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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唐五代到两宋这一历史时期,社会正处于重大的变革之中,人们所普遍怀有的社会心理也渐趋复杂。而作为一种新型诗体的词,则“曲尽人情”地表现了人们错综矛盾的恋情心理,忧患心理、享乐心理与出世心理。本文从“文学表现心理”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唐宋词的发展历程,展现了唐宋人的内心世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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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发表了《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认为“觇国之强弱,则于其通塞而已”,而“去塞求通,厥道非一,而报馆其导端也.”报刊是国之耳目喉舌,若无耳目喉舌便是“废疾”,“而起天下之废疾者,则报馆之为也.”他看到了现代报刊对民间社会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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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在法治逐渐成为无可置疑的社会主流话语的同时,从官方到民间,也慢慢地滋长出了一种可称之为“法治浮夸风”的政治社会气息,并已经非常显明地形成了可以称之为“法治大跃进”的思想与实践行动的社会现象。“法治时间表”的制作设置、政府主导“法治指数”的设计与应用、“口号”法治、“运动”式法治,就是法治大跃进典型的现实表现。本文揭示了中国法治大跃进得以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从革命的浪漫主义、民粹主义、偏狭的政治经验主义、教条主义、法律工具主义、唯意志论、唯科学主义、革命论、国家主义和政治意识形态十个方面,对中国法治大跃进展开了思想批判;同时从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进行法治政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建设四个方面,对中国法治大跃进进行了实践批判;提出了必须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抱持理性务实的态度、保持足够的耐心与克制,坚持踏实而坚定地循序渐进地不断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的基本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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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令高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Z1)
“三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知名度 ,现在是大大地提高了。试析一下“三进” ,其中“进教材” ,教师责无旁贷 ;而“进头脑” ,着眼点在于学生 ;至于“进课堂” ,则需要师生的共同建树 ,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在于师生间的互相合作、协调和配合。作为“进课堂”的邓小平理论 ,完全可以从教学实践活动的角度去剖析。构成一项实践活动 ,必须具备三个要素 ,即实践主体、实践客体以及联结主、客体的实践手段。作为邓小平理论课程的“实践主体”应是教师 ,教师的主导作用十分明显 ;而学生则纳入“受众”的位置 ,叫做“实践客体” ,通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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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爱情文学中的“女追男”现象朱国华在中国爱情文学中,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就是“女追男”.即处于爱恋中的女人采取攻势,而男人倒往往采取守势.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因为无论从生物学雄性的特征还是从社会学男性社会角色的观点来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是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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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奇薷秀当此地,郁然干载诗书城。”被南宋著名爱国诗人陆游吟赞为“干载诗书城”的眉山,是久享隆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古称眉州,地处四川成都平原西南、岷江中游。“唐宋八大家”中的三苏父子诞生于此,苏轼东坡文化、彭祖长寿文化、李密忠孝文化源远流长。眉山市是四川省最年轻的地级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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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续)——对梁治平“法律文化论”的批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1978至2004年,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这是一个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据此,要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论题尝试给出回答,并对中国法学这一时代进行“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较为具体地讲,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了深入探究。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同时,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最终导致了作者所谓的“范式”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化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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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下)——对苏力“本土资源论”的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78年至2004年,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这是一个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据此,要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论题给出回答,并对中国法学这一时代进行“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较为具体地讲,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了深入探究。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同时,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最终导致了作者所谓的“范式”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性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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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中)——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78年至 2 0 0 4年 ,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 ,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这是一个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据此 ,要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论题给出回答 ,并对中国法学这一时代进行“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较为具体地讲 ,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 ,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了深入探究。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 ,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 ,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 ,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 ;同时 ,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 ,最终导致了作者所谓的“范式”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 ,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性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 ,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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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上)——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1 978至 2 0 0 4年 ,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 ,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这是一个没有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要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论题尝试给出回答 ,并对中国法学这一时代进行“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 ,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深入探究。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 ,实是因为它们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 ,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 ,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 ;同时 ,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 ,最终导致了所谓的“范失”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 ,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性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 ,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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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6(3):11-19
“古文点校”虽然可以体现点校者的选择与判断,并形成智力成果,但点校的目的是复原古文原意,而非刻意改变古文本意、“戏说”古文。如果点校的结果被证实与古文原意一致,该结果作为“事实”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点校结果无法被验证是否与古文原意一致,则点校结果是作者观点的唯一表达形式,根据“混同原则”也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第12条中“整理”一词系对《伯尔尼公约》中“arrangement”一词的误译,不应将点校结果作为“整理作品”加以保护。可借鉴德国等国立法,在《著作权法》修改时增加“对特定版本的邻接权”,以保护点校者的智力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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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唯经济论”的改革背景下,医院里爆出的奇闻怪事层出不穷,为公众所痛恨。这里搜罗了近年来发生在各地医院中的部分案例,或许能解读“医德滑落”这一社会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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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行于报应与功利之间——刑罚“一体论”的解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罚“一体论”是与报应论和功利论并行的第三种刑罚根据论 ,它以主张报应与功利相统一为基本立论。但是 ,不同的一体论者在报应与功利为什么应该统一、为什么可以统一以及应该如何统一等问题上远未形成共识。本文就一体论者对报应与功利一体化的必要性、可行性与路径的不同解说作了系统的梳理与评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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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区别定性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关于婚内“强奸”性质的争议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在中外理论界都存在肯定与否之争。 在西方国家,持否定观点的大致有三种理由:契约论或承诺论、暴力论、促使妻子报复论。契约论者认为,婚内强奸不是一个法律事实,因为根据婚姻契约,妻子已事先承诺在婚姻存续期间服从丈夫的性生活要求,丈夫毋须在每次性交时都征得妻子的同意。因此,法律不应该过多地干涉丈夫性生活的自由;暴力论者认为如果丈夫运用暴力或胁迫强行与妻子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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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新正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2):71-74
<正> 秦律是我国公元前四世纪中叶至前三世纪末秦国和秦朝法律总称。秦律相当完备、严密,其律文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皆有法式”,并为汉律所直接继承,即所谓“汉承秦制,进而对中华法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但是,由于主观认识的局限和客观上史料的不足、失实以及研究的断层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直到今天学术界对秦律的价值评判基本上仍沿袭秦汉以来的极端论、其至逆转论。这里所谓极端论是指秦律专任刑罚、严刑峻法,野蛮残酷为历代所罕见,把法家的主张发展到极端地步;所谓逆转论是指秦律走向法家所崇尚的“以刑去刑”、“以杀去杀”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