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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09年1至9月,某国有公司经理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对方业务单位杨某贿赂共计9万元,并为杨某谋取利益。2009年10月,区检察院因李某所在单位领导涉嫌贪污的事情找李某了解情况,李某害怕收受杨某的钱被发现,遂将9万元退还给杨某。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收受杨某9万元后又退还给杨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对此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收受9万元后,是在和其自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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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建设司原副司长严健因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62万余元,其妻薛兰英与严健共谋,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10万元,且有价值人民币337万余元、美金15万余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一审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其妻薛兰英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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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刁某,原北京市地税局某处副处长。刁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北京市税控机招标的职务便利,收受北京某科技公司总经理李某以"返点"方式支付的贿赂款总计达184余万元,并帮助该公司在北京市地税局招标项目中顺利中标,刁某为了隐蔽该笔贿赂款项的来源,通过其朋友周某开办公司,并由周某的公司与李某的公司签订所谓咨询协议,由李某的公司以咨询费的名义将贿赂款支付给周某的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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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某市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刘某为副主任。王、刘二人自2009年8月担任主任、副主任以来,先后收受甲、乙、丁、戊等6家医药公司医药代表陈某、流某、秦某、谢某、薛某等22人回扣后建立小金库,王某负责小金库的开支审批,刘某负责小金库的账目管理。截止2012年5月案发,王、刘累计收受回扣248万余元。其中28万元用于科室节假日活动经费。王某分得120万元,刘某分得9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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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张某系某市政协副主席。2009年,张某向该市人社局局长打招呼,帮助私营企业主王某之子违规录用为公务员,收受王某所送10万元。2010年,张某任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年其在收受私营企业主李某10万元后,向该市某县公安局局长打招呼,要求对李某妻弟县公安局干警顾某在职级晋升方面予以关照。后该案案发。二、分歧意见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张某作为市政协副主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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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李某,原任某海关调查局局长。2000年,某市纪委对李某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调查后,因李某涉嫌重大经济犯罪,遂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2002年1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某于1996年至2000年9月利用担任某海关调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3万元,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899886元,构成受贿罪;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计人民币172万元、港币12万元、美元3万元,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李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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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被执行死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姜人杰案件中查明,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在任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姜人杰单笔受贿金额达到了8250万元,就是这单笔巨款让这位副厅级的地方官员成为了新中国单笔受贿金额巨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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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背景:事实又一次证明,“咱们网龙有力量”。
2010年3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了“日记门”的男主角韩峰。检方查明: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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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03年至2008年,张苏明在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兼江苏省广播传媒中心总裁及分管江苏广电城工程建设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直接或间接收受有关工程项目单位、下属工作人员及其他请托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7万元、美元2.8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卡迪亚手表1只。张苏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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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04年至2008年间.张某利用担任某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负责的相关工程中为个体包工头王某谋取利益。2004年到2008年的近5年间,王某借春节拜年之际向张某行贿,张某先后收受王某贿赂人民币20万元。2008年6、7月份,张某因内心紧张,担心事发受到法律制裁,遂将20万元贿赂款一次性退还给王某。2009年春节,王某再次向张某行贿时,被张某拒绝。2010年3月案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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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分别判处刘曦、郑天燕、谢瑞华有期徒刑八年、四年六个月、四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董巧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经查,福建省建瓯市卫生局原局长刘曦、东峰镇原党委书记郑天燕、徐墩镇原副镇长谢瑞华以及福建省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董巧元,利用职务便利,共同挪用公款867330.73元。另外,刘曦在担任迪口镇党委书记及建瓯市卫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高某某、范某某等人13.96万元;郑天燕在担任迪口镇镇长期间,为红旗电站法定代表人高某某在电站开发及建设过程中提供便利,收受高某某5万元;谢瑞华在担任迪口镇副镇长兼兴迪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电站工程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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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系某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帐员。1999年6月4日下午5时40分许,李某见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遂生占有歹念。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余元现金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其办公桌东侧一小橱内,并用纸箱遮住。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从小橱中找出。在接受单位领导谈话时,李某否认系其所为,后公安机关找其调查时,李某供述了犯罪事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