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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述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及其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所谓区际法律冲突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域各自拥有独特法律制度,导致同一民事关系因所涉及的各地区立法不同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这种存在不同法律制度的区域的国家,被称为“多法律国家”或“复合法域国家”。区际法律冲突,并非每个国家内部都存在,它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在一国内部存在着数个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法域;②各法域人民之间的民事交住导致产生众多的涉外法域民事法律关系;③各法域相互承认外法域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内法域的民事法律地位;④各法域相互承认外法域的…  相似文献   

2.
贾楠 《研究生法学》2005,20(4):101-111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分地区管理的,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一般要求一国内部存在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法域;各法域人民之间的交往产生众多的区际或跨地区法律关系;各法域互相承认外法域人在本法域的法律地位;各法域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承认外法域的法律在自己的区域的域外效力。其中,一国内部不同法域的存在是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条件,是区际法律冲突区别于国际法律冲突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3.
区际法律冲突就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若干地区组成的国家为复合法域国家。而那些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一般称为法域。区际法律冲突存在这一事实必然要求复合法域国家及其各法域对区际法律冲突加以解决,以便促进复合法域国家内不同法域的人民之间的正常民事交往。如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呢?从各复合法域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与解决国际法律冲突一样,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途径有二:一是冲突法解决途径;一是统一实体法解决途径。由于区际法律冲突毕竟是一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  相似文献   

4.
法域,是指适用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范围。①从冲突法的角度理解,当一个国家内部存在不同的法域,便会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我国由于历史等原因,成为一个复合法域国家,出现“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局面,②即在同一中国里面,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分别施行各自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并成为四个法律制度互不相同的独立法域。  相似文献   

5.
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个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属于国内法的范畴。区际法律冲突的实践十分悠久,至今在许多国家仍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瑞士、德国、美国、加拿大、法国和波兰等都是各具特色的所谓“复合法域”国家。  相似文献   

6.
法律冲突是国际私法领域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简单地说就是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即受法律支配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与几种法律制度相联系时,适用哪一种法律制度中的规则。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益增多.继承公证中的涉外因素逐渐增多,同一个继承法律关系可能同时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而各国的继承法律制度又存在差异,因此同一继承法律关系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可能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这直接导致了涉外继承公证中的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7.
1997年7月1日我国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届时我国将产生两个法域。一是大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域,一是具有英美法系特色的、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域。由于它们是一国之内的两个平等而又不同的法域,且两法域之间民、商事交往密切,这必然会产生区际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个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它包括司法管辖权的冲突,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及执行上的冲突。笔者只谈谈第二个方面的冲突,即涉港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正确处理这个问题,有利于保护大陆、香港之间的…  相似文献   

8.
随着1997年和1999年第一个和第二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我国将从“一国一法”变为“一国两法”,从单法域变为多法域,从而各法域之间将出现别具特色的法律冲突。面对这种即将出现的法律现象,我们应作深入细致的超前性探究,寻找最佳对策,使之成为我国走向全面法治的契机。一、域际法律冲突的产生法律冲突,指不同制度的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而导致效力上的抵触。仅就空间而言,法律冲突可分为两大类,即国际法律冲突和区际法律冲突。前者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后者指一国内部不同法律制度的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冲突。1997年和1999年以后的我国国内法律冲突,当然不是国际法律冲突,但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区际法律冲突,而是专指在我国大陆(或内地,下同)法域统一实施的全国性社会主义法律与在香港、澳门等特  相似文献   

9.
现代国家治理,是围绕法律而展开的多元主体公共参与的、以自由秩序为目的的治理。在国家治理中,虽不排除治理主体对法律之外的其他多元社会规范以及经由这些规范调整形成的多元社会秩序之依赖,但多元社会规范,是存在于法律调整射程内的;多元社会秩序,是统揽在法治秩序中的。因此,强调并坚持国家治理及其创新,就必须坚持法律至上的法治原则和宗旨。  相似文献   

10.
埃利希在多元团体并立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秩序的多元化。在批判服务于法律适用的实用法概念并没有把握住法的核心本质的基础上,埃氏以"实质法律观"提出"法律的本质即秩序"的论断。故而,秩序多元决定了法律多元。法律多元涉及实质多元及形式上的多元。前者主要涉及法律制度的产生问题,即法律的实质渊源问题。"一阶规范(活法)"和"二阶规范"的多元并立构成了实质的法律多元。形式上的法律多元即法律的形式渊源问题,是法律多元的表现形态。  相似文献   

