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有效地行使人大监督权,是各级人大常委需要认真对待的。为此,我认为需要把握好几个辩证关系。1.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有效地行使人大监督职权,一是要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敢用监督权;二是要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 相似文献
2.
一、公民的监督权与人大监督权的区别第一,二者的监督对象不同。公民行使的监督权,监督对象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即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第二,二者的监督方式不同。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合法渠道有信 相似文献
3.
宪法监督,顾名思义,就是对实施宪法的行为进行合宪性监督。这种监督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行使宪法权力的主体身份进行合宪性认定,确立符合宪法规定行使宪法权力的主体资格。(二)对行使宪法权力的主体的行宪行为进行合宪性检查、评估。(三)对不依照宪法规定行使宪法权力的主体提出警告,并采取相应措施:(1)纠正错误行使宪法权力的行为,并消除此种错误行使宪法权力所造成的不良法律后果;(2)对错误行使宪法权力的主体实行相应的惩戒,以强迫其正确地行使宪法权力。 相似文献
4.
监督法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 相似文献
5.
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近年来,宜昌市猇亭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人大行使监督职能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创新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相似文献
6.
7.
实施监督法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监督法规定的程序,行使监督职权。人大专门委员会虽然不是监督法的执法主体,不行使人大常委会那样的监督职权,但是,专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在实施监督法和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中处于重要位置,担负重要责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我国立法确立了以检察院作为监督主体的死刑执行监督机制,在内容上包括执行前、执行中和执行后监督,但存在监督主体单一、监督权行使不规范、对"临场监督"的定位不够明确等诸多不足.因此,应该增加死刑执行监督主体,完善立法以规范监督权力的行使,进一步细化"临场监督"的规定等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确立了以检察院作为监督主体的死刑执行监督机制,在内容上包括执行前、执行中和执行后监督,但存在监督主体单一、监督权行使不规范、对"临场监督"的定位不够明确等诸多不足。因此,应该增加死刑执行监督主体,完善立法以规范监督权力的行使,进一步细化"临场监督"的规定等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0.
11.
公开是监督法的重要原则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监督法明确规定,监督公开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一项重要原则。监督法从三个层面规范监督公开。首先是总则规定了监督公开原则。该法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 相似文献
12.
论澳门检察机关的检察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澳门刑事诉讼制度因脱胎于葡萄牙的法律制度 ,深受大陆法系影响 ,形成了特有的检察制度。其检察权的行使遵循职权、正当性、“检察一体化”、预审法官介入侦查权的行使、公诉权的监督行使、检察权整体行使、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原则。刑事预审制度的存在 ,构成了对检察权的分割、限制和约束。 相似文献
13.
依法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而且在整个国家监督机制中属于最高层次的监督。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能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因此,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不仅有利于健全决策机制,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政治生活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中最具法律效力,最具权威的监督,是人大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的保障性权力,行使好这一权力,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19.
监督法明确规定,监督公开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一项重要原则。人大常委会监督公开由此而成为一项义务性要求。监督法总则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分则有5个条款对监督公开进行了具体设计,主要内容体现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相似文献
20.
《新疆人大(汉文)》2007,(10)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这一原则,把人大监督的运行过程原原本本置于阳光下,敞开大门接受群众监督,广开言路动员社会参与,从制度安排上保障监督工作取得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