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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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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梦璐 《法制与社会》2012,(14):106-107
2006年的《公司法》首次引入"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巩固和完善我国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揭开公司面纱"制度难以发挥立法者预期的目的。本文通过研究和分析《公司法》和司法解释,全面总结"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构成要件和举证责任规则、一人公司在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特殊性以及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的相关规定与"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相似文献   

2.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案例或者事实当中,否定公司或公司背后股东所拥有的独立人格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具体规定何种行为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实践中的情形也复杂多样。文章试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对揭开公司面纱的适用行为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该制度在我国适用。  相似文献   

3.
起源于英美法系的"揭开公司面纱"规则,后被多国接纳、发展和创新。各国关于该制度的称谓不同,依赖于其不同的法理基础和司法环境土壤,而我国"公司法人人格"之确认应属于误译所致,其内涵、外延及存在旨趣与英美法有明显差异,因而宜借鉴先进制度,以还原其本来面貌,揭开困扰该制度在我国前路指向的模糊面纱。  相似文献   

4.
一、引进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  相似文献   

5.
张楠 《法制与社会》2013,(23):275+277
从理论界和实务界上来看,代位权的产生和发展均早于"揭开公司面纱"。代位权主要应用于合同法领域,揭开公司面纱却在公司法中发挥作用,两个制度作用于不同的轨道却在交会在债权保护上,只是共性蕴育个性,两种制度各领风骚。  相似文献   

6.
袁超 《山东审判》2013,(3):59-63
"揭开公司的面纱"本为公司法的概念,属于"大民事"的范畴,刑事的引入是伴随着我国单位(法人)犯罪的确立而出现的。公司独立人格的存在,构成了股东有限责任的前提;而股东对公司法人人格和有限责任的滥用。在民事上产生了越过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向股东追索损失的法律措施——揭开公司的面纱。当侵害达到民事侵权法无法调整时,刑事揭开公司的面纱成为必要。本文试图通过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实际案例,探讨有支付能力之公司适用刑事揭开公司面纱的法经济学意义之维。  相似文献   

7.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中国的解释与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俊海 《中国法律》2007,(4):7-8,56-58
一、中国引进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历史背景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在集团公司破产的情况下,为保护外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让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承担一定的责任。在传统的有限责任原则下,“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是判定这种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本文探讨了“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所产生的一些问题,例如揭开面纱的理由、揭开面纱理论在破产实践中的运用,包括其产生的背景、历史发展及未来可能的趋向等,并结合中国的现实,针对揭开面纱理论对中国相关立法,包括公司法、破产法等的借鉴意义做了一定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公司资本的担保功能在实践中并未起到充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作用,相反,却限制了公司便利筹资、自由经营的空间。所以,各国资本制度逐渐转向宽松、灵活。但同时,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就凸显重要性。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在适应缓和化趋势的同时,应将资本信息披露、阻止公司资产向股东的不当流失、揭开公司面纱等,作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有效措施来构建。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对一人公司和“揭开面纱原则”的基本含义入手,探讨了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判断标准和法人独资公司法人格否认的特殊规则,进而指出我国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时应注意的事项。  相似文献   

11.
本文主要探讨了在美国商亭仲裁中,运用揭开公司面纱理论使仲裁协议约束未签字人的有关法律问题,如管辖权、法律适用、仲裁协议可约束的未签字人和揭开公司面纱的标准等,以及美国的有关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正>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该法第64条又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带责任情形作了专门的规定。由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通过成文法的形式确立这一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的首创,无论是英美法中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1〕还是德国法中的责任直索制度,〔2〕都是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起来的。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我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充  相似文献   

13.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对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一种例外和补充。作为一项事后的司法救济措施,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作出更完善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随着学术界对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研究的逐步层次化和系统化,传统意义上的公司人格理论也亦有所发展,但若对相关理论制度的认识有所偏差,即会直接导致适用上的南辕北辙,不利于学术研究的开展与实务上的现代企业的应用。故本文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入手,浅析公司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旨在加强该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并就逆向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做理论上的研究。  相似文献   

15.
云闯 《法人》2013,(6):60-61
与大量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及公司法人独立人格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相比,作为舶来品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适用还过于谨慎和保守,随着我国注册资本制度的转变以及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化,  相似文献   

16.
我国于2005年颁布新公司法,在该法第20条首次确定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定制度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一张一弛,共同构成了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本文指出应通过对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适用条件的准确把握,对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透过公司面纱直接追究股东对债权人的责任,从而更好的维护交易安全,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反向刺破公司面纱是传统刺破公司面纱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项"特殊理论",该理论发源于美国,其作用在于对传统刺破无法调整的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进行"补充性"的再调整以实现公司法人制度的实质正义。2006年我国施行新的《公司法》,其中增加了关于公司人格否认的规定,但仍然没有任何涉及公司人格否认反向适用(即反向刺破公司面纱)的规定。是故司法实践中出现此类案件时无法依据现行法律给予圆满的解决,故本文将针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并以美国反向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为参考蓝本对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反向适用立法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但是在条件成就时,可对其人格进行否认。这就是公司人格否认制,也 即揭开公司的面纱。在对公司人格否认的理论基础评析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应当确立公司人格 否认制,并就其本土化及相关实务中的具体运作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否定,在英美国家俗称"揭开公司的面纱",在我国民事法律领域很长时间没有被引进,2006年新公司法第一次提出了公司人格否定制度,弥补了我国法律关于这方面的不足。这一制度的提出,对于解决实践中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破坏交易公平与安全,侵害善意第三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具有很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突显,对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此次对《公司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充实了公司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为健全公司的法律制度,对于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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