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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资讯     
劳动保障部:兼职者可享工伤"双保险"职工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时,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哪个单位出了工伤,就由哪个单位依法承担责任。劳动保障部近日对《工伤保险条例》的8处规定作出补充说明,旨在更全面地保护职工利益。此次劳动保障部对其作出的补充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主要还包括以下方面:  相似文献   

2.
问:我同时在两个单位打工,办了两个工伤保险,受伤后是否可获两份赔偿?周何停律师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此可见,你在两个单位打工,分别在两个单位  相似文献   

3.
《内蒙古政报》2014,(13):4-10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逐步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4.
《公民导刊》2012,(11):42
王某问:我从2008年起就在渠县县城某清洁公司上班,用人单位为节省开支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为了逃避工伤责任,用人单位要求我们所有职工都与单位签订"如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的协议,否则,便拒绝聘用。为了获得这份工作,我们不得不答应。谁知去年9月18日,我在上班清淤过程中不慎滑倒摔伤。我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以约定在先为由拒绝。请问用  相似文献   

5.
为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日前,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宁德市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管理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受伤员工可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规定,此政策适用于宁德市内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所有未参保职工及其未参保期间应缴纳的全部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6.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工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的社会保险之一。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究竟有什么好处呢?霞浦县三沙华丰工具有限公司的老板和职工深有感触。2004年该单位职工195人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全年缴纳工伤保险费10336元,当年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2起工伤事故,社保公司按规定及时支付给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以下称《条例》)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 ,促进工伤预防 ,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以下称用人单位 ) ,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以下统称职工 )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  相似文献   

8.
“两不找人员”是指:旧体制的不规范用工行为,企业并没有及时妥善的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景气,效益不好造成劳动者无工作岗位;劳动者停薪留职期满后,个人要求上班,单位不安排又未续签协议;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不饱满,给职工放长假又未签订协议;孕产期、医疗期(因工或非因工伤病)已满,单位不安排上岗等情况。  相似文献   

9.
丛林  田野 《民主与法制》2013,(31):60-61,40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保险往往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认为无论是购买工伤保险还是购买商业人身保险,都是给员工的一份保障。单位也都是尽了应尽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为员工仅购买工伤保险,或仅购买商业人身保险的现象相当普通。那么,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购买的是商业人身保险,员工发生工伤获得商业人身保险赔偿后。能否再向单位进行工伤保险索赔?一起涉及投保商业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引出法律问题——商业人身保险能否替代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10.
《公民导刊》2011,(2):2-2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旧办法则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11.
工伤认定作为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决定了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或家属)对其认定结论具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近年来,随着工伤案件的与日俱增,工伤诉讼的数量也在不断攀升,这让原本应立即获得工伤赔偿的职工被诉讼所累迟迟无法得到应有的救济。从政策出台、司法保障、政企联动、社保扩面等方面加大力度,能有效降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诉讼纠纷,让工伤职工在尽早获得相应医疗救治的同时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相似文献   

12.
正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待遇,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利益。认定工伤的情形错综复杂,时有不法用人单位"较劲",阻力多多,下边就说说"四没"特定情形下的  相似文献   

13.
小保:本人有一事请教,被借调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工伤,由谁承担责任?合并合并同志:根据有关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  相似文献   

14.
小保:我是福州莱合资企业职工,今年6月2日在岗位上左腿被机器碰伤,造成粉碎性骨折,正在医院治疗中。请问,职工工伤进行治疗,事受哪些工伤医疗待遇?丁先生丁先生: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所在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相似文献   

15.
《干部人事月报》2014,(7):55-55
Q我公司员工王某下班途中被汽车撞伤,后经交警勘察认定为交通事故(对方负有80%的责任),确定其为工伤。在赔付方面,交通事故责任方和公司的赔付关系如何?该员工是否可同时享受交通事故伤残赔付和公司的工伤赔付?a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员工系非主要责任)发生的工伤,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职工人身损害,同时又构成工伤的特殊工伤类别。  相似文献   

16.
<正>甬政发[2015]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现就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条例》贯彻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工伤保险费补缴问题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如下办法补缴:补缴费率按办理补缴时该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确定。补缴基数、补缴月份数以及补缴总金额的确定,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  相似文献   

17.
杨子 《就业与保障》2014,(11):22-23
正一些用人单位为变相谋取"不义之财",以低廉的补偿协议代替工伤赔偿。有的工伤职工因缺乏工伤救济法律知识,又为图便捷、省事而接受"私了"。事后因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反悔之时,用人单位又以有约在先为由拒绝劳动者反悔。签了"私了"协议就真的不能反悔吗?下面案件告诉我们,至少六种情形下工伤职工有反悔权!一、未鉴定就私了,劳动者有权要求撤销【案例】陈某入职电力电容器公司从事钳工技术工作。劳动合同约定陈某月工  相似文献   

18.
《公民导刊》2011,(2):2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末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旧办法则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相似文献   

19.
【案例】王某系原山东省金乡县某机械制造企业装配车间的职工,2007年6月10日在车间吊装半成品机器时,不慎被左右摆动行车吊装钩(铁质)碰到头部,王某当时头部流血不止昏倒在地。单位立即派车将王某送到县医院治疗,王某被诊断为:"头部外伤、颅骨骨裂"。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部门调查核实,王某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王某的医疗费8000余元由单位承担。出院后,王某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单位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00元。王某领到工伤补偿后,经与单位协商,被安排到门卫值班室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相似文献   

20.
【案例】王某系原山东省金乡县某机械制造企业装配车间的职工,2007年6月10日在车间吊装半成品机器时,不慎被左右摆动行车吊装钩(铁质)碰到头部,王某当时头部流血不止昏倒在地。单位立即派车将王某送到县医院治疗,王某被诊断为:"头部外伤、颅骨骨裂"。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部门调查核实,王某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王某的医疗费8000余元由单位承担。出院后,王某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单位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00元。王某领到工伤补偿后,经与单位协商,被安排到门卫值班室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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