11.
法律是什么?——一个安排秩序的分类体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王启梁 《现代法学》2004,26(4):96-103
从人类学的角度看,法律是一个安排秩序的分类体系,它安排了事物、行为、意义的秩序。每个社会、每种文化都有它与众不同的分类体系,由此产生了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法律的多元格局。地方性规范比国家法律容纳了更富多元性的人们对人生意义的思考等非技术性意义因素,法律多元因此不可避免。不同的分类体系之间的差异会导致法律冲突的发生,但是作为不同分类体系的国家法律与地方性规范之间仍然有可沟通性。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来讲,不是如何去消除多元法律,而是如何处理差别。  相似文献   

12.
论分配关系中的法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庆瑜  范海玉 《河北法学》2005,23(12):54-59
分配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律在分配关系的产生、变动和消灭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介入分配关系具有层次性和协调性,包括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等在内的不同法律部门,都从各自的角度调整着分配关系,共同维护着一个国家的社会分配秩序。  相似文献   

13.
区际法律冲突是不统一法国家内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由于历史的或现实的原因,一些国家内可能形成不同的法域,存在彼此独立的法律体系,而这些不同法域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不可避免地要相互交往,结成各种跨区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各区的法律是独立的,具体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这就产生了跨区的民事法律  相似文献   

14.
阶层认同意识的异化是人们不能客观确定自身所处阶层的特殊现象,对法律秩序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重效应。分层差距的合理性对阶层认同意识的影响,要求法律秩序避免阶层利益的严重失衡;分层差距的产生机制对阶层认同意识的影响,要求法律秩序强化多元分层理念;利益分配体制的选择对阶层认同意识的影响,要求法律秩序确立从身份到契约、从计划到市场的利益分配新格局。认同异化转变的关键在于建构阶层地位的文化认同:一是培育具有民主、法治和人权观念的法律理性主体,二是补救偏失的法律文化结构,包括健全法律制度文化和提升法律精神文化,其中最重要的是突破专属某一阶层文化密码的唯一解释,衍生共时态法律文化,实现不同阶层对自身地位的文化认同。  相似文献   

15.
夏雪 《中国律师》2006,(10):36-37
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业已形成,但毋庸讳言,我国由传统的人治国家向法治国家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生活并未如这些既定的规则和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甚至出现了“法律过剩”的现象。法律制度要发挥它的作用,实现其基本价值目标,必须体现在法律秩序建立上,其中法律适用学可以成为研究法律秩序形成的理论科学。  相似文献   

16.
法律多元主义的产生与发展,对各国法治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当代中国自上而下推行法治,法律规范创制体系以国家制定法为中心,但现代社会中民间法的超强生命力、道德的法律化、法律原则的普遍适用等现象冲击了制定法的中心地位,法律规范的创制体系也由此趋于多元.这种多元主义法律观对当代中国的法治运行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是一个复合法域国家,海事案件的法律冲突除了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国际法律冲突外,还包括了中国不同法域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此外,受立法原因的影响,在特定情况下,还存在着时际法律冲突以及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因此,给海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提出了许多新...  相似文献   

18.
我国区际继承法律冲突具有与其他复合法域国家不同的特点。为解决这一法律冲突 ,正确适用法律 ,应遵循平等互利 ,保障和促进正常的区际民事交往 ,保护继承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在法定继承问题上应当采用区别制 ,而对遗嘱继承问题应就遗嘱能力、遗嘱方式、遗嘱解释和撤销等分别适用各自的冲突规则。  相似文献   

19.
孙丽君 《河北法学》2012,(10):141-145
语境不同法律变通的概念界定也存在着差异。在法律多元的语境下法律变通就是基于不同文化基础上的法律制度之间的调适和变通。在调适和变通中正式的法律制度可能被变通,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民族地区的民间习惯法也可能被变通。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规范的冲突规范□杨临萍现在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愈来愈多,各个不同层级、法域、部门之间的法律冲突不可避免,执行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适用问题涉及法制的统一。在一个多元法域的国家,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冲突的表现形式,分析成因,寻求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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