家。王海云是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同时也是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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