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 毫秒
1.
2.
《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
<正>海府办[2013]2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3年11月29日海口市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农民小额贷款在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的引导,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职责。根据《海南省农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10]4号)、《海南省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琼财债[2011]24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3]3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17):37-40
财预[2011]56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 相似文献
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0):32-3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16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工信部规[2011]434号)要求,我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下简称"万户成长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万户成长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5.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2)
<正>甬财政发[2019] 905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宁波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0月11日宁波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3)
正渝府办发[2019]1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2月1日重庆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7.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4)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13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7月26日重庆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8.
9.
10.
11.
1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16):18-20
财农改[2011]3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5)
<正>甬经信中小[2019]25号各区县(市)财政局、经信局: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 54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8]125号)精神,宁波市经信局和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19.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21)
甬政办发[2008]2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以浙政办发[2008]58号文件转发了省经贸委、浙江银监局<关于做好行业龙头企业资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