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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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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与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与人权密不可分,保障人权是宪法的根本价值追求。当代宪法在关注自由的同时,越来越关注平等,关注平等就是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当前,我国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按照我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构建和发展我国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制度,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当代社会保障是20世纪人权运动和民生权利诉求的自然结果,其中包括罗斯福的四大自由、贝弗里奇的社会服务报告以及中国晏阳初的平民教育运动。二战以后,罗尔斯等人的哲学思考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保障向弱势群体的倾斜。自由资本主义导致的不平等和贫富悬殊需要依靠国家干预的力量得到修正和补偿。  相似文献   

3.
弱势群体在诉讼行为能力、法律素养以及诉讼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弱势。要真正实现实质平等,必须对弱势群体提供诉讼救济。现有法律虽然在弱势群体的救济方面作出了一些规定,但仍然存在着诸如救济标准模糊、方式单一、阶段短、保障基金不稳定等问题。因此,需要在明确诉讼救济告知制度、扩大诉讼救济对象、规范诉讼救济标准与程序、专项保障诉讼救济资金、加大巡回办案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程度,彰显了一国对于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视程度和该国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当前我国在弱势群体立法上应做好几方面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合理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加强和完善弱势群体人权的法律保障;注意利益均衡,避免过度保护出现新的不平等。  相似文献   

5.
弱势群体由于社会性资源占有的不利状况,导致其基本利益无法得到实现,从而需要通过法律给予特别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在法学视野内就是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问题.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律保护是为了实现法的价值,实现自由、平等、人权、公平、正义乃至整个人类的全面自由发展.  相似文献   

6.
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了颠覆性变革。在此变革下,新兴数字弱势群体在逐渐蔓延。区别于一般弱势群体,该群体带有鲜明的数字特征,其弱势地位实际上缘自数字权利的不平等享有。面对数字弱势群体问题与数字发展的尖锐矛盾,亟须跳脱出原有的立法思维模式,重新审视数字权利。从权利内涵与权利保护效果的角度分析,数字权利符合且应当包含在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条款之下。由此为出发点,从转换立法思维、完善数字权利理念、完善落实法律制度和践行数字向善理念四个方面为数字弱势群体提供有效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7.
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是一个国家正义性的体现,且现人权理论已发展到数字人权,对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符合权利的时代发展水平。然而,法律保障却面临缺口,若法律对数字弱势群体的保障严重滞后,不仅会反噬技术进步,也不利于社会平等。因此,我国应明确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类型,构建双重责任体系,加强法律的技术性与人文性,建立数字弱势群体权利保障机制,从而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科技时代的法治社会。  相似文献   

8.
对妇女予以特殊保护的做法具有合宪性,但其限度应当与自然法中的不平等保持“相称”的水平,否则即属于“过限的实质平等”。刑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以意志自由为出发点,随着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不能想当然地将其视作弱势群体,应当就其所处的阶段、场合具体判定;同时,追求实质平等很大程度上也无需动用刑事手段,作为补充法,刑法只有在性别差异对罪责产生实质影响时才可启动。重新审视刑法中涉性别规范,我国刑法应当走上去“性别标签”的道路,尤其在逐步废除死刑的过程中,避免矫枉过正、用力过猛。  相似文献   

9.
弱势群体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利益因缺乏基本的权利保障和受到不平等的对待而遭到严重的损害。他们的存在是对社会秩序稳定的潜在威胁。因此,有必要对他们加以法律保护。本文旨在通过树形结构梳理与认清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价值体系及其内在逻辑结构在达到树立一种社会意识和价值理念,为这种法律保护提供价值寻向和批判标准。这不仅有利于我国立法技术及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系统不断自我完善以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契约自由的衰落曾被认为是西方法律传统危机的重要一面。时至今日,契约自由在民法上的复兴与扩展如拨开云雾重见天日一般清晰起来。从宏观上看契约自由历史演进的规律是曲折而向前演进的,从微观看,契约自由并不必然导致议价能力不平等或交易不公平,要理顺契约自由与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关系。再从人格权法、公司法、劳动法、家庭法四个方面阐释了契约自由的扩展。最后指出契约自由的复兴与扩展的原因是社会阶层分化后多元化社会中力量对比的反映和妥协的合理产物,也是人们更为信仰自主选择的权利的表现。还要指出,契约自由的复兴与扩展,是有机结合法学与各个学科在契约自由理念上的观点来进行的。  相似文献   

11.
弱势群体在任何社会都存在,网络环境加剧了现行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地位不平等的状况,但并没有改变“以人为本”的法制观念对弱势群体进行特殊保护的社会依据。文章以弱势群体中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制度为视角,就网络环境下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不足与完善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知识经济时代的即将来临,已将一批新兴知识资本家推到了历史的前台。以比尔·盖茨为代表的“知识资本家”正在构建起属于他们这个时代特有的法律价值观。权利至上,不平等就是平等,不完全竞争与有限公平以及从市场游戏到规则游戏这四大原则是“知识资本家”们以知识称霸天下的致胜法宝。是知识资本家最早迎来了知识经济的曙光,他们是否在成为知识经济最早受益群体的同时,也成为知识经济法制体系的创建人,并成为未来法制保障的核心主体。这一切还有待历史和实践来检验证明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中西部出现了规模庞大的弱势群体,当弱势群体为生存欲融入主流社会而受到各种各样的歧视时,由弱势者转变为犯罪者就成为可能。弱势群体的人权受到社会的尊重和保障,消除社会的不公正因素,是预防和控制弱势群体犯罪的关键。  相似文献   

14.
凯·尼尔森对罗尔斯公平正义论的正义原则进行了比较与批判,着重指出"差别原则"与"平等自由原则"和"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之间存在内在矛盾,资源和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并不能实现人们平等的自尊,同时也因为差别原则所导致的实质性不平等,面使自由成为"无用的自由".尼尔森在批判中构建,提出了平等正义论的两原则,力图将平等贯彻始终,实现两个正义原则在平等维废上的一致.  相似文献   

15.
弱势群体是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人群并不是社会的弃儿,他们同样是社会共同体的平等成员。对弱势群体权利的关注和保障,奠基于基本的社会价值和人性立场。在诸多权利中,对于弱势群体而言,最重要、最具实质性的是社会经济权利。  相似文献   

16.
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事关法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的全面实现。本文从法的利益调整、人权保护、法律权利、实质平等、秩序与效率等核心理念入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作了概括的法理分析,以期从理性的高度加强对弱势群体保护的认识。  相似文献   

17.
宗教平等在我国宗教法治建设中意义重大,国家已制定出相对完善的宗教法律体系,以实现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不同宗教之间、不同教派之间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由于宗教事务的复杂性,还存在立法标准不统一、法律责任模糊、自由裁量权过大等不足,仍然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各个层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核心是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是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的结合。两者之间以“词典式”次序排列,并且都蕴含着丰富的平等观念,从而完成了西方政治哲学主题由自由向平等的转换。  相似文献   

19.
公平与正义属于同一层次的范畴,具有自由与平等双重含义。自由是强调机会均等的公平,平等是强调结果均等的公平。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的公平观正在发生由强调结果平等到强调机会平等的变化。危及当前社会安定的因素不是机会均等条件下的结果的不平等,而是由机会不均等所导致的结果的不平等。  相似文献   

20.
国内学术界从自由与平等的各自涵义、二者的关系及价值排序,涉及到的市场效率、分配正义、政治统治、内在冲突的解决方式以及现实启示等方面对自由与平等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深化和拓宽了自由与平等之争的研究空间,为学术界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时期,仍然需要对自由与平等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从而为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分配正义的推进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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