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目前,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体例已经很难适应愈演愈烈的环境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界定不清,对环境犯罪罪名的规定散乱不成体系;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中的位阶较低,不利于有效地惩治环境犯罪。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遵循人本主义同时兼容生态主义的原则,充分尊重生态环境本身的独立价值,借鉴德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模式,选择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典中独立成章的立法体例,调整部分有关环境犯罪且散见其他章节的罪名,扩充环境犯罪罪名涵盖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体例已经很难适应愈演愈烈的环境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界定不清,对环境犯罪罪名的规定散乱不成体系;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中的位阶较低,不利于有效地惩治环境犯罪.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遵循人本主义同时兼容生态主义的原则,充分尊重生态环境本身的独立价值,借鉴德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模式,选择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典中独立成章的立法体例,调整部分有关环境犯罪且散见其他章节的罪名,扩充环境犯罪罪名涵盖的范围. 相似文献
4.
<正> 《中国法学》1991年第3期刊登了赵秉志、余欣喜的《我国海峡两岸刑法典分则的比较研究》一文,文中认为“台湾刑法分则条文前均冠以明确的罪名”,而且认为“对台湾刑法典分则中载明罪名的立法方式,应当予以充分的肯定。”事实上,台湾刑法典在制定和颁布时在分则条文前并没有标明罪名。我们经常在一些“六法全书”(并非所有的“六法全书”)上看到的刑法分则条文前所标明的罪名并非立法者所为,而是“六法全书”的编纂者 相似文献
5.
特别刑法是修改或补充刑法典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和。基于社会形势的变化、刑法典存在的缺陷、刑事政策的调整和刑法理论研究的推动,我国近些年颁行了大量特别刑法。特别刑法这一立法方式本身具有适应性强、及时灵便、针对性强的优点;但同时亦有立法随意性大、冲击刑法典的弊端。从我国现行特别刑法立法来看,罪刑法定原则被破坏、重刑化倾向明显、法条关系紊乱、罪刑关系不协调以及罪名不清、适用困难等是其几个重大缺陷,在修改刑法时应对之予以完善。在全面整合特别刑法时,应以编纂的方式进行系统立法,全部纳入刑法典;应坚持原则性,讲究技术性;并应明文规定刑法典同特别刑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略论我国死刑制度改革中的两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一、刑事立法上设置死刑的罪名应逐步减少
我国1979年刑法典中,设置死刑的罪名共27个,其中反革命罪14个,普通刑事犯罪13个.其后,198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作为刑法典续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又增设了死刑罪名11个.两者相加,其实共有死刑罪名38个. 相似文献
7.
论死刑的立法控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死刑立法设置为各国刑事立法所重视,“决不废除死刑,但要少杀”向为我国力倡并坚决贯彻的死刑政策。本文在回顾我国死刑立法进程的基础上,对新刑法典的死刑立法控制问题作了深入论述。作者指出:限制适用死刑的政策在79年刑法典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79年刑法典颁行后,单行刑法的死刑立法则进行了大幅度的扩张;97年刑法典虽然在削减死刑的改革步伐上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但在总则中,进一步明确了死刑适用范围的限制条件,放宽了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条件;在分则中较大幅度地削减了死刑罪名,提高了某些犯罪的死刑适用条件。作者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减少、限制、乃至废除死刑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我国刑事立法对死刑的限制亦必将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日益加强 相似文献
8.
《法学杂志》1986,(2)
本文试图从当前有关经济法规中能否规定经济犯罪行为及其刑事责任的争议中,从另一新的角度提出编纂经济刑法典的问题,以求共同探讨。一、有关经济犯罪的立法方式及其利弊国内外立法实践,对违反经济法规构成经济犯罪的行为的立法方式大致有以下三种:第一,在刑法典中以章节形式规定经济犯罪的罪名和刑罚。如我国现行刑法第七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1968年修订的意大刊刑法典第八章“关于工商经济的犯罪”、1971年施行的加拿大刑法典第七章至第十章、现行西德刑法典第二十二章至第二十五章,等等。这种在刑法典中规定经济犯罪和刑罚的方式是世界各国的立法通例。第二,对刑法典进行修改、补充或就某类经济 相似文献
9.
论经济犯罪数额的立法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刑法典正式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概念明确化、犯罪数额具体化是罪刑法定原则在经济犯罪数额立法上的具体要求,因此,新刑法典对部分经济犯罪的犯罪起点数额以及其他界限数额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然而,新刑法典并未能彻底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在相当数量的经济犯罪中仍采用概念模糊的抽象模式来确定犯罪数额。为了更好地在经济犯罪数额立法上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为了使经济犯罪数额立法科学化,有必要加强研究经济犯罪数额的立法模式。一、评析新刑法典的经济犯罪数额立法模式经济犯罪数额是指受经济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 相似文献
10.
11.
