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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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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的以外,均归夫妻共同共有。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财产以及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似文献   

2.
一、我国现行法中夫妻财产制内容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表现为三种类型: (1)法定夫妻财产制;(2)夫妻财产约定;(3)特有财产。(一)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是指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管理,或者由夫妻双方  相似文献   

3.
建国以来,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经历了从1950年婚姻法到1980年婚姻法再到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的立法推进过程.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了很大的跨越,专门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况.在婚后所得共同制中,夫妻共有财产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共同存在,两者并不矛盾:这符合财产法律关系变动理论;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是保护夫妻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利益的需要;是综合平衡个体利益和婚姻共同体利益的需要.现行<婚姻法>第18条和<解释(二)>第13条对我国夫妻个人特有财产范围进行了界定.目前,有关夫妻个人特有财产还有一些有争议的问题需要我们探讨.  相似文献   

4.
夫妻财产关系以身份为基础,具有一般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不具有的特殊性,当前我国婚姻立法仍然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其符合我国国情及立法传统,深得民心。《解释(三)》第5条和第7条的规定过分彰显个人财产制,使婚姻家庭关系市场化,违背当前大众婚姻理念,违反了婚姻立法宗旨。本文对其规定分析弊端的同时,倡导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我国的夫妻财产主流,该制度无论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要被遵守,以期增强家庭的凝聚力,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5.
现行夫妻财产制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家庭财产关系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其不足之处已经充分显露出来,完善之势在必行:规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健全约定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的有益补充;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区分婚前财产登记和婚后财产登记;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期待权;在夫妻财产关系中纳入公证程序,对婚前财产契约、夫妻财产契约、房产继承、股票继承、受赠或受遗赠、婚后财产登记等方面设置公证程序。  相似文献   

6.
重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财产形式日益多样化的今天,面对纷繁复杂的夫妻财产关系,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修改,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应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同时确立个人特有财产制,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制度,设立离婚时夫妻财产的转化和补偿制度,提高和完善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  相似文献   

7.
由于我国夫妻现行财产制的抽象、不具操作性与其对群众生活又有密切关联的矛盾日益显现,使得完善夫妻财产制势在必行.笔者从如何完善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入手,建议在法定财产制中增设特有财产的规定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必要的限制.对于约定财产制,笔者则认为应对可约定的财产制度法定化、严格规定契约的生效方式,具体规定如何才能予以撤销和变更夫妻财产契约.  相似文献   

8.
夫妻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表现形式 ,是婚姻家庭生活正常运转的物质保证 ,它关系到家庭生活的稳定及各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作了重要修正 ,增加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内容 ,但其范围仍需扩大。新法中尚缺乏夫妻非常财产制内容及夫妻财产的具体管理原则。  相似文献   

9.
作者认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极不相应,与民法基本原理不符,表现为:夫妻所得共同制使以个人名义继承和受赠的财产被强行法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忽视了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的特殊性,对夫妻约定财产制规定过于简单,缺乏限制,回避共同财产管理权的行使。应将“婚后所得共同制”改为“婚后共同所得制”,并对约定财产制,共同财产管理权作出详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0.
日耳曼法是大陆法系夫妻财产制最重要的历史渊源之一。中世纪教会法的兴起和罗马法的复兴对夫妻财产制的影响是有限的。整体而言,它始终以日耳曼法上的习惯法为主导,以罗马法上的嫁资制为补充,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教会法的影响,这正是由夫妻财产制的民族性和保守性决定的。  相似文献   

11.
夫妻财产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夫妻财产制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夫妻财产的种类、数量也不断增加。本文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分析新婚姻法的立法进步及缺陷,提出修改、完善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的建议,诸如增补法定财产制的种类;增补夫妻特有财产登记、财产清单和财产责任规定及具体规范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法律制度存在夫妻财产法律体列结构的零散、法理逻辑欠妥、立法预测不够、内容有所缺失等问题。应增设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赋予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可操作性;设立夫妻财产告知义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夫妻财产转化制度等内容。  相似文献   

14.
海峡两岸夫妻财产制度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立法体系、法定、约定、特有夫妻财产制等方面对两岸新夫妻财产制进行比较 ,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之制定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夫妻财产约定是指男女双方基于夫妻身份而订立的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按其约定的内容不同,可将夫妻财产约定分为夫妻财产制约定和夫妻间非财产制的财产关系约定。夫妻财产制约定是指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关于采取哪种财产制所达成的合意。而夫妻间非财产制的财产关系约定则是指除财产制约定外,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就其他财产关系,如买卖、借贷、租赁、赠与等达成的合意。非财产制的财产关系约定不能适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制约定的规定,而应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本文将以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夫妻间非财产制的财产关系约定中的"夫妻赠与"为例,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6.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我国夫妻财产从财产总量、来源、状态、获得方式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此些转变也使得夫妻财产纠纷在数量上日趋增多,情况上更为复杂。长久以来,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基本结构为夫妻共同财产制,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夫妻财产分割方面的规定沿用了这一原则,但其增加了在两种特殊情形出现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分割共同财产。这一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立法在夫妻婚内财产分割方面的空白,但是与纷繁的现实相比较,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还存在很大不足。本文通过评析我国相关立法现状,同时结合国外夫妻非常财产制,提出我国建立夫妻非常财产制的建议,以期为今后立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在夫妻财产关系上,我国《物权法》与《婚姻法》存在着诸多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就物权的转移、变动而言,《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一般规定,而《婚姻法》对夫妻婚前财产、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是特别规定。因此,在法律的适用上有必要研究《物权法》作为基础性法律的用益物权制度对夫妻婚前财产发生变化和婚后共同财产发生纠纷的实践处理和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18.
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和约定财产双轨制,但在目前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下,不能实现婚内赔偿请求。夫妻法定分别财产制度在很多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均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可以认为我国开始尝试建立夫妻法定分别财产制。构建法定分别财产制,应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并细化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和约定财产双轨制,但在目前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下,不能实现婚内赔偿请求。夫妻法定分别财产制度在很多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均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可以认为我国开始尝试建立夫妻法定分别财产制。构建法定分别财产制,应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并细化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20.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所有是指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共享所有权,即对某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方面的权利。那么,在客观上,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有没有共同所有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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