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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喜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4,2(5):85-87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涵义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债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旨在侵害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债权实际损害的行为。在民法理论上,债权是指特定债权人请求特定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传统债权理论认为,因可归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债务不履行,债权人可以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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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合同的保全 ,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 ,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它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所谓债权人代位权 ,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 ,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 ,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的权利。所谓债权人撤销权 ,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 ,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为适应加强对债权人保护趋势的要求 ,规范我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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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执行,是指欠有被执行人到期债务的第三人,经债权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该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其对被执行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并承担被执行人法律义务的一种执行制度。那么,代位执行的执行依据是什么呢?在代位执行中,债权人因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申请执行该第三人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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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诉讼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诉讼的行使应适用特殊地域管辖 ,在代位权诉讼中 ,债务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 ,诉讼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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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军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02,(4):23-26
代位权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 ,代位权制度的出现对完善债权人制度起了重要作用 ,作者认为 :设立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 ;第三人根据债权的代位请求直接向债务人履行债务 ;承认代位权构成条件但需加以完善 ;应明文确定代位权的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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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法》的实施 ,使金融企业依法实现信贷债权 ,保护其合法权益 ,有了新的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各类金融单位应在实践中充分行使法定权利 ,切实保护信贷债权。1 .行使代位权 ,保全责任财产。为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 ,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 ,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当银行债权期满时 ,一般担保的债务人无力归还债务或逃避归还债务 ,如果他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 ,且能够收回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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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的《合同法》规定了利他合同法律制度,这一规定突破了传统的契约相对性原则,对此进行探讨研究,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分析和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利他合同的概述、意义及构成要件(一)利他合同的概述利他合同属于涉他合同的一种,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为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并约使合同另一方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依合同当事人的这种约定而取得直接请求履行的合同。在利他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第三人称为受益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称为基本合同,为第三人设定权利的约定称为第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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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怀应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1999,(Z2)
保证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关于由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赔偿责任的协议。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交往中,出现保证合同无效的现象较多,扯皮打官司的现象屡见不鲜。据此,保证人应负哪些责任本文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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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抵押是一种经常采用的法律手段。在抵押关系中,由于抵押物不发生转移,所有人仍然保留抵押物的实物形态,仅对其价值形态作了限制,这样既可以发挥物的担保作用,又可以利用物的使用效能,因而是一种最有效的担保物权。一、抵押概念的界定及特征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关系中,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抵押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称为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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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10,(2):61-62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表现为: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权以及违约救济请求权;债务人可以对利益第三人主张他原本可以对合同债权人主张的权利;第三人享有的权利由合同当事人合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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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即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提供保证具有很大的风险,一般而言,保证人不能从中获得利益,却可能为债务人承担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保证逐渐增多,债权人与债务人勾结损害保证人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由于缺乏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的企业随意对外保证,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本文就企业如何防范保证风险发表拙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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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整是指企业因发生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危险时,经法院裁定或债权人申请,对企业进行整顿使之复兴的行为。如果重整失败,则仍然不能避免破产的结局。企业破产是指债务人(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了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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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及司法实务中对我国《合同法》是否明确规定了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但都普遍认同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效力。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由第三人履行以及保证制度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只有在理论上正确地区分这些制度,才能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