论新刑法对贪污贿赂罪的修改及其进一步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后的刑法典增加了不少新罪名,同时也对原有罪名作了大幅度修改。本文拟就其中贪污贿赂罪的有关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求教于刑法学界同仁。新刑法典对贪污贿赂这一罪名体系作了重大修改,使其更加完善,体现了立法的进步。首先是立法态度的转换。198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犯罪案件有76758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缓)的3161人,占判处此类人犯总数的24.51%,比上年增长2.66%.判处死刑的31人,比上… 相似文献
12.
13.
洗钱犯罪是近年来国内外学者研究得比较炙热的一个罪。反洗钱立法的研究也是最近二十年来国际法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中国反洗钱立法真正上升至刑事立法的高度,那还是1997年新刑法修订后的事情。尽管如此,学界同仁对该问题的研究并未因洗钱罪之罪名纳入刑法典而偃旗息鼓。反而,大量的文献呈现于世人,也确实对该罪名很好的理解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以至于,中国学者大都将焦点置于国际领域洗钱犯罪和反洗钱法律制度的介绍。但对国内洗钱犯罪的现状、中国反洗钱模式的建构,尤其是洗钱犯罪的刑法适用,缺乏专门性、深层次的研究。然而这一切都需要运用刑法理论给与诠释和澄清。 相似文献
14.
各国刑法立法模式简况王世洲一、根据法系分,可以分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立法模式。英美法系刑法的传统立法模式是简单的法律(刑法典或单行刑事法规、经济法规和行政法规中的刑事条款),加上复杂的判例(判例实际上是法律的解释)。在制定了较完备的刑法典之后,判例...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金融制度的发展及相关立法的变化,在1997年新刑法中将信用卡诈骗罪纳入刑法典中,信用卡诈骗罪从传统的诈骗罪中分离出来,被单独列为一个新的罪名,本文探讨了在实践中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6.
关于我国金融刑法立法模式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金融刑法的立法模式从理论上讲,存在刑法典模式、以刑法典为主的模式、特别刑法模式、以特别刑法为主的模式四种不同类型,而在我国刑法语境下有讨论意义的是以刑法典为主的模式与以特别刑法为主的模式。决定金融刑法立法模式的主要因素包括经济的、文化的与政治的三个方面。我国当前以刑法典为主的金融刑法立法模式有其必然性,而随着我国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我国金融刑法的立法模式改采以特别刑法为主的模式同样具有必然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学界对相对刑事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和罪名与犯罪行为产生较为激烈的争论,导致这种争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刑法条文规定的不明确以及不严密造成的。对刑法典第17条第2款的解释和适用,应遵行行为+罪名的限定方式,即17条第2款的规定虽是八种犯罪行为,但在确定罪名时,必须以立法所体现出的八个罪名为限。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立法缺陷的分析,提出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重构思路。 相似文献
18.
从1979年第一部《刑法》出台到1997年新《刑法》修订,再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不断补充修正,形成了中国环境刑法的基本规范与格局。目前,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在立法体例、罪名体系和刑罚处罚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足,亟待立法的进一步完善。首先,要确立科学的环境犯罪刑法立法体例,将刑法典分则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环境犯罪罪名从该章中独立出来,单独成立一章,并将分散在刑法典各章节中有关环境犯罪的规定纳入其中;其次,中国环境犯罪急需增设以下5个罪名,以完善环境犯罪的罪名体系,即破坏草原罪、破坏湿地罪、虐待动物罪、破坏自然保护区罪和抗拒环保行政监督管理罪;再次,应完善环境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扩张环境犯罪对象的范围、扩展危害行为的类型。最后,应完善环境犯罪的刑罚适用原则和刑罚适用种类。 相似文献
19.
张明楷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0,(1):54-65
现行刑事立法采取了将所有犯罪规定在一部刑法典中的模式,没有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导致刑法典中出现大量的绝对空白刑法规范与相对空白刑法规范,并且形成了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法律保留原则、明确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是宪法原则;绝对空白刑法规范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相对空白刑法规范不符合明确性原则;自然犯与法定犯一体化的立法体例不符合比例原则。只有改变现行刑事立法模式,在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中直接规定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在刑法典中仅规定自然犯,才能使刑事立法模式与宪法相协调。 相似文献
20.
关于调整我国刑法结构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行刑法结构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刑法典中规定的犯罪大约相当于西方国家刑法典中规定的重罪,而没有将劳动教养、治安处罚这两类类似于西方国家的轻罪、违警罪纳入其中,同时,保安处分措施也没有系统化;二是刑事法律之外的其他行政或经济法律不能直接确立罪名和刑罚,这种定罪量刑单轨制模式无法适应当今法定犯大增的社会形势的需要。调整我国刑法结构的路径是:确立双轨制的立法模式,将大量的法定犯直接规定在与之形同皮毛关系的行政或经济法律里;重新制定一部包含有重罪、轻罪、违警罪及保安处分措施的综合刑法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