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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税犯罪的处罚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二庭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不但将偷税抗税两罪的罪状由空白罪状改为叙明罪状,明确规定两罪的概念及其犯罪构成,增设欠缴税款罪和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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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总结多年来司法实践的经验,针对当前改革开放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刑法第121条规定的偷税罪和抗税罪作了补充修改,增设了新的罪名,集中地重申了其他涉税犯罪,使我国关于税务犯罪的立法更为缜密、完善,为司法机关惩治税务犯罪活动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其中关于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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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6条对抗税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处罚作了明确规定。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一规定,近年在司法实践中提出了许多问题。本文试就其中若干有争议的疑难问题加以探讨。 一、单位是否可以成为抗税罪的主体 笔者认为单位不能构成抗税罪的主体,理由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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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7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法律适用上,就一些问题加以明辨.包括:一是抗税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是抗税行为的罪与非罪;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实施了某种抗税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也不认为是犯罪,不宜以抗税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只能视为一般抗税行为.准确区分税收争议引发的暴力、威胁事件的性质,区分罪与非罪,是执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三是抗税行为的此罪与彼罪,即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偷税罪的关系和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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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抗税罪与非罪及“情节严重”常铁威抗税罪不仅侵犯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而且侵犯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社会危害性与其它妨害税收犯罪相比更为突出。过去,司法解释规定的抗税范围比较宽泛,实际上把有些拖欠税款的行为,纳税时不情愿、不自觉、耍赖皮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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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科学》1998,(2)
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类犯罪。此文采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研究方法,就新刑法修订后的该类犯罪在构成要件、处罚原则上具有较大变化,而学者有不同认识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其中,对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等的罪数形态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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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税收犯罪研究综述王颃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采用叙明罪状的形式,明确地规定了几种妨害税收犯罪的主体、行为表现、数额掌握及刑罚运用等。围绕这些内容,理论界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初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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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的特点及审理王在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对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假报出D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D退税款,构成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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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罪名集合化的初步探讨李永君在纷繁复杂的刑法罪名中,我们常发现一组组比较密集的个罪群落。它们或三五成群,或七八为伴,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罪名集合。从内涵上看,集合内的每一罪名都具有某种共性,使集合内的罪有别于其他犯罪。以税收犯罪为例,偷税、抗税、逃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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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新增设的罪名。当前,由于不少人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尚缺乏了解,《补充规定》对该罪的表现形式在表述上又比较概括,因此,如何正确认定和处罚这种犯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不少问题、本文试就该罪的构成和处罚提出自己的一点浅见,以求教于同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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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偷税抗税问题愈来愈严重。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就国家方面而言,除了管理制度不健全之外,《刑法》对这类犯罪的规定过于简略,刑罚失轻,导致司法机关对其打击不力是一个重要原委。为适应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需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对《刑法》的相关内容作了重要补充和修改,使惩治该类犯罪的立法进一步完善。本文试就《补充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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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法制》1994,2(6):17-17
一、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中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1993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新增一条罪名: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此款系法人犯罪)。二、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1992年12月28日起施行)中新增一条罪名:劫持航空器罪。三、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中新增二条罪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四、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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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利改税等税制改革的进行和税收收入的增长,偷税、漏税、抗税、欠税等违法犯罪现象亦猖獗起来。但是我国现行刑法只有偷税罪和抗税罪的规定,而对漏税、欠税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在税务和司法实践中,往往只采取罚款、加收滞纳金等行政手段加以处理。这种状况,已不利于刹住在税收实践中愈演愈烈的各种违法行为。因此笔者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漏税罪、欠税罪,对情节严重的漏税、欠税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制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