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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主要通过对"管理论"、"平衡论"等作为现代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的批判,指出行政法的主要职能是控权,而不是保权;行政法应以控权为主,而不仅仅是平衡的问题;行政法应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控制和监督,而不仅仅是个管理工具.鉴于我国的具体国情,我们更应该强调行政法的控权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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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金妍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22,44(1):94
将行政权力下放至基层行政机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有关要求的遵守。然而,我们也应该深刻认识到行政权力下放时“控权”的重要性,构建一种“收+放”的权力运行模式,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的动态平衡。探讨行政权力“收放”的平衡路径,必须建立在“控权—平衡论”的中国模式上,汲取有限政府论的理论精华,树立起“收+放”的行政权力平衡观,进而构建起符合中国实际的行政控权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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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及行政法学一个重要的基本范畴,对授权 行政主体的探讨在许多方面尚付厥如。本文对授权行政主体的 涵义,种类及存在的理由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对完善我国授 权行政主体制度作了些许建设性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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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修良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5,(2):65-68
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推进了我国行政法制化的进程.<行政许可法>在立法理念上,有着深厚的人文精神气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对政府管理理念的更新,突出行政相对方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坚持维护人民的利益,方便为民;突出了"平衡论"的行政法理念,加强了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整部<行政许可法>洋溢着"以人为本"的先进行政理念和服务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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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05,(3):58-61
诚信原则应作为行政法之最高形式原则,而信赖保护原则是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具体适用,应作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与撤销、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所欲维护的公共利益之间要进行利益权衡,但这种利益权衡不是适用信赖保护原则的必要条件;对违法的行政许可行为,不撤销是原则,撤销是例外;应完善《立法法》中的信赖利益保护制度及完善“补偿”的法律制度,实现信赖利益的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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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人云:“民无德不立,政无德不威。”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急切地呼唤:诚信无欺、道德高尚、秩序规范的社会风尚。当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后,就与国家行政机关建立了行政法意义上的职务关系。这样,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是代表国家在行使行政权力,从事社会事务的管理,而非个人行为。因此,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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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勇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1996,(3)
“行政合法性”既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法学必须予以重视的一个重要的基本问题。这个问题全方位和全过程地体现或反映在行政法所调整的国家行政领域里与国家行政权这一核心问题息息相关的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上。它要求国家“行政人”及其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资格的取得和行政权的运行,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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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参与是行政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与实现路径,也是现代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由于受“弱势”地位、“搭便车”心理、“囊中羞涩”的经济困境和“枪打出头鸟”的体制尴尬等多个方面的影响与制约,当前我国个体参与行政的现状并不乐观.在民主法治时代,个体参与行政有利于通过低廉成本来实现人们的利益诉求,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培养公民“德性”、培育公民文化、促进民主政治发展;但也具有一些明显的弊端.因此,重视与发展个体行政参与,必须注意一定的限度,正确处理政治参与与行政参与的关系,通过行政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来保障、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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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锋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8,31(5):67-70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是民主与法治相互渗透融合的结果,也是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的主要标志。在行政法上确立信赖保护原则是依法行政理念的呼唤,是营造诚信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实现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必须要规范行政行为的撤销制度;完善信赖保护的行政补偿制度;扩展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领域;明确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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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铸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0,(4)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这不仅要求行政法律制度必须与时俱进,率先变革,同时也为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完善提供了宝贵契机。尤其是,我党确立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基本国策,这就需要通过构建与之相应的行政法律体系而使政府核心职能从秩序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为此,我们必须大胆深入地对这种新型行政法进行理论探索,还应当从历史比较的角度把握其基本特征、范畴体系。对这种新型行政法的深入研究,不仅是建设规范性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性工作,还将直接成为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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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祥平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3,(Z1)
一、国内各种“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定位观的主要观点 自恢复行政法学研究以来,国内学者关于“行政法的理论基础”问题的探讨,主要有下列五种不同的定位及其观点:一是为人民服务论。该观点认为: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而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它的唯一目的是执行人民的意志。因此,我国行政法学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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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戒严法》与宪法的关系 戒严法应归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第一种现点认为戒严法应归属于军事法部门。《中国法律年鉴》即将关于戒严法理论的论述归入‘军事法学”这一类中。第二种观点认为,由于戒严法主要是用于调整国家在行使权力、进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因此应将其归入国家行政法的范畴。这两种观点都不甚正确。 将戒严法归属于军事法部门殊为不当,因为戒严虽然涉及到军事法,但在整个戒严制度中,关于戒严的决定与宣布、解除戒严、对戒严的监督、戒严的效力等等,并不只属于军事法的调整对象。在戒严过程中有可能动用军队,从而涉及到军事法,但就戒严制度的主要内容而言,戒严法与军事法是有区别的,各自具有不同的调整对象。将戒严法归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也是错误的。在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大多将戒严权赋予总统行使,因此,这些国家将戒严法归属于行政法部门是可以理解的。但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有关戒严的主要权限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如果将戒严法归属于行政法部门,那就很难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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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敏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4,(7):45-46
一、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目的与要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仅次于宪法的二级大法。一切公共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是现代法治的核心问题,行政权作为重要的公权力之一,必然也要依法行使。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要目的在于提高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制观念,认清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充分发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治理国家、促进改革和保障人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要求学员了解并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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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钼铜项目等环保群体性事件的教训表明缺乏平等理念的行政决策终将是失败的决策。平等理念在行政法中的融入是现代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内涵着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人格、地位以及权利等方面的平等。因此,行政决策必须在平等理念的指引下,把利益平等视为决策之核心,同时赋予民众对等的决策权利,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平等博弈,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从而最终实现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以及人民福祉的增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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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构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意义重大。必须把握三条思路:一是采取“拿来主义”的方法,但必须走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制建设之路;二是正视历史,打扫“垃圾”,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科学确立提供前提和基础;三是将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顺位思考,分清轻重缓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