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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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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市场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资源调配作用不到位,招拍挂制度不完善,征收补偿问题依然凸显。必须在规范城乡统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强化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专门立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纠纷救济制度,严惩农村基层组织成员涉地职务犯罪。  相似文献   

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土地管理制度方面的重大改革,是实现土地资产价值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是我国城乡土地统一大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0多年来,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过程大致经历了1978~1997年的严格限制流转阶段、1998~2006年的逐步试点流转阶段和2007年至今的规范鼓励流转阶段。目前,阻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诸多历史性障碍还没有消除,试点过程中又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调动各方力量,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3.
“保权让利”是指在保持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仿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管理的方式,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按一定年限通过转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直接流转,土地收益大部分留给集体经济组织的模式。上海嘉定、江苏无锡等地均采用这种模式。“保权让利”是一种直接入市模式,其核心内容是实行国有和集体土地“两种产权、同一市场、统一管理”。“两种产权”,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两种土地所有权同时并存,同质同价。“同一市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同一市场上流转。“统一管理”,是指政府把两种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4.
随着市场体制的发展和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在试点县(市、区)改革中部分地区提出了同权同价、统一市场、收益共享的土地流转原则以维护农民权益。然而实践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尚未形成良好的实现机制,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如规范性的法律制度缺失、农民的主体地位缺失、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失衡等。为此,应统一立法,保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序流转,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路径,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由来已久,而其在国家立法层面尚未得到明确支持及合理规制。实践中国家对农村建设用地采用征用的方式转变所有权,而在征地的过程中对农民的利益往往保护不够。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当首先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6.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是现今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任务,现行法律制度对流转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致使我国农村中普遍进行自发流转,隐形流转市场庞大。在市场资源配置日益优化的今天,如何更优质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结合实际遇到的困境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期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金堂县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基础改革,为积极探索改变现有土地征收模式,多途径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问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改变政府自身投入多,经济市场化程度偏低的局面,先后实施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用地制度等试点改革,不断破除导致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的体制机制,在缩小征地范围,转变用地供给主体,推进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开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以及推进农用地、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相似文献   

8.
论土地征收中的同地同价补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中的公正补偿,要求对各类土地财产实行平等待遇,也就是所谓的同地同价补偿,即在规划管制下,只要土地的现状用途相同、区位相当、条件相似,对其补偿水平就应当一致.目前,我国农用地补偿标准低,与此同时,有的地方对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实行不同的补偿办法和标准,存在同地不同价的问题.在建设用地补偿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实行不同的补偿办法,普遍存在同地不同价的不平等待遇问题.未来必须通过稳步开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逐步缩小征地范围,统筹协调和改革完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建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同地同价的公正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正2017年数据显示,北京市356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中,集体建设用地1557平方公里,占比为44%,发展潜力巨大。统筹好这些存量建设用地,可大大缓解农村用地紧张问题,把低端低效、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业态疏解出去,吸纳中心城区的一些高端优质项目落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经营利用好农村土地,无论对农业发展还是促进农民增收,无论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还是破解"大城市病",都将产生巨  相似文献   

10.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以非农业建没为使用目的,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的使用权.该项权利强调土地使用的目的为非农业建设,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可分为公民、法人、个体工商户等任意民事主体.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范围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乡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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